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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在人权高专办关于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信息系列启动活动上的讲话

2015年6月29日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在人权高专办关于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信息系列的启动活动上欢迎大家。我特别高兴能在此欢迎我们的小组成员,我期待听取他们的发言。

女士们先生们,绝对不要误解——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是一种人权。它们不是新的权利,也不是任择的。它们是一系列具有国际约束力的条约的一部分。这些权利的核心是每个人的自主权,这涉及极其私人的问题,比如任何个人是否、何时、如何以及与谁发生性行为;是否、何时以及与谁结婚;是否、何时、如何以及与谁生育子女;以及我们选择如何表达性别和性。

人权社群在解释适用于性和生殖健康和权利的人权义务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确实,确保这些权利意味着对大量人权的保护,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比如:

  • 生命权意味着可预防的孕产妇死亡必须被避免,现在每天都有800例孕产妇死亡。这意味着要确保妇女可以获得紧急产科护理、安全的堕胎服务和前往卫生设施的方法。这还意味着解决母婴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其他主要原因。
  • 禁止基于性的歧视意味着拒绝只有妇女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不可接受的。
  • 健康权要求医疗卫生服务、物品和信息可用、无障碍、可负担、文化上可接受且质量良好。这同样适用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和物品,比如孕产妇健康和避孕品。
  • 知情权和教育权意味着妇女、男性、男童和女童应有途径获得关于性的准确信息,并应消除障碍,比如同意方面的要求。
  • 安全权意味着必须消除所有基于性别的暴力形式,包括有害的做法;暴力行径必须被调查和起诉,不论肇事者是公共或私人行为者;要立即为受害者提供足够且有效的补救方式。
  • 言论和结社自由权意味着捍卫这些权利的妇女和男性应能够无惧暴力、威胁或其他报复行为地这样做。

大量人权机制都明确规定了这些标准,特别是人权理事会的条约机构和特别程序。

然而,虽然这些标准在一些圈子内十分有名,但人权高专办发现仍有必要推动更深入的理解、更明确的指导以及更广泛的参与,因为性和生殖健康以及权利经常被误解。因此,我们编写了这一系列信息,巩固了与性和生殖健康以及权利九个方面相关的人权准则——母婴死亡率和发病率、避孕、有害做法、针对妇女的暴力、堕胎、妇女人权维护者、艾滋病/艾滋病毒、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和青少年。

我们将其以精简且无障碍的形式呈现,希望这一信息系列将协助大量利益攸关方,在其倡导、法律和政策制定、项目设计、落实和评估中利用相关人权标准。我们正在将这些信息系列翻译成法文和西班牙文,以确保它们能在世界各个地区被使用。

今天的小组成员有宝贵的经验与我们分享,关于他们如何通过人权标准来保护和促进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

通过分享这些经验和使用信息系列来确保标准广为人知且为人所熟知,我们希望今天的讨论将促成关于进一步落实这些人权义务的具体建议。

感谢各位的到来,我非常期待之后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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