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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条约机构

女童教育:儿童权利委员会强调实际帮助的重要性

2013年10月11日

致国际女童日

2013年10月11日

日内瓦(2013年10月11日)—儿童权利委员会在2013年10月11日纪念国际女童日的讲话中强调,教育权是增加女孩权力的关键。

委员会通过开展工作检验各国如何落实《儿童权利公约》,并清晰地看到教育权是怎样和其他权利密切联系的。如果女童和女性在社会中受到普遍歧视,女童教育就不会被视为重要事项,她们也会因此辍学。

委员会不断提醒各国有义务对抗男权思想和根深蒂固的陈规定型及做法,正是这些原因造成女童长久受到歧视。为了更好地认识女童价值而开展的运动值得欢迎,长期以往,它们将帮助实现女童的教育权。

女童较低的结婚年龄和少女怀孕问题是女童退学的两大常见原因。在某些国家,已婚女童不得和其他儿童一起上学,而是在晚间课程学习。怀孕的少女通常被迫离校,如果不这样做,她们可能无法得到继续学业所需的支持和后续资源。将女童的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并预防少女怀孕,这是确保实现教育权的重要步骤。

尽管如此,如果女童结婚或怀孕,政府有义务让她们和其他儿童一道继续求学,并提供所需的支持。

还有更多其他的实用措施能帮助女孩留在学校。许多女孩在生理期不去上学,因为学校没有合适的厕所,或是女孩没有卫生巾。政府应该确保提供这类设施用品。它们并不昂贵,谈不上资源不足,而是一个优先事项问题。

课程、提供支持的教师、往返学校的交通是委员会提出的中心问题。然而,如果不实现女童的其他权利,她们的教育权也无从在实践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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