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5年10月15日
主席先生,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十分荣幸在大会上依照大会第69/157号决议向诸位呈交我的第二份报告。
今年是我任务授权成立的二十五周年,是时候进行一次盘点。在提高对不同形式剥削的儿童受害者处境的意识方面已取得了巨大的收获。2000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OPSC)特别值得注意,上个月巴哈马群岛和基里巴斯对其的批准使缔约国总数达到了171个。我借此机会呼吁还未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各国帮助我们实现《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全体批准。
仅批准本身当然是不够的,回顾前25年,我对于各国的义务和承诺缺乏落实表示严重关切。
但我热烈欢迎通过可持续发展目标(SDG),以及具体影响我的任务授权的目标5、目标8和目标16。因此,之后的15年非常重要,我们必须将所有现有的框架和准则转化为剥削儿童受害者和易受此类罪行攻击的人具体改变。
主席先生,
今年,我还向人权理事会呈交了我关于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的儿童买卖和性剥削的首份报告。现在是更新我的前任报告员所开展调查的时机,更重要的是正视促进儿童剥削的与日俱增的技术发展。
在我报告最后提出的一些建议之中,我想强调以下几点。我相信当前的项目和联盟需要确保它们之间进一步的协调与合作。国际社会将从创建一个常设的多利益攸关方统一架构中获益,它将利用上文提到项目的联合专门知识并确保做法的一致。它将向所有希望发展有效的国家立法、政策和战略的政府提供专门知识和跨国合作,打击在线儿童性剥削。
明年,我将对格鲁吉亚进行国家访问。我还在与莫桑比克政府进行联系,希望他们会积极响应我的访问请求。
主席先生,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在我今天呈交的报告中,我关注对性剥削儿童受害者的综合关怀、恢复和重返社会方案。研究的目的是为各国提供实际的准则,确保儿童在国家层面可以获取基于儿童权利的关怀系统。报告调查期间向不同利益攸关方包括各国发出了问卷,我邀请你们在我的网站上参考收到的大量回应。
在这项任务授权背景下的普遍现象是,儿童性剥削数据有所缺乏或与贩运数据合并了。这在性剥削儿童受害者的数量、他们的登记和案件后续跟进的量化中尤为瞩目。正如我的前任报告员一贯的做法,我必须再次强调,需要有清楚估量这些现象每一个方面并确认儿童性剥削程度和导致虐待的相关儿童买卖和贩运的分离数据。
例如,在通过信息和通信技术犯下的性剥削儿童受害者问题上存在具体的缺口。确切的数字未知,关键是,他们经受的折磨所造成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在报告开头,我提醒所有国家,接受关怀和恢复服务是国际文书中规定的权利,各国必须遵守。需要建立全面体恤儿童的支持,提供综合的服务,从紧急医疗救助和心理支持,到法律援助以及尤其是通过教育、职业培训和生活技能来开展的长期重返社会进程。现在,大量国家存在报告和识别受害者的障碍。此外,现有的儿童保护制度往往缺乏预防制度性创伤所需的保护,加深了受害者的痛苦。
潜在的深层因素仍是关怀和恢复方案屡次失败的源头。首先,儿童受害者仍频繁因他或她经受的侵犯受到责备。在青少年案件中,对同意的概念存在混淆,执法力量基于儿童受害者是自愿的原因不处理案件。必须提醒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儿童会同意他或她受到剥削。其次,性别歧视导致特定儿童受害者受到排斥,如拥有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和双性男孩和儿童身份的人。男孩由于先入为主的性别角色承受的具体痛苦在提出投诉时常常受到忽视。
主席先生,
在整个专题调查中,很显然,即使存在第一时间响应服务的大量积极例子,性剥削儿童受害者长期关怀的方式还是存在显著的缺口。适当和可持续的关怀和恢复方案的资金和资源的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过分。特别引起注意的是儿童受害者生活项目的发展,确保他们受到的个性化计划适应他们的具体需求。
个性化关怀和恢复方案模型同样十分基础,因为它包含对儿童受害者的赋权。的确,为了确保有效,任何康复项目必须让儿童参与并培养他或她的主体感。儿童的复原能力极强,不应该仅仅被视为受害者。作为可憎罪行的幸存者,这些儿童必须得到使他们积极重返家庭和社区的所有工具。
同时,我指出了与这种个性化计划齐头并进的是,让家庭以及酌情让整个社区参与这些儿童受害者的恢复与康复是如何地重要。清楚了解这些儿童的痛苦对于预防任何来自亲属和社区的歧视至关重要。
主席先生,
为了有效落实综合关怀和恢复方案选择,能力建设和培训是关键。因此,每一个接触儿童受害者的专业人员,从执法人员到地方官和社会工作者必须经过适当的选择和培训,以确保提供体恤儿童的程序。各国还必须发展和监督提供关怀的组织的最低标准。受害者的极端创伤经历可能会引起一些棘手的反应和状况。尽管如此,护理者应该永不放弃,并常常作出富有创意的回应。各国还应该为护理者提供充足的支持和援助。此外,定期的监督和评估是相互联系的,坚持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主席先生,
我的报告的内在结论是,性剥削儿童受害者的恢复和重返社会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个人与个人之间有所不同。在一份问卷回复中,一个孩子指出“你不能马上做任何事情,是吗?这需要时间,但你需要鼓励,不是吗?你需要一点催促,每次多一点,但不能过于强硬,因为那样人们会离开。”所有相关的利益攸关方都应该铭记这些话。各国有义务增加或发展为这些儿童受害者提供中长期服务的方式。
如果这些儿童成为这种无法形容的罪行的受害者,常常是因为我们的失败。我们不能不为他们提供他们需要的适当关怀,不能让他们失望两次。
感谢各位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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