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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不要淡化性别暴力——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新报告

基于性别的暴力

2016年3月9日

日内瓦(2016年3月9日)——“性别陈规定型依然导致我们淡化妇女、女童、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受到的痛苦,有时甚至予以默许。这完全是不可接受的。”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Juan E. Méndez)今天表示。

“我们有一种把这些群体所受侵犯当成虐待的倾向,即便它们更适合被定义为酷刑。”门德斯先生在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一份新报告*中说道。该报告通过《禁止酷刑公约》的视角考察了性别暴力。

这名人权专家指出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受到刑罪化与这些群体面对成见之间的明确联系。至少76个国家的法律将成人自愿同性关系列罪入刑。

“如果各国落实了将妇女和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群体困于虐待循坏的歧视性法律,就是共同参与了这些人面对的暴力。”门德斯先生强调。

他指出,在监狱中,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被拘者报告的暴力事件高于一般人群。

报告聚焦于拘留条件,引用了一些研究称,女性在世界上大多数监狱中占到狱中总人数的2%至9%。其中,高达80%是母亲,而多数监狱通常是为男性设计的。这名专家建议,凡是有可能,就应该实施非监禁的惩罚手段,帮助保护妇女,特别是母亲和孩子——尤其是因为女性的大多数犯罪都属于非暴力性质。

“在一些情况下拒绝安全的流产服务——如母亲生命受到危险,胎儿残障,或怀孕由强奸和乱伦导致——这样也可构成对妇女的酷刑或虐待。”他进一步说道,“各国有义务就此改革法律。”

“社会的漠视、歧视性的法律和态度以及有罪不罚的文化也恶化了各种问题,例如家庭暴力,它比许多人意识中要普遍得多。”特别报告员说道。据估计,全世界35%的妇女遭遇过各种家庭暴力。

各国必须最终落实其更严格的义务,预防并打击国家和私人行为者对妇女、女童以及不属于常规性和性别类型的人的性别暴力和歧视。”这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敦促道。

(*)查看特别报告员的完整报告(A/HRC/31/57):http://ap.ohchr.org/documents/dpage_e.aspx?si=A/HRC/31/57

胡安·门德斯先生(阿根廷)于2010年11月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的法律生涯致力于人权事业,并在美洲国家拥有长时间卓越的倡导人权经历。了解更多,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是人权理事会任命的独立人权专家,负责应对世界各地的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他们不是联合国职员,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他们以个人身份任职,不收取工作报酬。

查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http://www.ohchr.org/CH/Issues/Documents/core_instruments/CAT.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索尼娅·克罗宁(Sonia Cronin,+41 22 917 91 60 / scronin@ohchr.org)或佩特林·莱维森(Petrine Leweson,+41 22 917 9114 /pleweson@ohchr.org),安德烈·福格尔(Andrea Furger,afurger@ohchr.org)或致函sr-torture@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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