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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弗拉维亚•潘谢里介绍秘书长和人权高专在议程项目2和项目10之下的国别报告

2014年9月25日

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七届会议

日内瓦,2014年9月25日
第20号会议室,万国宫

我很荣幸能介绍秘书长和人权高专准备的分属议程项目2和项目10的几份国别报告。

[伊拉克]

我要首先对第S-22/1号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口头更新介绍。该决议探讨了自称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的塔克菲里团体及相关团体实施侵害背景下的伊拉克人权状况。

如秘书长昨日表示,这些团体“与伊斯兰教毫无关系,当然也不代表一个国家。他们更适合被称作‘非伊斯兰非国家组织’”。

自9月1日举行关于伊拉克情况的特别会议以来,该国情况持续恶化。

在2014年前8个月中,至少有24015名平民死伤。该数字包括至少8493名失去生命的平民,且其中近半于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丧生。据我们估计,实际数字可能还要高得多。

关于流离失所者问题,约有180万伊拉克人因眼下的暴力持续忍受着可怕的流离失所处境。

驻伊拉克人权干事持续收集的信息表明,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及相关武装团体的控制区域持续存在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人道主义法的现象。这些信息揭露了无法想象的大规模不人道举动。

伊拉克多元的种族和宗教社区遭受着最多痛苦,包括土库曼人、沙巴克人、基督徒、雅兹迪人、塞巴人、卡卡埃人、库尔德人和什叶派。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及相关武装团体蓄意系统地针对这些社区,常常以毁坏、镇压或将其由所控制区域清洗出去为目的。

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实施的其他侵害包括直接针对平民和平民基础设施的袭击,处决和其他对平民的针对性谋杀,杀害被俘士兵、其他安保部队或政府人员,绑架,强奸和针对妇女儿童的其他形式性暴力及人身暴力,强迫征召儿童,破坏或亵渎具有宗教或文化意义的场所,肆意破坏和掠夺财产,以及否认基本权利和自由。许多侵害行为都可能构成战争罪或危害人类罪。

我们也不断确认伊拉克安保部队和下属武装团体所实施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国际人权法行为。这包括空袭和炮轰,以及可能违反区分原则和比例原则的某些军事行动或袭击。隶属或支持政府的武装团体也实施了针对平民的蓄意杀害和绑架,以及杀害被俘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或相关武装团体的战斗人员。

为落实第S-22/1号决议,我们现已调动资源并开始了招募进程。我们希望人权高专办的11人队伍能很快被部署至伊拉克,以收集信息并记录侵犯人权行为的指称。

请允许我重申,所有冲突当事方都必须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及人权法的适用规范。

此外,必须对已实施的残酷而惨无人道的犯罪行为进行追责。两周前,人权高专呼吁伊拉克考虑加入《罗马规约》。今天,我们再次进行这一呼吁。现状的紧迫性需要伊拉克亦考虑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立即采取行动来处理该国目前所面对的特别的恐怖局势。

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其联合努力,帮助政府保护所有伊拉克人,包括族裔和宗教社区,以及那些尤为脆弱的人。

[斯里兰卡]

现在,我将对关于促进斯里兰卡和解、问责和人权问题的第25/1号决议落实情况作出口头情况更新。诸位还可以(在会场)拿到一份本次更新的全文。

政府在7月份就经验教训与和解委员的建议落实情况发布了最新的更新报告。它就落实国家三语政策、社会团结举措、境内流离失所者重新安置、释放被拘人员、东部和北部省份重建和发展活动的进展作出了报告。

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设立总统调查委员会,以调查1983年1月至2009年5月斯里兰卡东部和北部居民遭绑架和失踪的案件。委员会任期已被延长至2015年2月25日,其任务范围也得到了扩展,包括调查斯里兰卡部队和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对国际人道主义法原则的遵循情况。总统还邀请6名国际专家担任委员会咨询小组。不过目前,专家小组的参与情况尚不清楚。然而,独立观察员已就委员会和顾问的问话方式、翻译服务的质量、以及受害者缺乏顾问服务提出担忧。失踪人员家属也报告称在听证会前和期间遭到警察、军队和情报人员的骚扰和施压。

理事会已要求该国政府公布其他国内调查报告,而这尚未实现。前任人权高专报告所载的其他标志性案件也未有任何进一步的结果。

新的大规模墓地不断被发现,但遗体挖掘和调查行动都进展缓慢。

与此同时,人权高专办已设立了一支敬业的队伍,来开展人权理事会委任的全面调查工作。

如诸位所知,马尔蒂•阿赫蒂萨里(Martti Ahtisaari)先生、西尔维亚•卡特赖特(Silvia Cartwright)女士和阿斯玛•加罕戈尔(Asma Jahangir)女士被邀请担任人权高专办工作队顾问。他们已于这个月早些时候与人权高专办队伍会面,审议调查方法和进展,并与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协调小组进行了磋商。

7月5日,斯里兰卡外交部长通知人权高专皮莱,表示该国政府“断然且毫无保留的拒绝关于斯里兰卡的第25/1号决议,且不会参与任何相关进程。人权高专本周在纽约与外交部长举行了会面。部长表示与人权高专办和理事会的合作仍将继续进行。我们对该国政府对决议采取的立场深表遗憾,并鼓励它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

实际上,本次调查是就冲突后期双方实施的侵犯人权现象和相关犯罪指称查明准确记录的独特机会。

在此背景下,自3月以来国家和非国家行动方针对民间社会团体、人权维护者和受害者组织,包括那些参与国际调查者进行的威胁、骚扰、恐吓和报复活动极为可悲。8月4日,在科伦坡举行的一场民间社会行动方、外交使团及失踪者家属私下会议遭到示威者打断(包括佛教僧侣)。据悉,这些示威者代表着失踪武装团体人员家属。在3月进行的一场安保行动中,部分人权维护者遭到拘留,被指涉嫌接触前猛虎组织干部,违反《防范恐怖主义法》。

这种恐吓和威胁的氛围为人权理事会的调查任务构成了实际挑战。它还危害着斯里兰卡自身国内调查的前景。对国内调查来说,保护目击者和受害者一直是一项重大担忧。就此,我注意到政府于2014年8月向议会提交了《援助和保护犯罪受害者及目击者法案》。人权高专办将仔细研究这一立法草案及其对国际标准的遵循情况,但初步分析已表明了数项担忧。

我们还对宗教极端主义升级,及针对穆斯林和基督徒少数群体的袭击增加表示极度警觉。这些现象多由佛教军事团体领导。斯里兰卡近来最严重的教派暴力事件发正在去年6月的阿鲁萨伽玛城中。截至目前,那些为此负责的人仍未受到任何起诉。我敦促该国政府确保针对为这些袭击负责的人采取强有力的行动,并以此彰显其保护少数群体的承诺。

尽管政府在重新安置和重建方面取得了令人称赞的进展,对斯里兰卡人来说,形成一个更为基础和惠及范围更广的问责进程来解决过去和当下暴力仍不可或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面对过去——结束有罪不罚、在社区间实现和解、并加强法治。因此,我要再次呼吁当局为斯里兰卡所有人民的长期利益考虑,充分配合调查及相关的特别程序工作。

[刚果民主共和国]

请允许我接下来介绍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人权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A/HRC/27/42)。这份报告以联刚稳定团联合国联合人权办公室工作为基础,就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间该国处境和人权高专办的活动进行了概述。

武装团体及刚果国防和安保部队成员持续实施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特别是——但不仅限于——受冲突影响的东部省份。联刚稳定团部队干预大队清除了北基伍省的3•23运动等部分武装团体。此外,尽管解放卢旺达民主力量正在进行解除武装,当地人口仍暴露在多个武装团体的残忍袭击下。

例如,2014年6月6日,至少31名巴弗利鲁社区平民于南基伍省的穆塔卢勒遭布隆迪/巴尼亚穆伦盖族民兵杀害。该事件再次表明,刚果军队和派遣部队的国家需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来保护平民。

其他类型的暴力也引起了担忧,特别是在班图社区和俾格米社区局势愈趋紧张的加丹加省。

针对政府要员或被认为是政府要员者的侵害行为也与日俱增。反对派、记者和人权维护者缺乏民主空间问题也令人关注,特别是在2015年和2016年选举即将到来的情况下。

从积极方面讲,该国在打击有罪不罚问题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具体表现为起诉武装部队和警察成员。根据联合国联合人权办公室所获取的信息,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间有162名国家行为者和武装团体成员因构成侵犯人权行为被定罪。目前针对两位前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力量官员的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他们是被称为“106中校”的贝迪•莫布里•艾甘格拉(Bedi Mobuli Egangela)以及杰罗姆•喀瓦甫•布坎德(Jérôme Kakwavu Bukande)将军。我们还注意到该国于2014年初颁布了大赦法,以赦免暴动罪、战争行为和政治罪名,但不包括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其他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尽管在打击有罪不罚方面仍存在司法体系结构缺陷等诸多挑战,上述进展仍是该国所迈出的极为重要的几步。

办事处持续承诺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提供技术援助和建议,以帮助该国加强对人权的促进和保护。

[柬埔寨]

现在,让我们谈谈秘书长的报告(A/HRC/27/43),报告内容关于人权高专办在协助柬埔寨政府和人民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和成就。它描述了人权高专办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柬埔寨的法治领域内开展的活动,这些活动分别关于监狱改革、公共自由以及经济和社会权利。

我很高兴能于去年4月到访柬埔寨,并亲眼看到该国政府与人权高专办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该国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包括司法行政。目前仍待审的刑事案件积压最长时限为5年。尽管这依然过长,但比起3年前首次谈及该问题时的时限标准,它已经缩短了一半。基于柬埔寨法院特设法庭的最佳做法,法官们已被呼吁阐明审前拘留决定的法律原因。此外,人权高专办于2014年3月出版了柬埔寨首份《加注刑事诉讼法》。该法有大量内容源自柬埔寨特设法庭判例。

我们还对今年7月执政党和反对党达成一致表示欢迎。这解决了导致街头示威活动的政治僵局——部分示威活动出现了过度使用武力和限制言论自由情况。人权高专办对示威、相关拘留和法庭程序的监测多次发挥重要作用,缓解了紧张局势。

在报告周期内,柬埔寨持续与联合国人权机制互动,包括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和普遍定期审议。此外,人权高专办正与该国政府紧密合作,以落实上述机制的建议。人权高专办还持续支持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苏里亚•P•苏贝迪(Surya P. Subedi)先生的工作。

我们承诺继续援助该国政府寻求一个宏大的方案,以改革对人权来说至关重要的关键机构,特别是司法部门。

[也门]

现在,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诸位面前关于也门人权状况的报告(A/HRC/27/44)。它以人权高专办也门办事处的工作为基础,就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人权发展状况进行了概述。

报告欢迎政府对人权高专办工作的积极配合,并提到了人权高专办在也门开展的部分活动,包括为一项关于过渡性司法的法律草案提供意见,还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供关于将国际人权标准融入新宪法的意见。

报告强调了一些积极进展,如2014年1月全国对话大会的闭幕,及其关于妇女、儿童、少数群体和边缘社区人权的成果。

然而,我们仍对穆哈玛希恩(仆人阶层)及其他少数群体持续遭受边缘化和侵害表示担忧——我们希望全国对话大会关于这些群体的积极成果能被纳入新宪法中。

包括首都等地安全状况的恶化也令人担忧。各方现在必须为和平过渡和建设性地配合落实全国对话大会成果做出贡献。

为了成功过渡,需要在打击以往长期人权侵犯的有罪不罚现象方面取得进展,这一点极为重要。就此,该国可采取两项重要举措:

  • 通过符合相关国际标准的过渡司法和国家和解法,以及
  • 设立国家调查委员会,对2011年的侵害人权现象指称开展调查。

人权高专办期待继续与也门政府开展合作,应对上述和其他人权挑战和机遇。

各位阁下,

在结束以前,请允许我再次简要提请各位注意诸位面前的另一份报告:即关于南苏丹人权状况的报告(A/HRC/27/74)。你们已于昨天的小组辩论中对它进行了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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