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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关于死刑问题的双年度高级别小组讨论

2019年2月26日

人权理事会第40届会议
主题:“与使用死刑有关的,特别是在不受歧视和平等权利方面侵犯人权行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的介绍性讲话

2019年2月26日

主席先生,
各位阁下、
各位同事和朋友们,

我很荣幸能在此次关于死刑问题的高级别小组讨论上作介绍性发言。

联合国反对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情况下都使用死刑。今天,我很高兴地说,废除死刑在国际上呈明显趋势。在世界范围内,约有170个国家,虽然拥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传统、文化和宗教,但是已经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或者在实践中不再执行死刑。截至去年年底,有121个国家——以有史以来最高的票数——投票赞成大会关于暂停使用死刑的决议。

这次小组讨论的主题选得特别好,因为没有任何地方要比等待执行死刑的行列更存在歧视——因为社会认定这些死囚们已无法救药,应该被处死。我的办事处走访全球各地的监狱,我们的同事不断报告说,在等待执行死刑的囚犯中,有太多的穷人和经济弱势群体、少数民族成员、心理或智力存在障碍的人、外国国民、土著人和其他边缘化的社会成员。

我们看到,面临死刑的穷人、文盲或有语言障碍者作为被告人的有效法律代表权通常不会被尊重。很多时候,外籍公民不会立即被告知他们有得到领事援助的权利。

正如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最近关于生命权的一般性评论中所重申的那样,任何这些违反正当司法程序的行为都会使这种最严厉和不可逆转的惩罚措施具有任意性。委员会主席尤瓦尔·沙尼(Yuval Shany)慷慨地同意主持这次小组讨论,我期待倾听他对该“一般性意见”的看法,这是废除死刑努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一些国家,歧视甚至延伸到其刑法本身的各项规定。有些人被判处死刑,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LGBTi)群体的一员,或者是因为他们表达了意见,或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政治团体的成员,或者是因为他们行使了宗教自由权——我要提醒一下,这包括脱离宗教的自由。

因本来不应被定罪的行为而判处人们死刑,从来就不符合一国的人权义务。

关于死刑的讨论经常忽视妇女。她们的处决率确实比男子低得多,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免于死刑。但性别歧视仍然是死刑的一个重要方面。康奈尔中心去年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世界各地被判死刑的妇女往往不仅是因为她们的罪行,而且因为她们被认为背叛了传统的性别角色。一些女性被判死刑,是因为她们被认为存在道德违规行为,比如通奸,甚至是实施巫术——这在某些国家仍然被定为死刑,而且几乎完全用于妇女。

其他因谋杀伴侣而被判处死刑的妇女多年来一直遭受严重和反复的家庭虐待,并且一直生活在对生命的恐惧之中——但是她们国家的法律承认只有在面临直接和迫在眉睫的致命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自卫。

人权不是一尘不变的巨石。随着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包容,人权整合从前被边缘化的人们的声音和经验,不断发展。这一发展过程也揭示了,过去司法不公的根源通常是歧视和陈规定型观念。我们知道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是完美的。明知会有误判的风险(无论多么小)还继续判处人们死刑,是不可接受的。

我鼓励今天所有国家站在历史的正确一边,加入废除死刑的国际行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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