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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民间社会的核心作用是确保2015年后发展目标具有包容性的唯一途径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5月18日

随着2015年后发展议程即将发布,一个联合国人权专家组呼吁联合国成员国确保新的全球目标坚决基于包括参与原则在内的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并承认自由而活跃的民间社会对有效落实的重要性。

关于下个系列的发展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的全球辩论背景下,专家们强调称,民间社会在落实发展议程中发挥着毋庸置疑的核心作用。民间社会在帮助政府寻求解决复杂发展问题的创新方法方面十分关键,且往往能够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一个充满活力的民间社会还能确保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群体的声音能被有意义地纳入影响其愿望和福祉的发展举措中。但为了承担这一角色,民间社会必须能够自由运行。

“世界各地的公民空间都在萎缩,因此有必要明确认识到自由和活跃民间社会的重要性,”专家表示,他们对袭击民间社会行为者的事件出现了令人不安的增加,限制言论、结社与和平集会自由的法律增多,对社团获取资源的能力加大限制,对民间社会的官僚骚扰、对人权维护者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暴力驱散和平示威以及对活动家的非法监视提出警告。专家们还对记录袭击和杀戮环境权维护者、社会工人、妇女权利活动家和其他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民间社会成员的报告数量激增深表关切。

“将与民间社会建立伙伴关系的原则和民间社会自由运作的空间置于2015年后框架的核心至关重要,”专家指出,并提到了从千年发展目标向实现2015年后转型的广泛协商进程以及来自秘书长的支持,他在题为“2030年前通往尊严之路”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参与式民主,自由、安全与和平的社会都是发展的推动者和成果。

专家指出,实现2015年后目标基于人权的办法需要一套衡量对民间社会有利的环境存在情况的指标。他们呼吁成员国将这类指标作为2015年后框架不可分割的部分。在此方面,专家们提到了人权高专办在人权指标方面的工作,包括正在制订的有关衡量言论自由权、和平集会和结社权的指标。这些自由对实现整个新发展议程十分重要,也对关于促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和平与包容社会的目标16,及其关于确保公众获得信息和所有人的沟通问题的第16.10号具体目标十分关键。人权高专办的工作和多个利益攸关方和民间社会衡量公民空间和民间社会参与的举措应该成为关于指标的讨论不可或缺的部分。

民间社会在收集与最弱势或最边缘化群体相关的数据方面也可发挥重要作用,他们通常被排斥于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传统统计调查之外。应根据国际统计标准加强国家统计部门和民间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

专家们注意到秘书长关于“需根据可持续发展优化融资,并为达到最大影响加以协调。”的呼吁。“我们引用这一激励人心的信息是为了指出,2015年后框架中将不再有限制民间社会或社团寻求、接受和使用资源的空间,这将使它们也能自由地开展工作”专家表示。他们补充道:“共同的2015年后目标还包括并假定民间社会自由结社和全球合作的能力,并保证境外民间社会的财政与物质合作和支持不受到任何障碍。”

当各国于2015年5月共聚一堂探讨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监督和审议框架问题时,专家们敦促其在对话中重点关注能有利于个人——尤其是来自最弱势社区的个人——自由参与监督和审议机制的一项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议程。所有民间社会组织,无论其在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地位如何,都应该被视作平等伙伴并有权平等地参与进程。各国应该认识到支持为代表最弱势群体的组织培养能力的努力和使之具有同等影响力的必要性。

如果民间社会不能全面和自由地参与2015年后进程,从具体目标、目标和指标的谈判到监督和审议实现它们的措施,不抛下任何人的承诺就不能被实现。

“如果没有一个男女老少都被赋权,且都能在有利和支持的环境中行使权利的活跃民间社会,公共参与发展和问责便将始终难于实现,”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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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专家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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