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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人权专家敦促联合国落实一项关于科索沃*营地中境内流离失所的罗姆人受到毒害的小组意见

罗姆人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

2016年4月15日

日内瓦(2016年4月15日)——两名联合国独立专家今天呼吁该全球组织落实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人权咨询小组上周公布的意见,追究特派团让留在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罗姆人家庭遭受铅中毒的责任。

1998年和1999年,数千名罗姆人被迫逃离塞尔维亚部队和科索沃解放军以及其他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武装组织之间的武装冲突。许多人成为了境内流离失所者或欧洲邻近国家的难民。

一些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于20世纪90年代末建立,毗邻特雷普卡(Trepca)采矿与熔炼综合区,现已知其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导致了周边地区的铅污染和其他形式的有毒污染。这些营地原本旨在提供最多只有90天的临时住所,却存在了多年。小组的意见凸显了营地极端恶劣的条件,其居民往往缺少自来水、电力、取暖、充分的保健或获取食物的途径。

“我从一开始就跟踪着这个问题。”联合国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里塔·伊扎克·恩迪亚耶(Rita Izsák-Ndiaye)表示,“令人沮丧的是,在这期间有人死去,许多人受到了严重的健康后果。”

一个由科索沃境内罗姆人、阿什卡利人和埃及人社群组成的138人团体曾在2008年提出这一案件,在1999年南米特罗维察(South Mitrovica)罗姆人的“马哈拉”(社区)被摧毁后,他们最初被安置在三个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即Žitkovac、Èesmin Lug和Kablare。

“我很高兴的是,曾受到最严重剥夺且被迫承受冲突、流离失所和疏忽的其中一个社区现已获得正义。”这名人权专家补充道,“联合国小组的意见表示,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违反了国际义务,我希望联合国能将其视为自我问责的重要机会。”

小组建议特派团公开承认——包括通过媒体——未能遵守适用的人权标准来回应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中铅污染的负面健康状况,并赔偿受害者物质和精神损失。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查洛卡·贝亚尼(Chaloka Beyani)曾在2013年10月访问了北米特罗维察的受害家庭,他表示:“我希望能向申诉人及其家人作出公开道歉,迅速采取行动为受害者提供补救,表明联合国确实充分推动并确保对全民人权的尊重,特别是相关的境内流离失所者。”

“我对小组建议表示欢迎,也就是将本案的调查结果和建议与致力于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问题的联合国各机构分享,作为对不再发生的保证。”贝亚尼先生表示。

小组的意见承认,尽管特派团在2000年委派拟定一份报告,且报告发现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中受影响社区成员的血铅含量严重升高,但特派团并没有公开报告,未能采取充分的行动来应对营地中铅中毒的风险。

根据小组的说法,世界卫生组织曾在2004年警告,铅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慢性影响,并敦促科索沃特派团立即从营地中疏散儿童和孕妇,但特派团没有提交信息或文件来表明已采取何种具体行动回应世卫组织的调查结果和建议。

专家们的呼吁也得到了联合国危险物质及废料的无害环境管理和处置对人权的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巴什库特·通贾克(Baskut Tuncak)和联合国人人有权享有最佳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代纽斯·普拉斯(Dainius Pûras)的支持。

(*) 对科索沃的所有指称应完全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999年6月10日第1244号决议来理解。http://www.un.org/en/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S/RES/1244(1999)

特别报告员里塔·伊扎克·恩迪亚耶、查洛卡·贝亚尼、巴什库特·通贾克和代纽斯·普拉斯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human-rights-council

阅读科索沃特派团人权咨询小组的意见:http://www.unmikonline.org/hrap/Eng/Cases%20Eng/26-08%20NM%20etal%20Opinion%20FINAL%2026feb16.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玛格丽塔·勒玛女士(Margarita Lema,+41 22 917 9248 / mlematome@ohchr.org)或致函minorityissues@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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