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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第21次缔约方会议:“各国的人权义务包含气候变化”——联合国专家

人权与气候变化

2015年12月3日

巴黎(2015年12月3日)——联合国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约翰·诺克斯(John Knox)今天提醒参加巴黎气候大会*的各方,“各国的人权义务也包含气候变化”,他还敦促各国在解决环境问题时采用人权视角。

“参加气候谈判的每个国家至少都是一项人权条约的缔约国,它们必须确保其所有行动都符合自己的人权义务。这包括它们有关气候变化的行动。”诺克斯先生在巴黎表示。他正在参加第二十一届缔约方会议——简称COP21。

190多个国家的代表齐聚巴黎,讨论一份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避免人类活动导致危险的气候变暖威胁。

“我吁请各国政府在对气候协议进行谈判时尊重其人权义务。”专家指出,“即便是在协议中提及人权也具有重大的象征和实际意义。”

“现在无需讨论就能得知,气候变化威胁着大量人权的享有。此外,这也是本质上具有歧视性的,会对那些最少造成该问题的人群产生最大的伤害。”

“即便气温只上升2摄氏度,也会对最弱势群体的人权造成破坏性影响。”他说,“易受气候影响脆弱国家论坛拟定的1.5度目标更符合人权准则。”

特别报告员还指出,各国也必须在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将人权法纳入考虑,并采取应对措施。

“各国政府在回应气候变化时,不应该抛弃人权义务。”他说,“它们必须尊重人民获悉气候行动计划相关信息的权利,以及让他们的声音在决策进程中被倾听的权利。”

诺克斯先生提到,人权理事会内的各国政府一致同意,人权义务和准则能够借助推动一致性、合法性和可持续的成果,进而加强气候政策的制定。

“巴黎协议对保护这代人和未来世代的人权至关重要,在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是如此。协议应该承认这个事实。”特别报告员总结道。

周五,诺克斯先生在索邦的气候法与治理日的开幕会议上做了主旨发言。

(*) 巴黎气候大会——COP21:http://www.cop21paris.org/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12年任命约翰·诺克斯担任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独立专家,并在2015年重新任命他为负责这一问题的特别报告员。理事会要求身为美国维克森林大学国际法教授的诺克斯先生说明在环境保护中落实人权规范的问题,并指明在环境政策制定过程中应用人权义务的最佳做法。了解更多,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Issues/Environment/SREnvironment/Pages/SRenvironment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是人权理事会任命的独立人权专家,负责应对世界各地的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他们不是联合国职员,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他们以个人身份任职,不收取工作报酬。

特别程序过去为气候变化问题发出的联合声明请见:http://www.ohchr.org/Documents/Issues/ClimateChange/InfoNoteClimateChange.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Soo-Young Hwang女士(+41 22 917 9778 / shwang@ohchr.org)或致函srenvironment@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
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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