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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人权事务委员会讨论工作方法

2016年6月27日

通过《抵制恐吓或报复准则》(“圣何塞准则”)

日内瓦(2016年6月27日)——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天上午讨论了其工作方法,主要关注于条约机构主席会议和《抵制恐吓或报复准则》(“圣何塞准则”)。会议结束时,委员会通过了《圣何塞准则》。鉴于这将是即将离任的委员会主席费边•奥马尔•萨尔维奥利(Fabian Omar Salvioli)主持的最后一届会议,委员会专家感谢他勤勉并高效地代表了委员会。

讨论开始时,委员会主席费边•奥马尔•萨尔维奥利就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纽约召开并由十位条约机构主席出席的条约机构主席会议进行报告。会议上讨论的主要议题为尚未呈交报告的成员国。委员会主席强调了审议那些国家的重要性,尽管那些国家的报告尚未呈交,甚至国家也未出席。委员会主席还讨论了《人权条约机构成员独立性和公正性准则》(“亚的斯亚贝巴准则”),以及《抵制恐吓或报复准则》(“圣何塞准则”)。委员会主席讨论了联合国大会关于加强和提高人权条约机构系统有效运作的第68/268号决议。对此,萨尔维奥利先生表示,委员会的任务授权源于《公约》而非联合国大会。

主席会议还讨论了加深条约机构与国家人权机构之间关系的必要性。就此,萨尔维奥利先生表示,他已准备了一份文件,罗列了各机构利用委员会建议的方式。另一议点为使个人来文中的补偿问题保持一致。条约机构主席会议中还提出了调查和实地任务程序的问题,这不在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任务授权当中。最后,萨尔维奥利先生报告,条约机构主席在美洲人权委员会内部危机之后通过了《声援美洲人权委员会宣言》。通过了关于源于《世界人权宣言》的两大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五十周年的宣言。萨尔维奥利先生将向委员会专家提供会议的所有成果文件。

在条约机构主席会议讨论期间,一名专家认为有必要明确联合国大会的作用及其通过的关于条约机构的决定。该专家强调,条约机构的任务授权及合法性源于国际文书,任务授权是为监督其应用而创建。另一专家表示,对委员会及其在纽约联合国秘书处的工作的了解甚少,同时,对委员会工作与其应该对纽约政策产生的影响存在很大分歧。所有专家都强调条约机构主席会议的重要性,这是条约机构之间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的唯一论坛。虽然一些专家重申了恢复一个系统性和更加正式的机制用于委员会中交换意见和对话的重要性,其他人建议开创条约机构间更低级别的临时工作组或其他架构。

会议第二部分,委员会专家审查了《抵制恐吓或报复准则》(“圣何塞准则”)。委员会主席费边•奥马尔•萨尔维奥利介绍了《圣何塞准则》,并解释,其已于前一年在哥斯达黎加获得核准,响应对与条约机构合作的人受到恐吓或威胁的关切。在由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主席马尔科姆•埃文斯(Malcom Evans)先生主持、各条约机构主席出席的漫长辩论后,七个条约机构已核准《准则》。

讨论期间,委员会专家提出了对试图、正在或已经与条约机构合作的个人或团体受到报复的关切,并一致同意,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一些人指出,委员会专家也面临恐吓。虽然所有专家都赞同《抵制恐吓或报复准则》(“圣何塞准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文件,但一些人对于未能尽早讨论准则表示遗憾,其他人表示,它对“报复”这个术语以及对《公约》中包含的人权的指称缺乏明确的定义。仍有一些专家不赞同《准则》中的一些指称。鉴于各个条约机构的具体性质,萨尔维奥利先生表示,该文件的是以通用形式起草的,以适应所有条约机构。

委员会通过了《抵制恐吓或报复准则》(“圣何塞准则”),结束了工作方法会议。

人权事务委员会将于今天下午3点举行下一次公开会议,讨论厄瓜多尔的第六次定期报告(CCPR/C/EC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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