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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条约机构

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小组委员会主席马尔科姆•埃文斯(Malcolm Evans)先生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

2015年10月20日

纽约,2015年10月20日

主席,
尊敬的代表,同事们,朋友们,

很高兴能向各位呈报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第八份年度报告并汇报其随后的活动。各位之后会了解到,《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授予小组委员会如下任务:(a)访问缔约国可能拘留被剥夺自由者的场所,以此为基础,就减少酷刑或虐待的风险与缔约国进行建设性对话;(b)为缔约国建立国家防范机制并参与推进国家防范机制的工作提供建议和援助;以及(c)与其他参与防范酷刑相关活动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和机构协作。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目前在全球各地区的80个国家内生效,蒙古、南苏丹、卢旺达和伯利兹已于2015年度加入该体系。这意味着一半以上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同时也是《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国家也能立即这样做。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支持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普遍批准,我想要借此机会再次重申我们将继续支持智利、丹麦、加纳、印度尼西亚和摩洛哥所领导并获得众多国家支持的《禁止酷刑公约》倡议。我们认为需要强调《公约》和《议定书》的互补性并更加充分地重视酷刑防范的重要性,以确保从国际社会落实的机制中获得最大利益,来解决拘留场所的酷刑和虐待问题。当然这种互补性也反映在本平台中,我很高兴今天上午能再次与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Juan Mendez)先生和禁止酷刑委员会主席克劳迪奥•格鲁斯曼(Claudio Grossman)先生分享,他们对于打击酷刑的贡献十分鼓舞人心而又具变革性。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再次寻找开展更多实地访问的机会,应对缔约国数量日益增多的问题。2014年,小组委员会共开展了7次访问,也是其访问最多的一年,即阿塞拜疆、厄瓜多尔、马尔代夫、马耳他、尼日利亚、尼加拉瓜和多哥。2015年,我们再次进发,计划访问9个国家,截至目前,我们已经走访了阿塞拜疆、危地马拉、意大利、瑙鲁、荷兰、菲律宾和土耳其,在我发言之际,对巴西的访问也正在进行之中。能成功对阿塞拜疆开展访问令我们尤为开心,这使得我们得以完成上一年访问中已经开始的工作。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看起来可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绩,从人权高专办内部给予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工作的资源水准来看,确实如此。然而,我对在不久的未来我们还能大幅增加访问的数量表示怀疑,这意味着,虽然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们还是不能像《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起草者所设想的那样适当地履行我们的访问任务。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尚未按照设想从条约机构强化进程成果和第68/268号决议的众多好处中获益。非但没能提供大量额外的能力,它仅仅进一步降低了当前已极度不足的供应水准。如果要严肃对待联合国严肃处理酷刑问题的诉求,这需要得到解决。

由于有80个缔约国,我们只能勉强以十年为周期开展访问,相比于其他条约机构二至五年的报告周期和普遍定期审议的四年周期,这一点十分糟糕。从未有任何理由来解释如此悲哀的情形为何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防范。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批准,这一状况只会更加糟糕。还要记住的是,早些年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访问为8至10天,近年来许多访问要短的多,可能只关注一个问题——比如按照《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要求,在批准后一年内设立国家防范机制及其运作问题,关注特定类别的被拘者状况。2015年的访问方案尤其关注移徙者,这特别反映在了我们对瑙鲁和意大利的访问之中。.不论我们选择重点关注的问题多么的重要和迫切,确定这样一个重点不可避免地意味着我们对其他许多防范相关问题的探索将不足。我们相信,我们所开展的工作务必要确保最高质量。事实是,为了通过访问增加我们接触的国家的数量,我们不得不在访问期限上作出妥协并确定这些访问的重点。

妥协不应是防范酷刑背景下所使用的辞藻,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一直不具备本应具备的能力,采取适当评估其需求的措施,这令小组委员会深受困扰。我们是一个条约机构,但我们的工作不同于其他条约机构,它需要以一种反映其任务独特性的方式来雇佣工作人员、获得支持和资源。2016年将是《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和生效10周年,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真诚地希望,十年的酝酿期应该足以让我们把握这一基本点。

近来,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十分吃惊且失望地注意到,越来越多的缔约国声称不了解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访问任务的本质。众所周知,《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全部意义就是规定对缔约国内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认为可能拘留被剥夺自由者的场所开展未予通知的访问。这很明显也不可避免地意味着访问的时间和地点将由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决定。因此,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对各国质疑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访问时间,或甚至表示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完全不应该开展访问的趋势越来越强表示震惊。

与此同时,我很高兴地表示,《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之下设立和运作的国家防范机制数量不断增加,其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也不断提升。国家机制是酷刑防范的‘前线’,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认为,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履行《公约》任务,协助它们的工作。我要再次遗憾地说明,人权高专办内对这类工作几乎没有提供支持。我们在试图解决这一缺陷时依然具备资源,但这不可避免地意味着会错过向缔约国和国际机制及时提供建议和技术援助的机会,它们经常向我们寻求援助,我们愿意和希望给予,但却未能做到。这令人失望。要做的还有很多,许多国家防范机制本身就雇员不足或资源不足,或承担着完全不能满足《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要求的法律任务。但只要团结起来,很多这类问题都能够解决。看到一些国家对其国家防范机制工作的积极反馈以及由此而带来的防范方面的实质性进展,令人十分鼓舞。

我们所知我们工作中需要改善的另一领域是我们如何在访问之后与当事国开展对话。访问是《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系统内进程的起点,而非终点。每次访问后都需要落实一份“定制路线图”,描述相关国家当局、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以及适用情况下国家防范机制如何用最佳方式在审议和落实建议进程方面进行定期沟通‘’。为了有效,这应该是灵活的、多元的和“参与的”。

徒劳的正式文件来往几乎不能为那些面对虐待风险或正被虐待的人及时取得的成果。防范工作的紧迫性并未反映在当前的进程中。

对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而言,它努力具备灵活性和响应能力。我们越来越多地寻找机会,通过使用电子通信将届会作为与国家当局持续对话的平台,但事实是设施严重不足。我们寻找一切机会在访问后与各国积极接触,“暂停”防范性对话直至小组委员会多年后下一次正式访问的做法是不可思议的。我们认为,有必要寻找额外的方式进行对话,我们欢迎就此进行讨论。我们深信,这是各国希望的,我们希望能够有效地回应它们的愿望。这样做的一个后果是,我们越来越多的全会时间被用来与常驻代表团,缔约国、国家当局和国家防范机制的代表们会面。鉴于每一次访问都会启动各自持续的后续进程和对话,目前约有30个平行的对话进程正在进行之中。这给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意味着我们可以用来与缔约国讨论的时间不足。再加上与访问方案和国家防范机制相关活动增加所带来的额外工作,现在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确实需要每年能多花些时间在全体会议上了。每年举办两次届会,每次届会持续两周,而非像现在一样每年举办三次届会,每次持续一周更符合需要且不影响成本。

最后我要向尊敬的代表们表示歉意,因为我们的年度报告并没有以适当的方式单独向你们发放。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认为你们获得其报告的方式应该与获得其他条约机构报告的方式相同。由于难以理解的原因,目前酷刑工作似乎在这一方面受到了歧视,这至少是不幸的。

这在今年尤为不幸,因为今年的年度报告载有关于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对审前拘留——或在一些情况可能应更恰当地被描述为“无审判”拘留——所采取方针的重要章节。我们还关切地注意到行政拘留的数量和形式日益增多,这通常发生在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下。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认为,采取系统性方针解决这些问题十分重要,这种方针要充分考虑广泛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政治背景,它们通常是导致问题的因素。由于时间有限,我不能充分说明这一观点,但我推荐各位予以考虑。

最后,我要积极地结束我的发言,我对修订后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表示欢迎,该规则目前被称作《曼德拉规则》。这不单单标志着一个受人欢迎且早该取得的进展,它们还强调了为了确保那些被剥夺自由的人可以获得人道的待遇还要开展多少工作。令人遗憾的是,太多的规则仍只是愿望,并未反映当前的现实。当然,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对《规则》的愿望表示欢迎,并期待从中吸取经验并就此继续开展工作。

感谢各位聆听,我期待回答你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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