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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大卫•凯伊在世界新闻自由日国际会议上的发言

2015年5月3日

拉脱维亚里加,2015年5月3日

首先,我要感谢教科文组织和拉脱维亚政府以及世界新闻自由日的所有倡议者者让全世界都在今天重点关注言论自由。自从我去年8月就任特别报告员以来,教科文组织一直都是令人可喜的伙伴和顾问。
 
20多年来,国际社会都通过世界新闻自由日来庆祝、宣传和捍卫新闻自由。近40年来,已经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根据其第19条确保每个人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权利,不论国界或通过何种媒介。近70年来,同样的保障在《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之下成为了国际标准。在这几十年里,保障自由媒体的权利在区域和国家层面的文书和法院内、联合国宣言以及人权理事会决议中被一再重申。
 
关于这部法律:它意味着什么?第一,它保护每个人:收集和报告信息的专业记者;与世界分享信息和观点的博主和社交媒体发布者;以及享有或想要获得其他人言论的每个人。第二,法律保护自由媒体的活动,即通过寻找和收集信息、分析和解读信息,并通过不论边界的任何媒体进行分享的方式挑战或证实官方叙述和传统观点。各国有推动自由媒体的积极义务,不单单是保护它不受干扰和攻击,还意味着采取措施确保媒体多样性。其他基本的人权法规则——比如禁止歧视的规定——要求各国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弱势群体成员平等地获得和参与媒体。
 
人权法还承认各国有保护生命权、国家安全权、公共秩序和健康权以及其他人的权利的责任。有时候,获得信息可能危及这类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可以采取限制手段,但前提是已存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对达到该合法目标而言是绝对必要且适度的。对言论自由尤为有害的是几乎所有国家都使用的政府秘密网络,这使得公民几乎无法挑战限制条例。

我正在总结并简化庞大的法律体系。放眼四周,我看到了引领新闻自由的从业者,你们知道如何让全世界的人民得到法律真正的保护。你们的保护和促进工作与新闻业实践本身一样重要。
 
但问题在于:在座或是在会场外聆听的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正处在落实、促进和保护的危机之中。处于危机时,我们想到这些法律在近年来对言论自由的攻击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无足轻重或许情有可原。我们安全地待在里加,但全世界的众多记者被拘留、失踪、被隐藏或被禁止行使其见解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你可能可以回忆起一些被拘留或起诉者的姓名,他们通常代表着这些国家的其他数十人,比如:叙利亚的马赞•达尔维什(Mazen Darwish);伊朗的杰森•芮塞恩(Jason Rezaian);埃塞俄比亚Zone 9的博主;中国的伊力哈木・土赫提(Ihlam Toti);阿塞拜疆的卡萨迦•伊斯马伊洛娃(Khadija Ismayilova);斯威士兰的图拉尼•马瑟克(Thulani Maseko);埃及的马哈茂德•阿布•扎伊德(Mahmoud Abou Zeyd)或沙克安(Shawkan);马来西亚的祖纳(Zunar)以及厄立特里亚、越南、缅甸和其他地方的许多人。有人被杀害,比如《查理周刊》的讽刺画家;被伊斯兰国杀害的勇敢的记者;以及最近两名孟加拉国博主被残忍地砍死。这只是受到当前保护危机影响的众多人中的一小部分。
 
你可能也会想到声称“有权关闭媒体、逮捕民众并下令射杀群众”的泰国军方领袖;密苏里州弗格森地方警方对记者进行的攻击和恐吓;欧洲最近通过了限制言论的法律,包括西班牙意在禁止抗议时用视频拍摄警察的新法律;或对记者信息来源的大规模施压。
 
这些对自由媒体的袭击违反言论自由权的规定和精神。
 
为了压制不需要的言论或不让公众知晓信息,当权者经常使用托词而非真正基于保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合法理由。或者说,当他们在追求合法目标时,会通过不成比例的规定,扫清或遏制大量合法言论,经常对真正的威胁做出急迫和仓促的回应,这有损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工作。
 
个人可以做些什么来回应这些挑战?明天上午,我来自欧安组织、美洲体系和非洲体系的同事和我本人将联合宣布我们对推动和保护冲突状况下言论自由的承诺。我想强调五个领域,我们都应该挑战政府履行对此的义务并让新闻业繁荣:
 
第一,网络监控对媒体、非政府组织、学界和活动人士不受干扰地寻找并接收信息的能力构成了直接的威胁。技术为我们提供了保护通讯隐私的工具,最重要的两项即为加密和匿名。当前关于加密和匿名的辩论都过多地关注它们对于刑事用途可能的作用,但加密和匿名主要是为了让个人不受干扰地浏览、阅读、形成和分享观点和信息而存在,让记者、民间社会组织和许多其他人都能行使其见解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一些国家正在通过严重限制个人安全且匿名地沟通的法律。因其重要性,必须避免对加密和匿名的限制措施,如不可避免,则只能在严格遵守合法性、必要性、适度性和合法性的情况下使用。
 
第二,对来源的保护:新闻业依赖于认为分享关于敏感事宜的信息、经验和证词足够安全的来源。但在许多国家,记者因为他们的调查工作遭到报复,被迫透露其来源,来源也经常受到骚扰、袭击和起诉。在这一背景下,我今年秋天会向联合国大会报告保护消息来源的问题,包括人权法对举报人的保护范围。
 
第三,对袭击媒体事件的问责。对记者的袭击几乎从未经过真正的调查和起诉。即便在那些有一些调查形式的案件中,受害者和幸存者都必须等几年才可能有一些指望,就好像是马京达瑙对记者的大屠杀案中菲律宾法院的流程在骇人袭击后持续了五年多。这种有罪不罚的范式必须停止,并替之以监督、调查和起诉的范式。
 
第四,废除旨在阻遏对政府官员和宗教机构加以批评的法律。我们发现这类法律以刑事诽谤;煽动骚乱;冒犯君主法以及类似的禁止侮辱政府官员的形式存在。我们在将亵渎神明刑罪化的法律中也看到了同样的精神。这些法律经常被用于针对媒体工作者、民间社会活动人士、学者和其他人。它们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不匹配,必须被废除。
 
最后,所有的这些措施都与政府审查有关。不管是电影和新闻审查中的事前审查,还是事后的惩罚,政府压制信息和想法的行动最终只滋生了犬儒主义和仇恨,损害了每个人自由支配自我并获得充分信息参与公开辩论的权利。审查是真正导致各地记者觉得不安全的根本政策。
 
我不想用悲观的论调结束讲话。尽管当前媒体面对着各种威胁和风险,但我们也生活在一个充满令人振奋的勇气、或长或短的辉煌的时代,这个世界充斥着信息、媒体平台、想法、图片和声音,它们跨过边境,为全球辩论提供了信息。每天,我们都看到杰出的个人和企业在最困难的环境下逆流而上,成功地让我们知道了那么多强大的政府和组织企图掩藏的事情。新闻业在安全、平等和报告畅通的环境下就能繁荣,我很高兴能共同参与,消除实现这些关键目标的障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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