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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儿童权利委员会结束第七十届会议

2015年10月2日

综述

2015年10月2日

儿童权利委员会今天结束第七十届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孟加拉国、巴西、智利、古巴、哈萨克斯坦、马达加斯加、波兰、东帝汶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提交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于2015年9月14日至10月2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的双会场举行会议。委员会在第七十届会议期间一共审议了十二份报告。关于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于2015年10月7日(周三)在委员会网页公布。

会议期间,委员会除了审议缔约国的报告,还讨论了未来的工作组织和工作方法,特别是涉及关于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的内容;会议还继续讨论对条约机构强化进程的后续工作。委员会继续就以下四份一般性意见开展工作,内容分别关于:实现儿童权利的公共开支;青少年;流落街头的儿童;移徙背景下的儿童(与保护移徙工人及其家人委员会共同发布的一般性意见)。

在届会结束时,委员会决定2016年9月将举行以下主题的一般性讨论日:儿童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

委员会是一个由独立专家组成的机构,成立于1991年,旨在监督《儿童权利公约》各缔约国执行公约的情况。《公约》为广泛的儿童权利赋予国际法保障。委员会还监督公约两项任择议定书的执行情况,它们分别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以及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关于来文程序的第三项任择议定书由联合国大会在2011年12月19日通过,并于2014年4月14日生效。该文件允许儿童根据《公约》及其另外两项任择议定书提交关于具体侵犯自身人权的投诉。

截至2015年10月2日,也就是儿童权利委员会第七十届会议闭幕那天,《儿童权利公约》有196个缔约国。最新批准《公约》的国家是索马里,批准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已有161个缔约国批准或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任择议定书》已有171个缔约国批准或加入。巴哈马群岛和海地在第七十届会议期间批准了两份任择议定书。第三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已有19个批准国;蒙古在委员会第七十届会议期间批准了这份文书。

关于所有在本届会议中接受审议国家情况的英文和法文版会议摘要请见这里

委员会将从2016年1月11日29日在日内瓦召开第七十一届会议,审议以下国家有关公约或其任择议定书的报告:贝宁、文莱达鲁萨兰国、法国、加蓬、海地、伊朗、爱尔兰、肯尼亚、拉脱维亚、马尔代夫、阿曼、秘鲁、塞内加尔、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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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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