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讲话 特别程序

老年人享有所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罗萨•科恩菲尔德•马特女士 在老龄问题国际会议上的主旨发言

2016年4月11日

老龄化:增强权能的权利

Brdo pri Kranju,2016年4月11日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十分荣幸能在这个重要活动中作为第一任老年人享受所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发言。首先,我希望感谢斯洛文尼亚政府组织了老龄问题国际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geing),开创了此类会议的先河。由于我们正在努力将基于人权的老龄化问题方针主流化并确保所有地方的老年人能够全面享有人权,因此会议的主题“赋权权利”显得尤为切题。

两年半前通过的人权理事会第24/20号决议创建了此项任务授权,在全球范围内承认了老年人享有所有人权问题的相关挑战以及需要解决保护差距的深层分析和行动。

建立令所有人能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享有所有方面人权的社会需要所有层次之间更加紧密的合作。这方面现有的努力和创举值得称赞,但是这些通常都是碎片化的,并且需要地区、国家和当地层面更加协调的方针。这种协调可以通过建立一项统一标准和最低基准进行培养:人权框架。

此次会议提供了鉴别所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共性以及探索提升政府间此类合作方式的机会。这是跨区域和多个利益攸关方合作的完美诠释。它承认了当前和未来世代人老龄化问题相关挑战的重要性。我特别高兴地注意到会议在辩论核心中将基于人权的方针作为赋权老年人的方式,我对这些讨论十分期待。这将成为将焦点从反思转变为切实行动的重要贡献。解决国际框架中的差距并在全球层面加强落实是前进的道路。

女士们,先生们,

请允许我与各位分享我任务授权最初一年半的成绩,并强调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内我们需要克服的一些挑战。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24/20号决议,此项任务授权“存在原因(raison d’être)”是有助于加强促进和保护老年人人权。

为了履行此项任务授权,我已采取了一种解决老龄化问题的综合方针。如果我们希望理解老龄化问题的复杂性和多相性并鉴别老年人的需求,那么一个综合的方针是必不可少的,它将所有人权融合在内,并考虑了法律、规范和政策框架以及能在他处重复实施的充满希望的措施。

任务授权不仅包括评估与老年人问题相关的现有国际文书的落实情况——包括鉴别全球最佳做法的差距——还包含了针对老年人享有权利的挑战的意识提升行动。任务授权还包括对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MIPAA)中人权指标的评估,该行动计划是致力于解决老年人问题的主要政治文书之一。由于终于在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讨论中加入了至今仍缺失的人权维度,因此后者是一个重要方面。

从方法论角度来看,人权理事会要求我考虑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意见。这包括各国、国际和区域机制、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和学术机构以及老年人自身。我也需要在工作中将性别平等和残疾平等的视角主流化,并对特定群体予以特别关注,包括非洲人后裔、土著人民、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少数群体、流落街头的人、难民和农村及城市居民。

在履行任务授权时,我曾与各国和其他人权机制共同合作,旨在帮助落实促进和保护所有老年人人权的措施。我还参与了纽约不限成员名额的老龄化问题工作组的会议。

在首个任期内,我明确了一些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我于去年呈递给人权理事会的首份专题报告聚焦于自主和护理。考虑到许多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报告呼吁向社会所有层面包容老年人的范式转移,包括老龄友好社区和环境,确保老年人能够自主生活。

其他问题同样需要我们的关注。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老年人的虐待和暴力行为——在此方面需要给予老年妇女特别关注,以及老年人歧视和普遍歧视。气候变化对老年人不成比例的影响以及在一切减少灾害风险和抗灾政策中将这一群体包含在内是在国际舞台受到关注较少但越来越紧迫的其他挑战。此外还有新城市议程以及在城市规划和环境中将老年人需求考虑在内的重要性。最后,迫切需要促进一种基于人权的方针以护理所有老年人,特别是患有痴呆症和需要临终关怀的老年人。

在我的任期内,我遵循着合作与对话的基本原则,并在研讨会和会议中与不同国家和其他行动者接触时采取了同样方式,在国家访问时也是如此。此类访问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信息,也是评估实地老年人情况的难得机遇。我将每次访问的结论和建议写在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

人权理事会也要求我在2016年9月首个任期结束时递交一份综合报告。我正在撰写的这份报告将包括任务授权涉及的所有方面。报告中将包含不同主题领域内现行立法的一系列最佳做法和落实差距以及落实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对人权的影响的评估。这是一项庞大的任务,我必须向所有行动者的支持和合作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在这方面的努力中,此类会议等举措是必不可少的。

女士们,先生们,

请允许我在开始讨论之前分享一些初步意见:

在有关护理的框架中将老龄问题主流化存在积极趋势。有关解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法律或政策框架的通过阐明了这一点,其中包括提供老年医学/老年学服务、机构护理的替代选择、最低护理标准的设定和建立评估护理服务的监察机制。

然而,有关非正规照料者情况、预防和临终关怀、自主、赋权、对医疗方式的自由和知情同意的保障、决策与法律行为能力、护理环境的参与以及患有痴呆症和其他慢性病与退行性疾病的老年人面对的特别挑战方面,要做的还有很多。若仅仅聚焦于护理方面,积极且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是无法获得充分关注的。

另一个反映了世界范围内人口变动的积极趋势是,出现了一些鼓励能够或愿意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继续工作的政策。其中包括养老金制度改革,如非分摊式和分摊式社会保障方案,以及建立促进老年人在社区内的政治参与的机制。

此外,目前有越来越多的行动旨在加强对于老年人状况的认识,尤其是关于年龄歧视和老年人虐待方面。许多国家都通过了法律和政策框架以解决这些问题。由于可见性的缺乏长期以来被认为是老年人全面有效享有人权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这些都是发展的重要措施。

尽管有着这些积极发展,但请允许我强调,针对其中大多数的政策和做法并没有在基于人权的综合方针的基础上制定。存在的框架通常是碎片化的,持续聚焦于诸如护理和社会保护等某些特定问题,并没有考虑老年人的所有权利。

当一项做法没有指向某个特定权利时,其落实是否遵循基于人权的方针并不明晰。在此背景下,近期几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美洲保护老年人人权公约》、欧盟有关人权和民主的新行动以及《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老年人权利的议定书》 都是前途无量的发展,今后我们应予以密切跟进。

各位阁下,

行使任务授权的最初一年半加强了我的信念,即没有真诚合作就不可能有效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各个方面,也无法明确各级政府采取的可在世界其他地区重现的做法。尽管在此方面已取得了许多进展,但仍需要提升合作和协同作用以实现确保所有人有尊严地安全老去这一共同目标。

人权理事会通过建立此项任务授权迈出了通往解决现存保护差距的重要一步。这也是日内瓦进程的开端,我希望进程在接下来的几年内能够进一步深化。

尽管存在期限十分有限,但特别程序机制证明其能够改变老年人及之后世代人的生活。它也证实了此类机制的需求,委托其分析、评估并监管现行有关老龄化问题的法律政策得到落实,旨在确保老年人权利和将人权方针融入当前和未来框架中的进程得到持续关注。

必须尽全力通过促进和保护老年人人权为老年人增强权能。我最大的愿望是不断努力拓展并创造合作的新形式,加强现有的对话渠道并探索新渠道,继续促进协调以确保所有地区的众多利益攸关方的宝贵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我想以萨摩斯岛的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 of Samos)的箴言作结,“Una bella ancianidad es, ordinariamente, la recompensa de una bella vida”——“美好的老年通常是美好生活的赏赐”。

我衷心希望这些话能为各位的工作带来启发,不仅在接下来几天,更是在未来的许多年。

希望你们的讨论顺利举行。

谢谢。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