Skip to main content
专题报告

A/HRC/35/26:普遍基本收入 - 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7年3月22日

联合国文号

A/HRC/35/26

秘书处谨向人权理事会转交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按照人权理事会第26/3号决议编写的报告。特别报告员指出,2017年,国际人权系统的根本价值观遭受各种新的冲击。一种普遍的解释是,经济不安全感日益强烈,这种不安全感困扰着许多社会的大量人群。

特别报告员认为,人权界的应对之策很少。事实上,有一种可能性是,人权系统将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中继续前进,而不是寻求一些创新的方式来处理经济不安全问题。人权体系将沿着很久以前绘制的路线一直向前,即便整个组织结构的生命源泉逐渐枯竭。

本报告的前提基于以下观点,即人权运动需要面对并回应国家和全球层面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的重大变革。在这种背景下,声音最响亮的提议之一是以普遍基本收入(基本收入)取代或补充现有的社会保护制度。该提议最近引起了各国政府、学者和各领域从业人员的关注。全面和理想的基本收入方案,显然是为了挑战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本假设。基本收入不是部分支付,而是确保一个最低标准;款项不再是零星支付,而是定期支付;不再以需求为基础,而是向所有人支付统一数额;采用现金形式,而不是杂乱无章的非现金支助;所有个人都可以获得,而不是只有有需求的家庭才能获得;它们不要求符合各种条件,而是无条件的;它们没有将富人排除在外,而是具有普遍性;它不是以终身的缴款为基础,而是主要由税收出资。而且该方案的设计简单明了,因此很可能只需要最低限度的行政手续,行政成本也很可能较低。

本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来思考提倡以基本收入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保护是否可取。基本收入可为一些迫切问题提供一种大胆而又富有想象力的解决方案,由于全球经济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前发展,这些问题即将变得更加棘手。虽然反对意见很多,特别是与可负担性有关的反对意见很多,但不应因为这个概念具有乌托邦色彩而断然拒绝予以考虑。在当前这个经济不安全问题非常严重的世界里,在社会政策方面有必要体现出创造力。

报告呼吁承认经济不安全是对所有人权的一项根本威胁。报告还呼吁在人权议程中对工作权、社会保障权和适足生活水准权予以重视。与之相关,需要承认国家、公平和渐进的财政政策以及再分配正义的中心作用。最重要的是,有关社会保护最低标准和基本收入的辩论必须结合起来。迄今为止,人们基本上没有将这两种辩论结合在一起,这样做会产生反作用,并最终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