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2016年10月6日
各位阁下,
同事们,朋友们,
我很高兴来到这里,和全球各地为改善人权保护而表达真知灼见的那么多人们相聚。
我们在这里庆祝两大人权公约50周年纪念。毫无疑问,这两项条约帮助推广了人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实现,正如今天许多发言人所强调的那样。它们教导我们尊重我们社会日益加深的多样性,它们也维系着基层活动的力量。人权事务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工作明确了各国的义务,推进了公约的落实,给予了许多得到侵犯补救的机会。
不过这些条约以及它们所坚持的深刻而必要的原则始终受到挑战。既然我有幸在德国发表讲话,我想着重强调,我十分欣赏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总理对数十万移民采取的有原则的坚定方针,这些移民在过去18个月里来到德国寻求庇护。几乎没有欧洲领导人表现出这种对人权法清晰深刻的理解。但即便在这里,也有仇恨、怀疑和歧视的声音出现。我认为今年远不只是一个象征性的纪念之年。对我来说,这是对行动的呼吁——引领新的行动,理解并彰显公约。
当然,全世界正站在一些非常矛盾的趋势的交汇之处。这可能是世界历史的重要时刻。一方面,数百万人——包括许多曾经受到压迫歧视的群体——从人权的进步中获益,包括前所未有的繁荣、承认并颂扬平等权利的措施以及治理和法治的深刻进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我们提供了显著加速推动世界各地尊重人权的真正希望,并且伴有消除不平等的深刻努力,而正是不平等现象抹杀了那么多人的机会和自由。
不过与此同时,我们正在经历一种不断深化的趋势:各个社区将自己封锁在彼此敌对的阵营里。一个过度简化的世界,充满了恐惧和猜疑,存在着泾渭分明、彼此隔离的分类以及身份明确的敌人。这种趋势令人深为不安。
在这种背景下,脆弱的“我们”的观念承受着巨大压力,像我们这样一群人走到一起庆祝公约的成就是不够的。我们不能继续沉湎于自我庆贺,因为不满的风暴和仇恨的浪潮已经达到了危险的强度。现在我们应该讨论如何用最佳方式采取行动,强有力地携手捍卫人权准则——就是现在,不要等到原则被侵蚀到让步的时刻。
我对于公约未来的总体关切是,我们如何确保更好地在实地执行。一种令我觉得烦恼的感觉是,国际外交程式化的表演要求各位阁下对国际公约点头称是,这种仪式往往完全与现实世界脱节。
公约需要得到运用。当然,它们需要转变为可应用的法律。不过必须开展工作确保这些法律——从文字到精神——受到尊重,并且融入文化和社会结构中。
终结酷刑和虐待的承诺是好事;但是它们是否意味着所有监狱工作人员了解虐待被拘者是不可接受的?它们是否意味着社会承认家庭暴力必须受到惩罚?获得适足保健的权利不能只是口号——保健系统必须经过调整,以确保是真正无障碍、可负担且不存在歧视的。
作为学者、政策制定者和国家人权委员会成员,你们中的许多人都有能力分析法律和实践之间的障碍——哪些力量阻碍着跟进,我们如何改善。所以我想在这里列出一些我认为我们可以从各位的贡献中获益的领域。
免于恐惧的自由
第一个挑战是安全领域:我们如何确保对武装组织与暴力极端主义制造的全球不安全和不稳定采取可靠的人权对策。当人们指望政府保护他们免遭暴力和恐怖主义时,恐惧有时似乎压倒了理智。人权如何影响政策,使我们维护我们的自由和安全?
采用将安全置于人权之上的政策经常导致侵犯自由、“我们对抗他们”的心态以及暗示种族或宗教歧视的措施。我并不相信这类政策能够让人们更安全,它们明显已经导致了一些社区被边缘化和疏远。我们如何对抗这种政策?我们如何对抗错误但又深刻立足于“人权原则让极端分子有空间行动”的观念?在更加技术的层面,我们是否应该鼓励各国运用一些详细的条款,允许在紧急时刻克减某些权利的完整范围?
在等式的另一边,暴力极端主义正在一些困惑或被疏远的青年身上攻城略地,它传达的信息将世界局势简化成纯粹的冲突。在这种话语之下,对普通生活的焦虑和失望被一种强烈的能动性淹没,认定的敌人被视为要对所有个人和结构性的失败负责。我们如何用有意义的对人权价值观的讨论与下一代接触?我们如何更好地理解预防暴力极端主义的性别方面——妇女、男子、女孩和男孩在这个领域有差别的经历?
我们也需要考察警务问题——这是任何国家对法治或滥用法治最为显著而直接的表现。在一些国家,监控技术的优先级高于社区警务管理,且没有适当的监督或问责,而研究明确表明,社区警务在各级是长期有效的。我们也看到警察携带全套军用装备进行巡逻,以至于人们将其视作占领的军队。
对于真正的、长久的稳定,至关重要的是,人们要感觉自己受到了所有政治和司法机构的良好服务——是被服务,而不是被统治。尊重法治首先必须从执法者开始。若机构是公正的,它们就被视为是合法的;若社会是公正的,它就更有凝聚力。但是若安全和警察系统滥用职权——由政治操纵、制度化腐败或歧视性运用造成——一大损失就是人们和政府之间忠诚与信赖的纽带。
所以我想问各位,在每一个你们研究的国家——具体关注个别社区层面——人们是否觉得可以信任警察?如果不是,他们的猜疑是正确的吗?警察和安全部队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因此造成了不满?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对我们提倡更优良、更有原则的政策制定过程大有裨益。
免于匮乏的自由
接下来,我想考察公约对贫困的影响。条约承认食物、适足保健、体面教育、适当住房和其他生活基本品不仅是商品或中性的政策选择:它们也是权利。这就引起了问责的问题:要让国家和国际行为者为终结贫困负责。
2008年的任择议定书是朝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司法问责取得进展的重要一步。我相信,它将激励强化对这些权利的法律保护,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实现诉诸司法、补救和保证不再发生。
但是,打击贫困过程中的问责需要的不只是对个人提供补救。公约的许多方面具有集体性质,这鼓励我们以创新的方式考虑问责。
我们可以走出法院和法庭之外,审查其他促进问责的方式——比如对拟议政策和方案的人权影响评估;基于权利的预算;制定指标反映政策是否对人权产生了预期影响。我们需要考察工商企业、国际金融机构的行动,还有一般不被视为义务承担人的捐赠方。
我们也需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之外审查国际协议,例如贸易和投资协议,以及它们对所有人权的影响,包括经济和社会权利。这可能需要一些领域更显著的规范明确性,比如域外义务和逐步实现的概念。
我想在此强调2030年议程非常积极的一面。发展权明确承认,发展只有基于善治、平等和公共自由,让民间社会发展和运行,才能是真实、可持续的,发展权是议程整个框架明确的规范线索。它的主要主题——“不落下任何人”——是对平等和普遍性的明确肯定。它承认了国家的责任,以及私营部门和国际社会的责任。随着我们继续强化落实议程的问责框架,我希望这种行动能够依赖学术界持续的贡献。
偏执和歧视
我现在想要谈一谈一系列非常紧急的关切问题,它们的根源都是嘲讽地煽动仇恨与恐惧。让我极为警觉的是,种族和宗教仇恨与仇外情绪的浪潮越来越普遍。即便是在全球最富裕、最宁静的社会,仇恨、暴力偏见的阴影也从其曾经受困的狭小空间中释放,目前在许多社会中肆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认为这种毒害源自社会各领域的信心危机。似乎不可阻挡的全球化和社会变革力量可能令人害怕。许多人觉得政府、一般的政治行为者以及国际机构对自己的服务十分糟糕。他们认为治理系统不符合自己的需求,这引起了愤怒、两极化的立场。
不论理由如何,当种族主义、仇外情绪和宗教歧视开始被认为可以接受,仇恨言论变得平凡无奇,那么我们之中就会有一股破坏性的羞辱、排斥和暴力的力量。目前迫切需要对抗一些政客针对移民的有害言论,这制造了仇外情绪和恐惧,让这些脆弱的人们成为多种社会病症的替罪羊,包括暴力、增长的失业率和不断弱化的社会服务。
目前已经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最近的移民——尤其是穆斯林移民——无法被同化,在抵达后几十年内维持着较高的生育率,不忠于接待社会,将自己的宗教视为政治意识形态,并且有意摧毁欧洲的传统和自由。关于融入问题的诸如此类的传言显然是不真实的,道格·桑德斯(Doug Sanders)的书作《穆斯林浪潮的传言》(The Myth of the Muslim Tide)已非常明确地指出这一点。这本书是四年前出版的,但却非常清楚地反映了事实,我欢迎在座的学者们对融入和移民问题开展更多这样基于事实的分析。
我也很期待从国家人权机构和监察员机构处听取关于这一背景的信息。它们为保护人民免受人权侵犯与践踏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种影响对于建立道德原则指南和详细的做法审议至关重要,从而推动强化更加积极的关于移民的公共话语。
我期待和各位讨论我们如何推进对移民人权的尊重。秘书长已经建议制定全球移民契约,我们正在编制一套为此奠定基础的人权准则。必须明确,所有移民都有权免受歧视、暴力或任意拘留。每个人都拥有自由权,拘留是极具破坏性的,尤其对于儿童;将儿童锁起来绝不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每个移民都有权根据个人情况决定处理方式,所有人都不应该被遣返至可能面对酷刑或其他严重人权侵犯的地方。应该为残疾移民提供合理便利,必须向怀孕的移民提供优质护理。必须向所有深陷困境的移民提供救援和紧急援助,每一个移民都必须能够获得法律服务。上月的纽约宣言包含了移民和庇护管理的基石,根植于法律,立足于权利。它需要的是执行——细致、可问责、有原则的执行。
女性应服从男性这种有害的观念包含于许许多多的政策和实践中,几代人以来,这都贬低了妇女,否认了她们的平等权利。过去50年中,我们见到妇女权利有了极大的进步——部分要归功于公约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平等的坚定立场。不过今天,我们看到一种强化了有害性别陈规定型、为歧视妇女开脱的言论再度兴起。
极端的性别歧视也是达伊沙等组织思想的一部分。但我要提到政治辩论和媒体中公开性别歧视的恶毒话语的再度兴起,这在多个国家发生——我还要提到一些政策建议被再次提出,旨在限制妇女的权利和自主性。这种冲击对于妇女的性和生殖权利尤为强烈——目前多国正在审议的流产法的修订就是证据。
在这种气候下,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应采取行动保护立足于公约的性别平等法律保障。法官是那些保障的守门人,他们的决定会推动形成“正确”的心态。不幸的是,我办事处开展的研究显示,性别陈规定型经常扭曲法官对事实的看法、证人的可信度以及受害者遭受的伤害。我们消除司法系统陈规定型的努力需要更加有效——这个领域更多的学术参与能提供帮助。
此外,在我们曾看到性别平等出现进步的多个国家,我们目前看到了倒退——回到了更严重的不平等和有害的习俗。例如去年,我办事处发布了一份关于几内亚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问题的报告——这个国家切割妇女的行为是全球第二高——我们发现这种行为自2002年以来实际上有所增加。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能对此做些什么?我们必须找到办法,有效推广能够持久改变残忍习俗和思想模式的措施。
我们工作受阻的另一个领域是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的权利。通过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推动日益增长的行动主义和关注度,过去十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经落实了一些重要的改革和新的政策。欧洲、北美和拉丁美洲尤其突出,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国家也是如此。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判例也有一些重要进展,对相关准则和标准的解读也有了重要的演变。然而,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的歧视和暴力仍在持续——在世界上的若干地区,政府或是忽视,或是共同参与虐待行为。
我们需要更多基于事实的报道和分析,从而帮助我们澄清和驱散对于这些问题的某些混淆——特别是偏执导致误解的情况下。在人权理事会最近的届会上,有一项决议关于设立一名独立专家任务授权,考察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这引起了分歧巨大的讨论。我希望这项新的任务授权将增进全球的理解,并制定更多基于证据的报告。
新技术和互联网
若不提到新技术,任何对公约挑战、人权研究与行动的建议的讨论都可能是不完整的。我们所有人口袋中现在都有曾经难以想象的强大设备,它们始终记录着各式各样的数据。智能手机能够帮助人权维护者阐明侵犯事件,扩大宣传并呼吁帮助。但它们也能助长监控。
我希望在今后的年月里,我们能够进一步明确符合人权的安全监控的范围,并且包括监督和问责的强有力条款。在德国,关于联邦情报服务法律草案的讨论使其成为了今年秋天尤为相关的一个话题。我们还需要准确地阐明,我们要求工商企业采取哪些行动保护客户的资料,包括来自国家政府可能导致人权侵犯的要求。我们也将需要更加明确工商企业避免个人信息滥用和商业化的责任。
智能手机和数据保护不是新技术造成人权挑战的唯一话题。无人机和网络战争威胁了生命权。转基因生物和它们作为知识产权受到的保护为健康权、食物权和文化权提出了复杂的挑战。这些都是学术研究的沃土,我办事处正在很感兴趣地观察你们对这些问题的工作。
制度支持
最后,我想要提出一个关于制度的问题,它可能对公约今后50年的落实产生显著影响。我很期待听取各位关于公约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公民和政治权利两者间进行划分的想法。
我们在场所有人都知道原本单一的公约被废弃并一分为二的特殊历史和政治背景。但是,尽管在维也纳承认所有权利必须受到同等重视和对待;尽管人权理事会有众多关于经济社会权利的决议,但在许多国家的事实是,并不存在可以执行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将经济和社会权利当作权利加以运用——也没有问责机制确保决策者保护这些权利。
许多因素维系着这种不平衡。一个关键问题是,我们是否有足以补救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与公民和政治权利之间碎片化的全球制度安排。我们如何更紧密地联系人权事务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从而更加有说服力地支持两大公约的不可分割性?
这个问题是否在于更多的联合会议——比如最近在7月举行的庆祝纪念日会议——还是说,我们应该想得更加长远?两大委员会能否共同审议报告?能否有一个机构根据两项公约——或者甚至是根据所有条约审议请愿?有哪些办法来加强对两大公约的监督?
2020年,大会将审议其2014年关于强化条约机构系统的决议。为了准备这次审议,日内瓦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学院启动了一项学术研究项目,考察条约机构系统的改革方案和长期可持续性。学术进程向所有利益攸关方开放,我鼓励在场的所有学者参与其中。这是帮助定义两大公约和条约机构系统未来的重要机会。
朋友们和同事们,
公约和委员会过去50年内在许多层面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现在轮到我们在这段极其动荡的时期保护这种遗产,并推进对人权的保护。人权是和平与发展最强大的驱动力。我们可以建设正义、平等和包容的机制——有了它们,全世界就能推进实现尊严、正义、安全和幸福。
但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找到更有效的方法推进变革,监测实际落实,将施害者绳之以法。我期待向各位了解我们可以打造的各种联盟;我们倾听基层声音所需的方式;我们可以帮助每个国家人权社区走到一起积蓄力量的方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