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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女士的主旨讲话

2013年6月27日

“ 维也纳+20”会议 

 

维也纳,2013年6月27日

阁下、
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那么多朋友欢聚一堂,来纪念这个对我和我的办事处都有重要意义的时刻,我十分感动。

二十年前,7000多位参会者齐聚世界人权会议。你们中的许多人都出席了会议——我也作为一个妇女维权组织的代表出席。我们所有人都渴盼达成一个良好的结果。

西方国家主张公民与政治权利;而东方集团和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及发展权享有优先权。另外,为数不少的国家坚持认为《世界人权宣言》只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而实际上应结合不同文化的特征和传统考虑人权问题。

此外,那时世界正处于一系列剧变中。其中一些十分积极,例如柏林墙的倒塌;而另一些则非常消极,例如突然涌现的毁灭性内部冲突。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就是维也纳会议召开的背景。

冷战的结束似乎带来了新世界审议其人权议程的恰当时机,但就在会议召开之时,一场可怕的冲突席卷了前南斯拉夫。实际上,大规模屠杀及其他暴行距离世界会议会场,即我们今天所在之处仅有不到一天的车程。

维也纳共识

但随着讨论的发展,出现了一项共识。共识的关键在于所有人权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且相互联系的概念。一些国家一向抵制经济与社会权利的概念——因为他们将这些权利视为愿景而非人类尊严和自由的固有权利。各项人权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关系使得经济和社会权利与发展权都不可或缺。

有关人权文化特点的辩论最终以灵活而包容的方式解决。诚然,各国并不完全一样,而所有声音都必须得到倾听。但这些文化特点绝对不能削弱人权的普遍性。

在这一点上最终达成的共识如下:你选择你自己的道路,但我们拥有共同的目标。你的特点会影响你前进的方向,但通过履行国际人权法案中阐述的人权来实现人类尊严和人的自由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因此,与会代表克服了普遍性、主权、有罪不罚现象和如何让受害者发声等存在主要争议的问题。最后出台了《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VDPA)这一强有力的成果文件。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是过去二十五年里制定的最重要的人权文件,也是过去一百年最强劲的人权文件之一。这归功于以易卜拉希马·法尔为首的专家们的良好意愿和辛勤工作。它提炼了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且相互联系的人权原则,并牢固树立起普遍性概念,使各国对推动和保护所有人的所有人权作出承诺,且“不论其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

维也纳会议在妇女权利、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少数群体和移民权利、儿童权利等许多关键领域实现了历史性进步。

多亏有维也纳铺就的道路,过去二十年内出现了许多进展。我们有理由庆祝一系列里程碑式的重大协定,包括设立全球首个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其设立过程在维也纳得到了大力推动——此外还包括建立新的机制以促进和保护妇女、少数群体、移徙工人及其家庭和其他群体的人权。维也纳为设立强有力的联合国人权机制打开了大门,包括扩大特别程序的数量——这在今天仍未间断。而在维也纳会议之前,特别程序仅仅关注公民与政治权利。当前的48项特别程序则涵盖了全部的人权领域。

维也纳还显著加强了条约机构——它们随着人权条约得到更多国家批准还在不断壮大——和重要的国家人权机构体系(目前存在于103个国家,其中69个获得“A级”认证)。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许多方面,我们都未能在《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世界人权宣言》开篇鼓舞人心的承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对于许许多多人来说仍只是一个梦想。

保护失败

二十年前的这一周,狙击手正在萨拉热窝射杀街上的儿童,那场可怕冲突中的杀戮使欧洲的天际线变得黑暗。

今天,仅仅在更远一些的地方,叙利亚的儿童、妇女和男子正在痛苦地哭喊,祈求我们施以援手。我们再一次让他们失望了——正如我们曾在一系列其他恐怖冲突中所做的那样,包括在阿富汗、索马里、卢旺达、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伊拉克——这还不是全部。

国际社会一次又一次承诺,要保护平民免受屠戮和严重的人权侵犯。然而,即便在我向各位发言之时,许多妇女正遭到绑架和强奸,医院正成为攻击目标,无辜人员仍然因为无差别炮击和恶意屠杀而血洒大地。

这都是不可容忍的。然而它们不断发生。我们沿着二十年前在维也纳铺就的道路上前进,这一进程充满了挫折与我之前所提到的成就。有些承诺已履行了一半——例如在国际正义领域,我们已经拥有国际法庭,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已移交至国际法庭,而另一些则没有,比如叙利亚问题。但是在二十年之前,我们自纽伦堡以来根本就没有国际法庭。

2005年的世界首脑会议一致通过了保护责任的概念——这是在维也纳共识基础上合乎逻辑的延伸。而目前在叙利亚却有超过93000人丧生,这正是我们辜负这一责任的最新实例。

我们在此相聚,并非庆祝历史。我们是在讨论为这座尚未竣工的宏伟大楼设计蓝图。我们有必要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视作一项鲜活的文件,它能够并且应该继续指导我们的行动与目标。众多人权仍未普遍实现,也未被视为不可分割和相互联系,尽管这是我们的承诺。各国仍然不断提出文化相对性的观点。妇女、少数群体与移徙者仍受到歧视和虐待。发展权仍未被每个人接受。权力依然腐败,领导者依然愿意为了获取权力而牺牲人民。

前进道路

我相信,这次20周年庆祝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回到维也纳、重新找回前进道路的重要契机。

正是在20年前的维也纳,非政府组织首倡设立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一职。这是为了确保有一个独立、权威的声音对任何地方的侵犯人权行为发出抨击、协调和支持一系列不同机构的工作、利用联合国的力量来支持所有人的人权。

今天能担任这一职位是我的荣幸,我也相信,办事处在成立二十年来已走过了很长的路。但正如许多其他事物一样,它还不是一个最终产品。我们在促进和保护各地所有人的人权方面仍任重道远,且明显缺乏资源。但我相信,办事处填补了联合国系统内的主要真空,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地受害者强大而权威的支持者,为无法发声的人们发声。这同时也是一个由各国共同发出的声音,旨在提醒它们同意订立却未能履行的法律和承诺。

维也纳的另一个主要成就在于大力鼓舞了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人权维护者。它们现在已经扩展到一个当时无法想象的程度,尤其是在国家层面。但在2013年的今天,它们也面临着包括限制性法律和报复在内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连参与联合国相关程序也会受到报复。这在一方面上或许能够衡量其影响,但同时也是一个令人深感不安的退步迹象。

我们需要尽最大努力,重振维也纳宣言的精神,并重新领会它的思想。我们必须重新关注其无比清晰的宗旨,而当时我们几乎不敢奢望将其实现。它重申了所有人的尊严和权利,并向我们展示如何实现。它提炼了普遍性概念以及司法公正的内容。它展示了前方的道路,而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已沿着这条路前进。然而,我们也常常继续偏离这些目标,这令人难过,也应该受到责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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