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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讨论结论性意见与意见的后续工作

2016年3月21日

日内瓦(2016年3月21日)——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天上午讨论了结论性意见后续工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进展报告,以及针对意见后续工作特别报告员的进展报告。

委员会成员想知道为何两份文件只有英语版本,并未被翻译成其他语文。秘书处解释称,这是由于预算削减,秘书处向委员会保证,这样的情况不会再次发生。委员会随后通过了关于工作方法的决定,该决定表示,任何需要委员会讨论并通过的草案都需要翻译成委员会的工作语文。 

委员会成员兼结论性意见后续工作问题特别报告员莎拉·克利夫兰(Sarah Cleveland)向委员会简要介绍了多明尼加共和国、冰岛、吉布提、毛里塔尼亚、日本和爱尔兰的后续工作程序。在讨论国家之前,克利夫兰女士提出了两个方法上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乎分级制度,该制度对答复不令人满意或延迟答复的国家予以惩罚,但却没有惩罚完全不予以回应的国家。在这一方面,需要对分级制度重现进行评估。另一个问题是字数的限制,由于字数要求严格,国家或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并未得到充分的表达。这使得部分委员会成员无法评估答复。克利夫兰女士表示,需要解决长度问题的另一种方式。另一名专家提出了为何需要在报告中重申之前的分级问题,因为之前的报告早已提出了这一问题。专家建议,后续工作问题出现时不带有之前的等级。

关于多米尼加共和国,委员会要求缔约国为寻求庇护者和难民提供被认可的身份识别手段,以避免他们无端被驱逐出境。委员会要求关于通过结论性意见以来发布的身份识别数量方面的具体信息。委员会还要求为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而采取的措施方面的具体信息,包括提供的庇护所数量是否足以满足需求。缔约国还被要求不再可追溯地使用2004年的一般移民法并维持在出生时获得多明尼加国籍者的身份。委员会对宪法法院2013年的裁决表示遗憾,该裁决使得多代具有外国血统的多明尼加人无国籍,委员会对通过引入一个法案作出的改进表示欢迎,该法案承认处于非正规状态下的外籍父母在境内所生子女的国籍。 

关于冰岛,委员会对缔约国在落实关于工资方面的性别平等建议上的努力表示欢迎,并要求关于减少性别歧视行动计划方面的额外信息。委员会重申了其对缔约国提出的引入增加妇女在决策职位任职人数方面措施的建议,特别实在外交事务、司法和学术界。关于虐待儿童问题,委员会要求缔约国采取所有措施来确保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培训教师、律师和警官。提供了培训和意识提升方面的信息,但没有提供关于调查和起诉肇事者的信息。委员会要求有关投诉机制、过去三年内收到的投诉数量以及法院待审案件数量方面的额外信息。

吉布提曾被要求加强其对家庭暴力妇女受害者的法律保护。缔约国宣布了一系列拟议的措施,但报告员表示,这些措施仍处于痴心妄想状态。关于酷刑和虐待,吉布提重申了其过去的承诺,包括打算批准《伊斯坦布尔议定书》。最后,在言论自由方面,缔约国否认对记者的监禁,承诺改革1992年的通讯法以及国家独立选举委员会。

委员会已要求毛里塔尼亚采取措施明确将酷刑刑罪化,予以调查并确保《伊斯坦布尔议定书》被纳入所有培训方案。委员会重申其要求获得将酷刑刑罪化法律内容方面的信息,委员会认可了调查方面的信息,但询问了细节信息并重申其在培训方面的建议。关于奴役制的刑罪化,委员会对路线图的通过表示欢迎,并要求获得这一领域进展方面的进一步信息。委员会认可了缔约国提供的奴役案件方面的调查和起诉信息,但要求提供关于31起案件这一数字是否为2013年10月以来完成起诉的案件数量、完成起诉的奴役案件的细分数据、为向受害者提供赔偿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设立奴役制特别法庭进程方面的额外信息。需要意识提升运动方面的更多信息。

关于日本,委员会指出,缔约国被要求废除死刑、加强避免非法判处死刑方面的保障以及通过评估死刑犯健康状况的独立机制等其他措施。缔约国曾重复已提供的信息并指出其当时并不准备采取措施落实建议。因此委员会重申了其对这些问题的建议。关于“慰安妇”问题,委员会要求缔约国确保所有指控都得到了有效、独立和公正的调查,肇事者被起诉,如被判有罪,则受到处罚。收到了日本和大韩民国之间的协议方面的信息,委员会指出,缔约国采取了重大措施,包括公开道歉,承认重大责任和向妇女受害者提供赔偿。委员会要求贩运劳工方面的新信息。 

虽然要求爱尔兰彻底解决“玛德莲洗衣店”的问题,但报告员指出,爱尔兰尚未提供有关起诉和惩罚虐待儿童者方面的新信息。虽然委员会对调查委员会的设立表示欢迎,委员会重申,其要求缔约国开展独立且彻底的调查。关于耻骨联合切开术这一做法以及在产前扩大骨盆的医疗手续的问题,虽然委员会对沃尔什和墨菲的报告表示欢迎,但委员会要求获得报告之后采取的措施的信息,包括调查、起诉和惩罚肇事者。关于“便桶”的做法以及监狱过度拥挤问题,委员会指出了缔约国的努力,但委员会要求获得关于所取得进展的信息。

委员会成员兼针对意见后续工作特别报告员维克多·曼努尔·罗德里格斯-莱西亚(VICTOR MANUEL RODRIGUEZ-RESCIA)更新了针对意见后续工作的进展报告。 

委员会随后讨论了其关于来自以下缔约国案件的意见:澳大利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喀麦隆,加拿大,哥伦比亚,丹麦,吉尔吉斯,哈萨克斯坦,立陶宛,尼泊尔,荷兰,巴拉圭,菲律宾和韩国。他们同意在3月30日讨论余下国家的案例,即俄罗斯联邦,西班牙,乌克兰,乌拉圭和乌兹别克斯坦。罗德里格斯-莱西亚先生向委员会表示,届会期间,他会见了利比亚、菲律宾和斯里兰卡的代表。

这两份后续工作报告将被纳入委员会的年度报告,该年度报告将在届会末通过,随后提交至联合国大会。

委员会将于3月22日上午10点再次召开公开会议,届时将继续讨论《公约》第六条有关生命权的一般性意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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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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