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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致12月10日人权日: 扎伊德呼吁普遍批准和尊重人权条约的“基石”

批准与尊重

2015年12月9日

日内瓦(2015年12月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在人权日致辞中表示,联合国大会于1966年通过的两项基本人权条约如今的重要性和相关性远不低于半个世纪之前,所有国家都应该批准它们。

扎伊德在《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五十周年纪念到来前夕发出以上呼吁。

“两大公约是我们如今所承认的国际人权法*的基石,” 扎伊德表示,“分别有168个国家和164个国家批准了它们,但仍有27个国家两项公约均未批准,8个国家只批准了其中一项。过去五年内,批准国家数量减少了,平均每年只有一个国家批准,”他指出。

“如今我们面临着不断变化且令人震惊的新问题,比如气候变化,恐怖主义,针对宗教和种族少数群体的仇恨言论增多,对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工人权利的限制以及日益数字化的世界中隐私受到的威胁,”扎伊德表示。

“我们这个时代的挑战把各种艰难抉择摆在我们面前,伴随着大量的不容忍和不人道现象。两大公约以及负责其落实工作的专家委员会的法律框架和判例可以帮助我们克服这些挑战,”高级专员表示。

“两大公约指明了基本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它们还详细载入了涵盖人类生活诸多方面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安全权、教育权、健康权、男女平等权以及消除一切歧视的权利,”他表示。

“这两大公约并非乏味而又抽象的法律文本,而是确保维护和促进自由、面对对危机采取一致且人性化对策的重要工具。它们改善了批准了公约国家人民的日常生活,”高级专员强调。

“各国应将成为两项公约的缔约国视为一个积极的决定,即认为该决定有利于建设性地监督和指导国际人权规范合规性的提高。”扎伊德表示。

“两项公约还是人民让其政府对尊重和维护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负责,并确保对人权侵犯行为进行补救和赔偿的手段,”他补充道,“但是50年后,仍有太多的人不知道他们的权利以及如何伸张权利,这也是为何本办事处正在启动为期一年、题为‘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自由,每时每刻’的运动。”

查看批准两项公约和其他主要国际人权条约的国家:http://indicators.ohchr.org/

更多关于“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自由,每时每刻”运动的信息:http://www.ohchr.org/CH/NewsEvents/HRDay2015/Pages/HRD2015.aspx

*《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被宣布作为所有民族和所有国家的共同成就标准。宣言首次规定基本人权受到普遍保护。但它没有法律效力。1966年12月16日通过的两项公约为其提供了法律效力,它们于1976年生效。《世界人权宣言》和两项公约统称为国际人权法案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FactSheet2Rev.1ch.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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