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9年10月21日)——在一份强化法律标准以打击网络仇恨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报告中,联合国言论自由问题监测员呼吁各国政府和公司摒弃不符合标准的政策和不相一致的执行方式,使其反对“仇恨言论”的法律和实践与国际人权法相吻合。
联合国见解和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在今日提交给联合国大会的一份报告中提到:“网络仇恨的盛行给每个人带来了挑战,首当其冲成为主要目标的是被边缘化的人们。不幸的是,政府和公司未能阻止‘仇恨言论’成为下一个‘虚假新闻’,这是一个含糊不清、政治化的术语,容易受到政府滥用和公司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特别报告员表示,“网络仇恨不会因为发生在网上就减少其危害。相反,网络仇恨以其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可以煽动严重的线下伤害,而且往往想让他人保持沉默。” 问题不在于是否要打击这种网络滥用行为。而是如何在尊重所有人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对这一挑战。”
凯伊在报告中敦促各国政府借助关键的人权条约,以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和《2013年拉巴特行动计划》对人权法的主要解释来履行义务。他对使用“仇恨言论”限制合法言论的政府表示了特别关切,认为政府是在利用“亵渎”作为幌子,或未能根据人权法关于合法性、必要性、相称性和合理性的严格标准来定义和执行“仇恨言论”规则。
特别报告员补充说:“政府和公众对网络仇恨表达了合理关切,但新的法律将责任施加给公司,这没有达到基本标准,增加了这些私营行为体对公共规范的权力,而且有可能损害言论自由和公共问责制。”
他表示:“同样地,公司也没有认真履行尊重人权的责任。正是在这些公司的平台上,网络仇恨内容得以传播,商业模型以及追求关注度和病毒式传播的算法工具进一步推波助澜。” 它们对人权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却未能按照《工商企业与人权问题指导原则》的要求阐明基于人权法的政策。”
凯伊的报告为这些公司提供了基于人权法基本原则来处理网络仇恨的路线图。报告特别强调,在产品开发的所有阶段都缺少人权影响评估,公司制度模糊不清,公司流程缺乏透明度。
特别报告员表示:“人权界与社交媒体和其他互联网公司进行了长期对话,然而这些公司仍然顽固地遵循未能基于国际人权法基本规范阐明行为的政策,范围从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到禁止歧视、煽动暴力和促进公众参与。”
凯伊表示:“这些公司未能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并将股东的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必须立即结束这种做法。这份报告为这些公司提供了改变方向的工具。”
报告的预发版本可在该任务的网站上获取。美国东部时间今日下午3点开始,可在http://webtv.un.org/上观看演讲直播。
完
(*)联合国专家大卫·凯伊先生 (美国),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 。
特别报告员和工作组是被称为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旨在处理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家情况或专题问题。特别程序的专家们是自愿工作的,他们既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也不因其工作收到薪酬。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任职。
欲了解更多信息和进行媒体要求,请发送电子邮件至freedex@ohchr.org
欲向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进行媒体问询,请联系杰里米·劳伦斯先生(Jeremy Laurence,+41 22 917 9383 / jlaurence@ohchr.org
在推特上关注与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有关的新闻:@UN_SPExperts。
关切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吗?
那么,现在就为他人的权利挺身而出。
#Standup4humanrights请访问 Http://www.standup4humanrights.org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