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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条约机构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在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第八届会议上关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发言

2014年1月31日

2014年1月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三十四条规定成立,今天有幸向参加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第八届会议的联合国会员国做演讲,希望各位阁下能关注委员会在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立场。

委员会仍记得,基于残疾人人权模型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设立了同时聚焦人权和残疾人发展的法律框架,并将实现普世人权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

委员会还希望回顾2013年5月有关将残疾人的权利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声明,委员会在该声明中呼吁成员国尤其要:

  • 确保2015年后发展议程牢固地根植于平等和非歧视原则;任何在2015年商定的可持续发展框架都将非歧视和平等明确视为贯穿各领域的问题。
  • 确保所有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妇女、女童和男童、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残疾人、残疾的土著人民、残疾的老年人以及发展中国家及其代表组织中的残疾人能真正参与设立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进程;
  • 确保对数据进行分类,尤其是按照残疾程度(和/或残疾类型)、性别、年龄和残疾人面对的障碍分类数据,并确保成员国将残疾-权利指标和标准落实到位,以衡量其在设计、执行、监督和评价旨在有效落实兼顾残疾人的发展目标并明确表明让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参与的立法、公共政策、方案和计划有效性上的进展;

委员会还想援引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里约+20峰会)的成果文件,该文件指出“可持续发展需要所有主要团体有意义且积极的参与,包括残疾人”。

委员会重申,残疾人占全球15%的人口,而约有80%的残疾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并通常占到这些国家最为弱势和边缘人口的15%到20%。委员会还想提醒成员国,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残疾人比正常人更易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经历贫困、劣势、排斥和歧视。

请牢记委员会主席去年9月在纽约的残疾与发展问题高级别会议上的发言,她当时呼吁成员国为残疾人创造与其人权和基本自由密切相关的具有包容性、无障碍且可持续的发展。

基于以上法律框架和原则,委员会要求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

  1. 强调将平等和非歧视作为贯穿各领域的问题反映在2015年后发展框架中;
  2. 确保在《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指导下,将残疾-权利方针作为贯穿各领域的问题和重要元素纳入并反映在制定目标、子目标和指标的过程中;并确保目标和指标包括被禁止的歧视理由的分类数据,包括残疾。
  3. 致力于确保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能有意义地参与国家落实发展目标和子目标的过程。
  4. 成员国在国际和国家层面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包括通过现有的国际人权机制,以确保有效落实残疾人获得具有包容性、无障碍且可持续的发展的权利。

为使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具有包容性、无障碍且可持续的发展,委员会呼吁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所有残疾人都能像其他人一样平等获得所有服务、自然环境、交通、信息和通讯(包括信息和通讯技术以及系统)以及公约第九条所规定的其他设施和过程;承认所有残疾人都与其他人一样按照公约第十二条充分享有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定权利;确保实现残疾人根据公约第二十四条获得具有包容性且无障碍的教育的权利;以及形成公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效且多向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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