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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有关预防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的小组讨论

2014年9月18日

2014年9月18日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高兴能有机会为有关预防这一重要问题的小组讨论作开场致辞。这让我想到了法国法学家勒内·卡森在1968年因其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的工作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时的感言:“捍卫人权的工作中最紧迫的便是预见和防止这些暴行的发生。”

近半个世纪之后,这句话仍具有生命力和现实意义。我们必须加紧努力,在侵犯人权行为升级为大规模暴行或冲突之前预防其发生,这不仅是一项良好的政策,也是出于道德良心。

法律规定了各国采取立法、行政和其他适当措施来防止人权侵犯行为的责任。人权事务委员会已多次指出,其成员国在应对人权侵犯时有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其再次发生的重要义务。它们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人权议程。

可能导致严重侵犯人权现象的风险因素包括严重的歧视性做法。区分“我们”和“他们”的身份构建,以及将一个目标群体塑造成危险、不忠诚、劣等或具有安全或经济上的威胁都属于侵犯人权的行为。雷纳托·泽比尼·里贝罗·雷奥先生将告诉我们更多与

社会经济指标中明显差距相关的风险因素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在此方面的工作。

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里塔·伊扎克女士也将参与小组讨论。正如她经常强调的,虽然有关预防种族清洗和种族灭绝等大规模暴行罪方面的讨论屡见不鲜,政府、民间社会和其他国际社会必须对更早出现的预警信号保持警惕——第一句仇恨言论的发表,或是当媒体开始推动负面的陈规定型。

目前已经出台了人权侵犯早期预警机制。其中包括我们52项特别程序的深入专业知识,它们每年都会进行近80次国别访问,就紧急或长期人权状况和案件发送500多份函件,还包括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的系统性审查。理事会还有一项任务是通过对话与合作来促进预防侵犯人权的行为。非政府组织在早期预警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收集和处理地方数据等。在这次小组讨论中,马克·汤姆森(Mark Thomson)先生将为我们讲述更多有关非政府组织在防止酷刑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方面的信息。

但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利用了这些预防机制?秘书长在其2012年-2017年五年行动议程中将预防纳为首要任务。他开创性的“人权先行行动计划”也是建立在更加审慎、周到和协调使用联合国全方位的资源、任务和技能,从而加强联合国系统有效预防和响应严重人权侵犯和复杂危机的能力基础上。

人权先行计划承认人权侵犯的模式为潜在的危机提供了明确的预警标志,汇集了各方强有力的承诺并分析了联合国内部行为者提供的所有可用信息,促进总部的高级别参与和领导力。在此,我们希望更加高效地确保由人权机制收集的信息得到重要行动者的关注,其建议也得到跟进和落实。这一努力不仅需要各相关国和联合国大家庭各实体的参与,还需要区域行动方和更广泛的国际社会的参与。

2015年后进程也提供了一个确保治理和司法方面的政策协调性,鼓励实现人身安全、公共参与和诉诸有效司法系统的人权的契机。

预防人权侵害当然是人权高专办任务和活动的核心。我们目前掌握的措施不仅包括公共宣传、教育和提高意识运动、静默外交和良好执政,还包括我们在67国外地办事处中采用的十分实际且具有参与性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工作。我们为各国在制订和落实法律、政策、专题战略和行动计划方面提供建议,并开发出一系列特定的实用工具,包括培训材料、指导说明和全面数据库。

然而在最后,国家自身应对预防人权侵犯行为负主要责任。在这里,我们指导什么是有效的:在有效且符合人权的法律和机构支持下的有效且广泛可用的司法体系。

国家人权机构可以发挥尤为关键的作用,而西玛·萨马尔(Sima Samar)女士将告诉我们更多有关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工作方面的信息。其目前主要工作领域是预防酷刑,国家人权机构在预防方面发挥着特别的作用,充当了《禁止酷刑问题公约》任择议定书中要求的国家防范机制角色,但这项任务也可以被扩展到其他领域,如暴力侵害妇女等。

与此同时,许多区域组织也在加强其人权活动的预防方面。这是一项十分令人欢迎的举动——重点强调预防措施的强有力国家保护系统通常需要来自区域和国际机构的预防性措施的支持。本亚姆·达维特·梅兹穆尔(Benyam Dawit Mezmur)先生在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时将提到更多有关此方面的问题。

各位阁下,

预防并非易事。但我们知道它是有效且值得的。我们都见证过人权侵犯行为在早期得到认识、承认和解决的情况,也见过大规模暴行和冲突得以避免的情况。我欢迎大家就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预防侵犯行为方面提出意见并期待着你们的讨论。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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