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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在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一届会议上的发言

2016年3月3日

2016年3月3日

主席先生,
各位阁下,
尊敬的代表们,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荣幸在此身为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致辞。

如您准允,主席先生,我希望在开始陈述之前向所有在这一年里惨遭杀害的人权维护者致以特别的敬意,我尤其关注最近贝塔•卡塞雷斯(Berta Cáceres)近期在洪都拉斯遭到杀害的案件。

今天,我将呈交我的年度专题报告,重点关注保护人权维护者的良好做法。此外,诸位面前有一份关于我2014年到布隆迪访问的报告,这也是一份我对2015年里所有发出来文和收到回复的意见报告。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2014年11月,我对布隆迪进行了一次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我发现,尽管面临巨大障碍和困难处境,这个国家仍保有积极和有能力的民间社会,在巨大的威胁环境中仍然继续这项艰难的工作。记者和维护者在政府眼中被视为反对派。我可以指明这类挑战,诸如维权人士缺少保护、他们受到的侵犯行为不受惩罚,以及对合法人权活动的污名化和刑罪化。当时的这种状况令人担忧,也导致了去年我们在该国目睹的悲惨状况。

在访问之后,自2015年4月起,我怀着极大的惋惜之情看着这些事件发生。虽然我的报告(A/HRC/31/55/Add.3)包含了一些有关此类事件的最新消息,但由于提交截止日期的缘故,报告无法充分反映过去几个月中暴力的升级以及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所面临的极端艰难处境。自我访问以来,人权维护者和他们的亲属承受了多次袭击和残忍迫害,不得不在镇压情况愈演愈烈的气氛中逃离该国。他们中的部分人也曾是强迫失踪的受害者或已遭暗杀。甚至连维护者的家人也难逃一劫,比如著名人权活动人士皮埃尔-克拉韦尔•姆博宁巴(Pierre-Claver Mbonimpa)的儿子遭到一名身份不明的警员暗杀。皮埃尔本人在一次刺杀中幸存,他今天也在现场。

我们同样看到所有在布隆迪国内外发表的、看起来旨在煽动暴力和促进暴力持续以及阻碍寻求和平解决方案的公开声明所造成的影响。

尽管如此,如诸位所知,我们已与其他任务负责人共同通过来文、新闻稿和公开声明定期使理事会和国际社会同步了解我们对人权侵犯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维护者处境的关切。于我而言,理事会派遣调查团队前往布隆迪的决定是促进该国人权保护的重要一步,我十分希望能够尽快确定协调解决方案,以防止公开暴力冲突进一步爆发。

现在,我希望针对争取国家访问日益困难的状况说几句话。如诸位所知,我的任务现有超过17个未解决的国家访问请求。一些国家多年未回应请求,也有一些国家虽表达了承诺,但却没有沟通具体的访问日期。同时,我反复与吉尔吉斯斯坦、墨西哥、秘鲁和菲律宾政府接洽,希望他们接受2015年中的无数个访问日期。尽管我作出了许多尝试,但却仍未能在2015年进行一次国家访问,而访问是我任务中的重要部分。我希望在2016年继续坚持提出这些请求,并希望当事国能给予应有的关注并积极回应。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非常感谢匈牙利政府接受我于上月进行的访问。我已与政府讨论关于访问的初步意见,该初步意见现已公开。理事会将于2017年3月的会议中收取我的最终报告。同时,我希望在任务结束之际的声明能够对2016年5月进行的匈牙利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作出贡献。

我也对澳大利亚政府接受我将于2016年10月上半月对其进行访问的请求表示感谢。我正与墨西哥、塞尔维亚、巴西政府以及科索沃当局*进行密切磋商,以继续跟进前任报告员进行的访问,审议在当前人权维护者处境下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尊敬的代表们,

作为我任务的一部分,我还提出了有关个人人权维护者及其家属处境的许多案件,并对人权组织和对维护者行动所处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立法草案表示关切。

诸位将在我的观察报告中(A/HRC/31/55/Add.1)看到,我在一年内独自或与其他任务负责人合作向79个国家共发送了208封来文,谈及422名个人的处境。报告还包含了被指因与联合国合作而受到报复的11例案件,归纳为抹黑行动、旅行禁令、骚扰、威胁、拒绝提供医疗、逮捕、拘留、直接威胁和身体攻击。

我的来文报告是人权维护者、民间社会和国家均可获取且透明的工具,报告提到了过去一年中据指控的侵犯行为,跟进了所收到有关个人案例的最新消息。来文根据区域分组,包含对每个区域人权维护者所面临风险和威胁的区域趋势总结。大家可以通过本报告的超链接查阅来文和回复的完整版本。

我对回复我来文的国家表示感谢,并鼓励所有其他国家适时回应我在来文中提出的主张。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的年度报告(A/HRC/31/55)提供了我自上个报告期起进行的活动概览,包含与来自110个国家的超过500名人权维护者(包括280名女性维护者)进行的七次区域磋商。

正如我向大会提交的上一份报告中所强调的,近期全世界人权维护者处境的发展极其令人担忧。他们可能面临着来自身体、心理或社会经济方面的威胁,还可能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包括治理不善、缺少法治、宗教和政治不容忍及原教旨主义的高涨或关乎开发问题的紧张局势。他们的处境越来越不稳定,这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压迫性法律法规旨在取消维护者人权活动的合法地位、将其定罪,包括通过限制他们的资金并用一系列繁重的官僚主义要求阻碍他们的活动。大量反恐怖主义和安全政策同样给维护者们造成了新的挑战,包括对他们个人自由的新限制及其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加。

同时,我们应该诚实面对自己:许多事例都表明,对人权维护者的袭击往往与蓄意扼杀和关闭民间社会空间有关。

我的专题报告(A/HRC/31/55)在那个充满风险和挑战的背景下展开,试图探索保护人权维护者的良好做法,这可以理解为促进充分尊重维护者权利和加强他们的安全的做法,包括减少他们所面临的风险、解决威胁以及为他们的工作建立支持。我希望对所有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维护者、捐赠者和其他完成问卷的组织表示感谢。

在持续镇压维护者的背景下,选择专注于保护人权维护者的良好做法也是对国际社会和成员国的明确提醒:有效保护那些维护我们权利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意愿和责任。如果我们反其道而行,试图妨碍人权维护者的工作并削弱他们的直接工作环境,那我们就不能指望成功地保护他们。显然,所有利益攸关方需要团结一致并作出切实承诺。

诸位面前的报告旨在实现我的任务目标之一,即探索、增强和重复新方法和新工具以实施维护者保护机制。因此,我的报告构思了包括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的保护措施。报告还指出三个相关领域的保护措施:第一,加强维护者资源和能力的做法;第二,促进维护他们权利的有利环境的做法;以及第三,在地方和国家层面支持保护他们的区域和国际做法。

我的报告最后提出了巩固保护人权维护者良好做法应遵循的七条原则:

  • 良好做法应采取建立基于人权的保护方针,使维护者有权了解和主张他们的权利,并增强有责任尊重、保护和实现权利者的能力和责任。
  • 此类做法应承认维护者的多样性。
  • 它们应该具有性别敏感性,用交叉的眼光看待风险评估和保护举措,并承认一些维护者因其个人身份或行为处于更大的危险之中。
  • 保护维护者的措施应专注于他们的“整体安全”,包括人身安全、数字安全和社会心理健康。
  • 良好做法将会接受维护者之间相互联系的观点,同时关注与维护者共同承担风险的团体和家庭成员的权利和安全。
  • 它们应该在维护者的保护战略和战术的发展、实施和评估过程中开放参与并包含维护者。
  • 最后,良好的保护做法应该灵活、适应性强并为维护者需求和处境量身定制的。

我希望我的报告将触发一场延迟已久的辩论,探讨相关方法和手段,以增强我们保护人权维护者的做法以及在不同的背景下重复和传播这些做法。

我将在这场辩论中竭诚为诸位服务。

感谢各位的聆听。

*对科索沃的指称应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244号(1999)决议进行理解并对科索沃的地位不抱有任何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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