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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大会关于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及其对2015年后发展议程影响的小组讨论,副高级专员的声明

2014年9月5日

2014年9月5日

感谢你们邀请我在这场小组讨论上发言。这场关于童婚和强迫婚姻的讨论在过去一年中积蓄了相当大的动力。正如各位所知,人权高专办在6月的人权理事会上就此主题呈报了一份报告并召集了一场小组讨论。我们报告中的一项主要建议经过小组讨论得到了加强,这项建议的内容是采取全面方针消除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的必要性,并以之作为推动平等和消除妇女与女童歧视的措施的一部分。将此类方针融入发展语境是至关重要的行动,小组讨论今天将继续这个重要的对话。

在6月的人权理事会会议后,开放工作组已经向大会提交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议。尤其重要的是,目标5.3呼吁消除所有有害做法,“包括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今天的小组讨论提供了一个机会,让我们回顾千年发展目标未能明确关注童婚所造成的影响,并强调在国际社会达成2015年后框架的过程中继续推进这一目标重要意义。

目前存在大量与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这三个类别相关的人权问题。在童婚和强迫婚姻的案件中,女童或妇女的知情同意从根本上缺失,这是严重的人权侵犯。与获得教育、信息、健康服务、生产资源和决策相关的权利也在童婚和强迫婚姻中面对风险,这些问题同样存在于早婚中。呈交大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议对该问题提出了具体目标,接下来的关键步骤是确保对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这些概念达成共识,而这又是以人权机制的权威指导为基础的。

这些做法不仅侵犯了女童或已婚妇女的权利,它们往往也巩固了剥夺和拒绝权利的循环,该现象又会传承给这些妇女和女童的子女,尤其是女儿。此类人权侵犯无可避免地会给发展造成巨大的代价。与此同时,消除童婚和强迫婚姻需要克服发展方面的挑战,例如缺少教育和长期贫穷,这类问题在许多国家依然屡见不鲜。

在某些社区中,婚姻被视为在经济上供养女童和妇女的方式,这些女性不能自主地获得生产资源,并生活在赤贫中。有时候,孩子越小,经济效益越大——例如新娘越年轻,嫁妆就越少。童婚和强迫婚姻与极少或没有接受正规教育的女童息息相关。低质量的学校教育,过度拥挤,不合格的教师和基于性别的暴力通常会增加童婚或强迫婚姻的可能性,因为这是许多女童的唯一选择。在此方面,寻找让社区脱离贫困、让女孩留在学校的有效方法依然必须是发展的优先事项,包括制定战略消除童婚和强迫婚姻现象。

但这还不够。童婚和强迫婚姻的根源也会出现在持续的性别歧视中,以及对妇女和女童在家庭和社会中所扮演角色的普遍陈规定型中。人们愈加认识到,若有一半人口的天分和技能被白白浪费,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童婚和强迫婚姻是歧视和不平等阻碍妇女和女童进步的最突出表现形式之一。

女童和年轻女性一旦结婚,她们的教育、就业和其他经济机会就更少,从而会在能力建设和伸张权利方面遭遇挑战。这与实现性别平等这个发展优先事项紧密相关,因为它关乎消除各方面歧视的需求,例如在优质教育和获得土地与其他生产资源方面。它还关乎解决女童和妇女社会角色的有害陈规定型的需求。

童婚和强迫婚姻也关乎健康与生存。过早怀孕或频繁怀孕、以及被迫继续怀孕在童婚中十分常见。高达90%的少年怀孕发生在婚姻中,正是这些女童面临着在怀孕或生产时死亡的风险。在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方面,经历童婚或强迫婚姻的女童和妇女往往没有权力来作出决策,或者缺乏准确的相关信息。这损害了她们对生育子女数量与间隔进行决策的能力,也让她们很难有能力协商是否避孕,致使其暴露在性传播感染和艾滋病的风险中。在此方面,需要适合相关年龄、适合相关文化、基于实证的全面性教育以及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教育,这个问题被反复提及。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在我们协商2015年后发展议程时需把每个女孩和妇女的人权放在我们关注点的中心,这意味着不让一个女童退学结婚,给予女童和年轻女性充分的权力来选择是否、何时结婚,并能在之后选择是否、何时生育。这意味着,社区和家庭要将女童和妇女看成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工作、学习、领导,不能将她们看成经济资产或生育工具。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不仅是直接与此相关的妇女女童能够获益,每个男人、女人和儿童也能获益,因为社会将更加繁荣。我希望,今天的讨论能继续推进这股了不起的制止童婚的势头,并为可持续的方案提供协助,正是各个社区和各国的关键利益攸关方制定并支持着这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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