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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针对妇女的暴力——联合国和美洲人权委员会报告员的联合新闻稿

2015年4月28日

特立尼达,2015年4月28日——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拉希达•曼朱(Rashida Manjoo)以及担任美洲人权委员会妇女权利问题报告员的特雷西•罗宾逊(Tracy Robinson)专员于2015年4月15日至28日共同对4个说英语的加勒比国家开展了研究访问。本次联合活动在国际和区域人权保护体系之间的合作和伙伴关系这一大背景下进行。

在其研究访问期间,报告员走访了牙买加、巴巴多斯、多米尼加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报告员对这些国家政府对本次访问的开放性和为会议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报告员与政府和非国家行为者的对话都聚焦与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以及对这一人权侵犯行为的预防和应对方式相关的优先事宜。报告员与议员、政府部委代表、执法实体、家庭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其他地方法官和法官、土著社群成员、农村社群、大学学生和教职工、学龄儿童和教师、服务提供者、民间社会组织和相关联合国实体举行了会谈。

报告员指出,许多对话者称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已正常化、大规模流行且报告不足。被提到的家中、社区、工作场所和政府机构内的一些表现形式包括心理、生理、性、经济和机构暴力。影响到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妇女的人权问题在会议中持续被提到,包括被描述为“纠正性”暴力的做法。由暴力延续最终导致的性别相关杀戮发生率上升,这一问题也在一些场合下被强调。

针对女童的性暴力问题在四个国家都作为普遍关切被提及。比如,一个国家的一个政府实体告诉报告员称,在97%被报告的儿童性暴力案件中,受害者为女童。受访者表示,这类案例在许多情况下都是肇事者和受害者家人私下进行解决。会谈中还提到了在女童需要保护的情况下不成比例地使用拘留的问题,她们中的许多人因为“游荡”或“不可控制”而成为暴力受害者。报告员还收到政府官员和民间社会的信息称,由于缺乏专门针对青少年的设施,一些国家将女童监禁在成人设施内,这让她们面临着机构暴力的风险。

规范框架和标准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以及《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贝伦杜帕拉公约)中得到了清晰表述。各国政府有义务回应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所有暴力形式,尽职地保护、预防、调查、起诉、惩罚并提供包括赔偿在内的有效补救。

回应和预防暴力的义务涉及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和服务在内的一套措施,应回应妇女和女童的需求。国家的回应方式应考虑不同妇女群体因歧视和不平等的历史、年龄、种族、族裔背景、残疾、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等原因所产生的不同需求。

报告员承认了政府在通过和改革与家庭暴力及性犯罪相关的现有法律、制定国家性别政策、设立负责性别事宜的部局并为暴力侵害妇女的受害者提供一些方案和服务方面做出的努力。还提到了制定培训方案、协议和设立新机构的问题,特别是在警察部门。对不同场合下性骚扰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报告员还获悉了该地区联合国机构正在提供的技术援助方面的信息,包括意识提升运动的落实,及其在法律改革、协议、国家行动计划和培训倡议等的制定进程中为政府提供的支持。

报告员还获悉,针对妇女和女童的犯罪通常缺少问责和有效的补救,实践上会让提出投诉者再次受害。比如他们被告知,一些当权者十分轻视性暴力并形容它“不过是小小的性问题”,那些接受采访者指出了受害者和被指肇事者在警方调查期间进行“对质”这一做法的严重问题。提出的挑战还有现有法律的局限性以及对其的狭义解读,法律、政策和协议的落实不足。关于保护令,理论上它们应迅速、有效且无障碍,但事实上它们只是“一纸文书”,并不能基于受害者的需求提供全面或有效的应对方式。

政府和非国家行为者都对针对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的区分性别对策未被充分理解表示关切,四个国家都反映其重点关注男人和男童,针对妇女的暴力则被视为次要问题。大量发言都强调即使有证据表明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现象的普遍性,民间社会也难以坚持聚焦于这个问题,在提供包括安全屋在内的服务方面缺少足够的支持和伙伴关系。现已辨明的大量挑战提出了如下要求,即为了有效回应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目前需要:分配更多的资源;持续监督和评估政策和培训方案;适当的数据搜集;落实旨在加强问责的适当投诉机制。

最后,报告员们希望重申,应对和预防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的全面方针需要解决不成比例地影响妇女和女童的个人、机构和结构性暴力。针对妇女的暴力是侵犯人权的行为,阻止了其他所有人权的实现,是有效行使公民权的障碍。

拉希达•曼朱女士(南非)于2009年6月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作为特别报告员,她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曼朱女士是开普敦大学公共法学院的教授。了解更多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Women/SRWomen/Pages/SRWomenIndex.aspx

特雷西•罗宾逊女士是牙买加公民。她于2011年6月第41届美洲国家组织大会当选,标准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四年。她是委员会妇女权利问题报告员兼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权利问题报告员。她于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委员会主席。她还是西印度群岛大学莫纳校区法学院的高级讲师。了解更多: http://www.oas.org/en/iachr/women/mandate/composition.asp

作为牙买加公民,罗宾逊专员并未参与牙买加部分的研究访问。美洲人权委员会执行秘书处的一名律师参与了牙买加部分的研究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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