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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国际儿童日发表的声明

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国际儿童日发表的声明

2015年11月20日

2015年11月20日

今天,2015年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权利日,也是《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6周年纪念。这是一个庆贺的时刻,也是反思儿童权利——实际上就是儿童——在全球日益动荡之际仍需面对的众多挑战的机会。

不过,我们必须要欢迎索马里在2015年10月1日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第196个批准国,证明了《公约》的全球性。我们也必须加倍努力,加快《公约》三项任择议定书的批准,为我们的儿童谋利。

委员会注意到了《公约》如何在各个专题领域得到执行的总体进展,但在其落实方面仍存在一些很大的变数,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趋势。例如,针对女童,残疾儿童,来自族裔、种族和宗教少数群体的儿童,贫困儿童,非本国和无国籍儿童,他们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受到的歧视依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缺少出生证明和依然普遍的暴力也是一大挑战,暴力现象包括性和其他形式的剥削,例如童婚和贩运。

委员会也在越来越多地审议不断变化的新问题。这包括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还有紧缩措施的影响,紧缩措施针对社会服务的投入,但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此外,数字媒体和互联网为儿童权利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它们也能构成风险和潜在的伤害,例如儿童色情制品和欺凌。

恐怖主义,它对儿童生命和发展的影响,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并不符合人权标准的各种打击恐怖主义手段,都令人严重关切。目前的移徙危机及其对儿童的重大影响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在儿童违法问题上,委员会正在跟进多个国家的一些进展,这些国家正在引入一些并未推进《公约》目的和宗旨的法案与法律。这类立法往往将儿童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到国际公认的标准以下,对儿童施以重刑,并/或剥夺了对所有18岁以下儿童充分的实质性或程序性保护。就此,联合国应联大的请求,目前正在开展一项关于被剥夺自由的儿童的全球研究。委员会鼓励所有缔约国用充分的资源和信息支持这项全球研究。

在所有这些挑战中,儿童使其最佳利益作为首要考量的权利应该作为所有法律、政策和服务必须遵循的基本义务。全球落实《公约》确实有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创造一个适于儿童生活的世界——只要所有国家单独且共同地支持《公约》,将其作为所有与儿童共同开展或是为了他们而开展的活动的中心。

关于《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权利委员会的更多信息,请见: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RC/Pages/CRC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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