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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联合国人权专家敦促各国不要签署“有缺陷的”《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并应就此开展公投。

《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

2016年10月28日

日内瓦(2016年10月28日)——一名联合国人权专家表示,欧盟和加拿大准备签署的贸易协定是由企业驱动的,且该协定存在基本缺陷,各当事国不应在未经公投的情况下签署或批准协定。

联合国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阿尔弗雷德·德·萨亚斯(Alfred de Zayas)谴责了对比利时瓦隆区域议会造成的压力,议会最初表示将不会批准协定,随后又表示其顾虑已经消除。专家表示:“贸易协定目前优先于人权,当谈到这个问题时,就会出现一种明显的欺凌和威胁的氛围。”

德·萨亚斯先生在提交给人权理事会和大会的报告中已经警告,《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与法治、民主和人权不符,并在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中说明了现象和原因。

他认为,目前欧盟和美国正在谈判的《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以国家政府和人权为代价,赋予企业过度权力,他同时谴责了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产生的监管威慑。

德·萨亚斯先生表示:“若有朝一日《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经过签署并生效,就将十分危险,所有利益攸关方、尤其是欧盟成员国的议员们应立即把握机会,明辨利弊。企业驱动的议程严重危害了劳动、卫生和其他社会立法,议程的快速通过也没有根据。”

他说:“民间社会应要求就《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或任何其他闭门谈判的此类大型协定的批准开展全民投票。”

专家表示,欧盟应已注意到专家的警告和民间社会对《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的强烈反对。他特别关切的是,他认为一些条款会危害国家监管权力,并允许投资公司控告影响利润的立法,甚至针对旨在保护工人的权利、公共卫生或环境的法律。

除非各国确保全面保障以公共利益进行规范和立法的自身权力,同时移除所谓的“投资保护”章节,否则不应签署协定。

“这一章以公共利益为代价,为投资者制定了特权,”德·萨亚斯先生表示,并注意到尽管新案文对这一章做出了一些细微修正,但补充投资法院系统(ICS)同样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悖,而后者要求由透明、负责、独立的公共法院聆讯法律案件。

他表示:“德国和西班牙的法官联盟已经谴责了此类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认为这是一条单行道,且对本土企业构成了歧视。此外,若所有参与国均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且拥有独立、透明、负责的公共法院,那么投资法院系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和大多数贸易与投资协定——都存在基本缺陷,除非有专门条款规定国家的监管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且不会因监管威慑而受到影响。还必须说明,当商业条约和人权条约冲突时,应以后者为先。”

专家表示,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正在强化,限制了跨国企业对国家内务的干预,并将在企业污染环境或将利润转移至避税港时对其做出制裁。人权理事会已建立了一个关于跨国企业问题的政府间工作组,将于本周开展第二次会议。德·萨亚斯先生也参与了这个工作组,他敦促尽快通过一项条约,令《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予以执行。

他还表示,现在应讨论《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起草的保密问题,以及仅能从告密者处获知大量相关信息这一违反了确保公开获取信息的国家义务的反常现象。

德·萨亚斯先生表示:“应当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上检测《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的合宪性,在欧洲人权法院上检验其中的人权方面,并呼吁提出临时保护措施。”

独立专家表示:“国家法院也应当检测这些协定与国家宪法的符合性。”

“我们有理由担心《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将削弱环境标准、粮食安全以及卫生和劳动保护,”他表示,“协定以公共利益为代价,强化了投资者、跨国企业和垄断者地位,这违背了各国保护其管辖内所有人民免受内外威胁的职责。”

德·萨亚斯先生表示,欧盟应当更加关注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的议员委员会提出的警告。

社会事务、卫生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本月早些时候表示,《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对国家议会的立法权力构成了不可接受的限制,并呼吁暂缓签署协定。

编辑须知:

联合国独立专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提交的2015年报告有关诸如《全面经济和贸易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和《服务贸易协定》之类的所谓自由贸易协定对人权、卫生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查看报告(A/HRC/30/44): http://www.ohchr.org/EN/Issues/IntOrder/Pages/Reports.aspx

徳·萨亚斯先生提交给联合国大会的2015年报告内容关于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仲裁与透明和问责的基本原则的相悖之处。查看报告(A/70/285): http://www.un.org/en/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A/70/285

阿尔弗雷德·德·萨亚斯先生(美利坚合众国)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首位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自2012年5月开始任职。他目前是日内瓦外交学院的国际法教授。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IntOrder/Pages/IEInternationalorderIndex.aspx

独立专家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察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报酬。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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