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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为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确保以人为本的办法:一项共同的责任”——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伊万•西蒙诺维奇在各国议会联盟年度议会听证会上的发言,纽约,2014年11月19日

为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确保以人为本的办法:一项共同的责任

2014年11月19日

在新的全球议程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以权利为基础的办法有何含义?

以人权作为指导的新发展议程意味着以人为本,并确保将保护和促进所有人权置于更为平等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的核心。它意味着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与现有人权标准密切相符,在毫不歧视的前提下为所有人追求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权利。

例如,平等和非歧视要求分类数据,特别是对最边缘群体予以关注,通过平等机遇向其提供选择,并通过有效和有意义地参与影响其生活的决策进程使其发出声音。人权视角还要求在国际层面营造有利环境,允许处于不同发展层面的国家都能使其管辖权内的人民享有人权。这需要对实施方式和发展权相关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的有力承诺。
 
在普遍性方面,其意味着可持续发展目标与所有人权一样,将适用于所有国家,且所有政府都有责任实现这些承诺。这对转变发展观念——脱离传统捐助方和受益方的概念或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概念来说至关重要。普遍性并不意味着“一刀切”,我们必须承认各国起点、能力及可用资源都有所不同。我们应理解为所有政府都需为其人民负责,且都有一定责任在全球层面为国际合作做出贡献。

最后,普遍性还意味着应在全球层面设立普遍审议机制,以及区域和国家问责机制。该机制可从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程序之工作方法和原则中学习。普遍定期审议是独特、普遍、由会员国驱动的进程,基于普遍覆盖、国家所有、透明和参与的原则审议各国人权进展。该机制还可学习人权审议进程如何在全球和国家层面问责机制间创造重要的动力,特别是在涉及议员的情况下。
 
考虑到各国正处于最贫困到最富裕社会在内的不同发展阶段,如何使所有国家采用基于人权的办法?
 
我们必须承认各国起点不同,因而有必要区分各国对同目标的贡献,特别是关于全球伙伴关系的目标,根据国家资源限制、不同责任和不同发展程度对贡献予以区分。

在这方面,就“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概念一直存在诸多辩论。该概念源自环境法,但人权法亦将不同发展程度纳入考量,如通过“逐步实现”的人权概念、“最大可用资源”及“国际援助与合作”的责任实现。

我们因而可由部分良好范例中汲取经验。在这些范例中,全球目标和具体目标在考虑到人权的情况下根据国家处境予以适用。如泰国的“千年发展目标+”模式就为妇女设立了特定的具体目标,如在2006年前使国家议会、行政组织和公务员职位中的女性数量翻番。再如就边缘区域问题,该国设定于2015年前将高地区域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半。

另一个例子是蒙古,该国通过了额外立法,设立关于民主治理和人权的“目标9”,并为其设立了具体时限及已验证可用的指标。

如何对政策进行有效区分,以针对最脆弱群体?这会需要何种工具?

千年发展目标的不足之一即其关注平均数据和总体进展,使之无法揭示最边缘群体为何日益被遗落在后,以及不平等现象如何一直无情地增多。为了兑现日趋强烈的“不将任何人遗落在后”的呼吁,我想强调两点:
 
• 第一,分类数据:数据应尽可能以所有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歧视理由予以分类,包括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收入、残疾、移徙身份和特定国家中的其他相关理由。
• 第二,监测社会群体间不平等现象的减弱情况:订立的具体目标必须能够鼓励进一步关注最弱势群体,以帮助他们迎头赶上,而非被遗落在后。用以监测社会群体间不平等现象减弱情况的工具极为重要。
就此,有多种工具和良好做法可供使用:近年来,多个国家已作出努力,使国家千年发展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符合人权条约要求,并就边缘化人群收集分类数据。
 
例如厄瓜多尔就为妇女和土著人民设立了具体指标,为非洲人后裔制定了千年发展目标报告,并对数据进行了相应分类。近期,厄瓜多尔政府通过了一套全国性的《设立分部门特定公共政策指导原则》,在分析和拟定公共政策方面系统性地使用国际和区域人权机制的建议。此外,厄瓜多尔政府还制定了一份《不平等地图》,旨在收集、分析和传播人口中平等和非歧视的相关数据。
 
政府和议会如何协作履行国家的人权义务?

政府约定义务、发起和落实公共政策,议会则代表选民发挥监察功能。这构成了旨在实现变革性影响的合理协作的基础。议员应被纳入政策制定过程,且应得以参与国家监测和审议进程,以确保国家在其能力和可用资源范围内尊重承诺:如,议员可:

• 鼓励政府对立法或政策举措进行系统的人权影响评估
• 通过或修订相关立法,确保政府的政策制定促进并符合其人权义务
• 监测发展政策,并确保政府国家预算和资源分配以透明、非歧视和负责的方式满足人权标准所载“使用最多可用资源”规定
• 确保政府以公开、透明和包容的方式,就制定和落实用以实现承诺的公共政策提供全面数据和统计
• 最后,刺激公共辩论,鼓励政府机构、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媒体和相关人口自身的广泛参与。 
政府和议会间协作的一个范例关键领域即税务政策领域。这是调动资源的关键载体,可以用于投资人权、补救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并促进国家及其居民间的问责联系。税务低效及逃税会导致用于实现人权的税收受到地方性的损失,特别是在那些贫困和不平等程度已极高且税务基准极低的国家。最近估计表明,每年,世界各国政府因逃税损失3.1万亿美元,相当于世界医保开销总额的一半。2009年,发展中国家报告表示因非法资金外流损失了近1万亿美元,其中约6成源于逃税。这几乎是当年官方发展援助(ODA)的10倍,也明显高于世行对千年发展目标估设的资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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