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
主席先生,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在此介绍我的专题报告,报告重点关注了我在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首份报告(A/HRC/27/53)中指明的一个优先领域:在供应链中消除当代形式奴隶制方面的政府义务、工商业责任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的作用。
最近该话题吸引了众多公众关注,主要是由于民间社会活跃,媒体揭露全球工商业供应链中的奴隶制情况。供应链涉及复杂的子公司、特许经营商、供应商、承包商和转包商网络的全球工商业更可能遇到当代形式奴隶制,特别是在其一级供应链之外。最低级供应链经常出现在那些鼓励全球工商企业经营的发展中经济体的劳动密集型行业,那里的法治可能是有限的。因此,全球品牌可能蓄意或无意地使用非正规经济或家庭经济中家庭或小型车间生产的产品,这些产品是在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的情况下生产的。这也是存在儿童被用于最恶劣形式童工这一重大风险的场合。
据报告,强迫劳动和债役等当代形式奴隶制发生于大量产业和领域中,包括农业、服装与纺织制造、食物加工与包装业、电子产品的生产、采矿、建筑业和林业。虽然发布了大量报告,但关于具体某种商品和领域供应链中当代形式奴隶制的范围和普遍性的具体数据仍十分有限,特别是在非正规经济和全球品牌的家庭生产情况方面。因此,我在专题报告中提出的一条建议是增加特定领域和商品的研究,我促请各个研究机构和资助人支持这类倡议。
《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明确了各国通过有效的政策、立法、规章和判决来保护、预防、调查和补救工商业相关的人权侵害的义务。各国的义务包括明确指出,希望在其领土内和/或管辖范围内注册的工商业企业在运营和工商业关系中尊重人权。关于确保工商企业为消除供应链中的当代形式奴隶制负责的法律框架方面,国家和次国家层面都有显著进展,我在报告中有所介绍,最近的一项是英国的《现代奴役法案》(Modern Slavery Bill)。在这一背景下,我要鼓励更多的国家通过有效立法,要求供应链中的透明度、整条供应链的人权尽职措施、工商业的公开报告和披露以及采购方法的相关措施。
然而,通过法律并不足够,需要有效的执法来确保各国履行其保护人权并消除供应链中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的义务。各国还应该确保对雇佣做法的有效监管,以消除让弱势工人陷入债役等当代形式奴隶制的欺骗和虐待性行为。通过与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或通过代表性产业和雇主组织调动公共政策行为者和监督者,从而鼓励通过打击供应链中的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的相关法律框架,私营部门在这方面也有其重要作用。
然而至关重要的是,各国应通过一项基于人权的方针,通过解决贫困、歧视、贬斥、不平等和对供应链中的当代形式奴隶制最脆弱群体的社会排斥等根本原因来加强对预防层面的关注。全球工商企业还有能力和资源与相关利益攸关方一道解决这些根本原因,并应该更显著地利用其在预防、减缓和修复运营和工商业关系对人权负面影响方面的全球影响力。
全球品牌和其他运营复杂供应链的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自愿性行为准则,该准则禁止在运营中使用强迫劳动、童工以及其他类似奴役做法。其他作为人权尽职措施的办法还包括社会审计、申诉机制和公开报告。然而,还需要更为综合强健的措施,包括运营层面的申诉机制、积极独立的调查、随机评估以及强有力的独立认证,在适当考虑保密性的情况下与工人磋商。透明性措施日益让位于可追查性,由于顾客、监管者、非政府组织和投资者的压力,可追查性要求工商企业证明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均为“清洁生产”且未涉及奴隶制或类似奴役做法。在据报涉及当代形式奴隶制的特定领域或产品中,认证成了日益流行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民间社会(特别是顾客)意识加强。国际和区域组织、慈善团体、投资者、顾客、信仰团体、工会、基金会、学术界和媒体等利益攸关方对于推动工商企业和各国在这一背景下的问责制十分关键。多方利益攸关方社会伙伴关系和公私平台正作为解决供应链中的当代形式奴隶制的良好做法而兴起,据报告,它们在处理我的专题报告中讨论的一些产业的问题方面取得了成功。
鉴于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作为恶劣人权侵犯行为的严重性,各国都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对受害者的有效司法补救并减少可能阻碍受害者获得补救的障碍,包括供应链中有关工商业的人权侵犯行为的受害者。《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指出,工商企业在及时且有效地补救任何它们所造成或加剧的负面人权影响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幸的是,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依然缺席,特别是对供应链中最为脆弱的工人而言,他们未能从赔偿、医疗和心理护理、社会服务或支持其他谋生方式的措施中获益。不是工会成员的工人可能并不知晓其权利被侵犯了。在极端情况下,他们可能被奴役并在生理上无法行使其权利。此外,供应链背景下受害者获得司法救助的问题经常受到诉讼费用高昂、缺乏免费的法律救助以及限制法人责任的法律规定的限制。
我的专题报告只是正在涌现的综合行动的基石之一,这对于终结供应链中的当代形式奴隶制这一灾难不可或缺。鉴于致力于这一问题的不同倡议和利益攸关方的数量,我呼吁增加他们之间的对话、协调与合作,再接再厉确保最脆弱的工人未在单纯的谋生、养家和安居过程中不会被当成奴隶剥削。与此一脉相承的是,我很高兴关于消除供应链中当代形式奴隶制的实际措施、良好做法和新兴战略的讨论将继续出现在人权理事会届会周边,即9月16日(周三)12点至14点由反奴隶制国际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共同主办的会外活动。
主席先生,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自从我与理事会的第一次互动对话以来,我对尼日尔和比利时开展了两次正式国家访问。我感谢尼日尔和比利时政府发出邀请,与我开展建设性对话并提供充分的配合,让我能够获得与我的任务授权相关问题的深入理解。
在关于尼日尔的报告中,我对尼日尔在打击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方面作出的努力表示欢迎,但也指出,尼日尔需要更为综合的方针。在这一方面,我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关于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的普遍性、包括其因果问题和受害者所需要的保护和援助问题的综合研究。应该以研究结果作为基础,通过更为广泛、包容且参与性的方针,制定旨在消除所有形式的奴隶制和类似奴役做法以及基于出身的歧视的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有必要改善从事任务相关工作的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协调,并通过设立资金充足的高级别多方利益攸关方协调机制的方式精简反奴隶制活动。我的其他建议涉及特定立法修订和更有效的执法的必要性;确保有效诉诸司法和获得有效补救的权利,包括促进设立受害者特别赔偿基金并保障其充足资源的法令的颁布;以及旨在通过社会经济赋权和支持其他谋生方式的政策和方案让受害者、前奴隶、奴隶后裔康复的具体措施的必要性。我要高兴地提一下,在我的访问之后,尼日尔成为了首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第29号《强迫劳动公约》2014年议定书的国家。
在我对比利时的国家访问方面,我想要强调一下比利时为打击当代形式奴隶制而落实的多学科综合合作机制,该机制涵盖了联邦、区域和社区层面的众多利益攸关方,这值得称赞。我提出的建议主要包括加强受害者探测和识别的必要性,包括通过持续培训所有前线行为者的方式,和对前线官员就其迅速有效开展调查的能力进一步加以建设的必要性,还有到位的受害者移交体系和对受害者的援助和保护。同样重要的是,所有构成这一多学科方针的行为者都应获得足够且可持续的人力和经济资源,这样他们才能够履行其职能,要确保受害者可以获得包括赔偿在内的有效且适当的补救方式。应优先关注儿童遭受当代形式奴隶制的脆弱性,特别是无人陪伴的儿童,包括强迫儿童乞讨,要把儿童的最佳利益作为主要考量。令我鼓舞的是,在我的访问之后,对我的建议进行跟进的特定程序已经启动,比利时还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第189号《家政劳工公约》。
最后请允许我展望一下未来。从任务授权角度来看,2016年将是两个重要的纪念日——《禁奴公约》90周年纪念和《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60周年纪念。这些活动可以是让我们所有人致力于现实且以行动为导向的措施来加强全球从我们的社会中消除当代形式奴隶制方面的努力、加大力度落实拟议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关于消除强迫劳动和现代奴隶制的第8.7项具体目标的契机。
感谢你们的关注,我期待与你们的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继续建设性且富有成果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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