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9年10月29日)——一联合国人权专家组*表示,政府不仅要发表政策声明,还必须在整个政府系统内采取具体政策和监管措施,才能防止和解决工商企业侵犯人权造成的影响。
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在提交联合国大会的一份新的报告中,在政策一致性和推出国家承诺领域建议了一系列措施,以帮助各国政府促进有效执行《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工作组主席埃尔什别塔·卡尔斯卡(Elżbieta Karska)表示:“各国必须将政策措施由纸面付诸实践。”
“现在每个国家都应确保政府关于企业和人权的政策在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得到贯彻执行,在与企业的所有接触交往中都能付诸实施。这需要保持政策高度一致并采取具体行动,而这些在实践中难以得见。”
“我们的报告强调了此类步骤对于解决企业目前对人权造成的严重而广泛的影响,能够发挥哪些积极作用。受人权问题影响最严重的人包括妇女和女童、低薪工人和移民工人、人权维护者和土著人民。”
她补充说:“令人鼓舞的是,一些国家已经制定了国家行动计划,并取得了其他积极进展。但如果这些政策没有融入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实践,便有可能被敷衍了事或成为不作为的借口。”
专家们表示,政府“迫切需要”采取行动,尤其是有法律义务保护个人和社区的人权免受侵犯,包括商业行为者和活动造成的侵犯。他们表示,迫切需要在保持政策一致、采取监管行动以及有效推出国家承诺方面取得进展。
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的工作组成员丹蒂·佩尔斯(Dante Pesce)表示:“政府本身就扮演重要的经济角色——既是商品和服务的大宗买家,也是有影响力的所有者、投资者和贸易促进者。政府应该以身作则,确保自身完全遵守人权条例和政策,这样才能期望他人也如此行事。
“正如我们在报告中所阐明,保持政策一致对企业也大有裨益,因为可明确了解政府对企业在国内外业务运营方面有何期望。这令整个政府部门具备了可预测性和可信度。”
该报告就各国如何能够提供最高水平的政治支持、促进所有政府实体和包括企业在内的关键利益攸关方有意义地参与、获得充足资金以及工商业和人权领域的培训和信息管理,提供了指导意见。
报告还强调了工商业中的人权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之间的紧密联系,敦促各国协调规划,尽最大可能同时实现两方面的目标。
佩尔斯表示:“各国若不充分关注工商业和人权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就不太可能实现《2030年议程》设定的目标及其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承诺。”
完
* 联合国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简称工商业与人权问题工作组)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1年6月设立,目的是推动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执行《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工作组由均衡代表各地区的五名独立专家组成。现任成员包括:埃尔什别塔·卡尔斯卡女士(主席),吉苏·穆伊盖(Githu Muigai)先生(副主席),叙尔亚·德瓦(Surya Deva)先生,丹特·佩谢(Dante Pesce)先生,和阿尼塔·拉玛斯特里(Anita Ramasastry)女士。
2011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第17/4号决议),为在工商业背景下捍卫人权的行动提供了权威性的全球标准,阐明了对各国政府和政府预防和处理工商业活动对人权的不利影响的期望。
该工作组是被称为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旨在应对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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