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讲话

工商企业和人权问题工作组在人权理事会第26届会议主题为“人权维护者在促进企业责任中的作用”会外活动上的介绍性发言

2014年6月13日

2014年6月13日

谢谢

同事们,女士们,先生们:我很高兴能够参加此次关于人权维护者在促进企业责任中作用的会议。

我要首先向诸位致歉,我要在本次会议结束前提前离开,以便参加另一场由本工作组合办的会外活动。那场活动的主题为如何在落实《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工作中确保性别观点。

人权维护者的重要角色

人权维护者承担着下列重要角色:

  • 弱势群体和社区的支持者和维护者;
  • 公共利益问题的公众监察者;以及
  • 政策制定的协助者。

这些都是他们在各个民主社会中所应承担的重要角色,但讽刺的是,这些角色将人权维护者暴露在了公共机构和非国家行动方难以言喻的侵犯人权现象和侵害中。

《指导原则》中有关人权维护者的内容

《指导原则》认可人权维护者扮演的角色以及与之相关的风险。例如:

  • 《指导原则》第18条所载草案关注工商企业开展有意义的磋商以衡量人权风险。在相关阐述中,评注表明《指导原则》敦促工商企业将人权维护者作为独立的专家资源进行磋商。我们可以由此看出其对人权维护者监察、倡导和促进作用的认可。
  • 在关于承认人权维护者所面对潜在风险的内容中,《指导原则》第26条敦促各国采取措施,确保国内司法机制的有效性,评注提议各国额外确保人权维护者的合法及和平活动不受阻碍。

工作组旨在促进人权维护者作用的活动:

秉持对人权维护者重要角色的认可,工作组将人权维护者议题列为了其工作的重要主题。

在去年的工商企业和人权问题年度会议上,工作组在其中一场全体会议中专门与多个著名发言者探讨了该议题,这包括诺贝尔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以及前任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玛格丽特•塞卡格亚(Margaret Sekaggya)。

工作组还在其与各国及企业的对话中、与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书面来文中以及国别访问中着力解决人权维护者所面对的威胁。

工作组亦加入了非洲人权和人民委员会等其他区域组织主办的小组讨论,旨在强调人权维护者的整体担忧。

此外,工作组正鼓励各国制定国家行动计划,评估国家层面工商企业运作在保护人权方面的鸿沟。在该领域,工作组希望国家机构确保关注工商业相关影响的人权维护者不受阻碍,与此同时也合理保护其不受威胁和骚扰。

该主题对工作组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期待看到你们今天讨论的成果。

谢谢大家。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