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太平洋区域办事处
背景简介
太平洋区域办事处(太平洋处)覆盖太平洋区域的16个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太平洋岛屿国家——库克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斐济、基里巴斯、瑙鲁、纽埃、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马绍尔群岛共和国、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汤加、图瓦卢和瓦努阿图。太平洋岛屿国家大多数人口是土著人民,日常生活方式受到传统结构和宗教信仰的影响。
参与类型 | 区域办事处 |
设立年份 | 2005年 |
外地办事处 | 苏瓦 |
工作人员人数 | 10 |
年度预算需求 | 477.1万美元 |
成绩
- 太平洋区域办事处提供咨询和支持,协助政府努力批准核心人权条约,特别是《禁止酷刑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自2015年以来,已有18项次批约,各国与特别程序的接触也有所增加。
- 2018年,汤加和图瓦卢完成了第三个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人权高专办区域办事处牵头并协助了每个接受审议的国家编写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提交材料。自2015年以来,人权高专办太平洋区域办事处成功地倡导并支持了特别程序对八个国家的访问,促进增进了对太平洋和区域内具体人权专题领域的理解和对话。
- 办事处与国家人权机构亚太论坛和太平洋共同体区域权利资源组一道,通过开展针对国家人权机构职能的专题培训等举措,继续支持建立新的国家人权机构和加强现有国家人权机构。
- 人权高专办太平洋处对受气候变化影响的社区进行了评估访问,编写了太平洋气候变化与人权专题系列的第一期文件。
- 人权高专办太平洋处促进和倡导太平洋岛民性少数者的权利。人权高专办加强了与区域内性少数者支持团体和性少数者人权维护者的同盟关系,扩大了就方案和活动开展合作和相互学习的机会。一些太平洋国家最近取消了对同性关系的刑事定罪,执法机构和惩教机构正在调整培训、政策和程序,以符合“不伤害”原则和非歧视性做法。
- 人权高专办太平洋处向联合国太平洋驻地协调员、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联合国联合存在办事处提供协助和咨询。太平洋处就基于人权的方法和国际人权机制提供指导。
伙伴和捐赠方
伙伴:联合国伙伴、民间社会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区域权利资源组、太平洋岛屿论坛秘书处、太平洋岛屿发展论坛、国家人权机构亚太论坛、南太平洋大学(南太大)、非政府组织总团体——太平洋岛屿非政府组织协会、外交训练方案与其他民间社会协会和学术界。
捐赠方:澳大利亚、瑞典、新西兰。
联合国人权办关注领域
支柱性专题 |
|
轮换专题 |
|
关注人群 |
|
最后查阅时间: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