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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人权专家对中国和印度令人鼓舞的远离死刑举措表示欢迎

中国和印度的死刑问题

2015年9月11日

日内瓦(2015年9月11日)——联合国即审即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今天欢迎印度法律委员会提出废除死刑的建议,也欢迎中国政府近期决定减少可判处死刑的罪名。

2015年8月31日,印度法律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得出结论称,死刑并不能起到威慑作用,并建议对所有犯罪废除死刑,除了恐怖主义相关犯罪和发动战争罪。委员会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研究印度境内的死刑问题。

“印度法律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是有利于印度废除死刑的重要声音。”克里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说。“我鼓励印度当局执行这些建议,并朝着对所有犯罪完全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他补充道。

在报告中,印度法律委员会承认,在等候死刑时,罪犯“遭受着极为严重的痛苦、焦虑和令人无力的恐惧,这是由即将执行但又无确定日期的处决造成的”,委员会还承认,“死刑犯现象又因为罪犯遭到囚禁时所处环境的有辱人格和压迫性影响而变得愈加复杂,这种环境包括单独监禁以及普遍的恶劣监狱条件”。

“委员会认识到,死刑犯现象造成的巨大痛苦似乎是判处死刑所带来不可避免的后果;这种认识支持一种习惯性规范:死刑本身与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背道而驰。印度当局应该仔细审议调查结果,并批准《禁止酷刑公约》。”胡安·门德斯(Juan Méndez)指出。

8月底,中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后修订了刑法中的多项规定,并在以下罪行中用终身监禁取代了死刑: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和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借助通过这些刑法修正案,中国已经朝着正确方向取得了进步;这需要加以鼓励。”联合国专家们指出。

“中国应该采取进一步措施废除死刑,这种刑罚本质上是不人道的。”胡安·门德斯补充道。

“印度和中国的这些新事态发展符合全球废除死刑的总体趋势,虽然有一些个别举动正朝着相反方向前进。”克里斯托夫·海恩斯补充道。

专家们呼吁尚未暂停死刑或废除死刑的各国暂停或废除死刑。“需要正式设立暂停使用死刑的机制,以此作为完全废除死刑的第一步。”专家们强调。

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南非)现为非洲国际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比勒陀利亚大学人权法教授,同时负责该校的人权中心。他参与了众多涉及非洲人权问题的倡议。他为多所国际、区域和国家人权机构提供咨询。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Executions/Pages/SRExecutionsIndex.aspx

胡安·门德斯(阿根廷)于2010年11月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门德斯先生的法律生涯致力于捍卫人权。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联合国人权,中国的国别页面: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CNIndex.aspx

联合国人权,印度的国别页面: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INIndex.aspx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约赫·多米尼克(Johel Dominique,+41 22 928 93 98 / jdominique@ohchr.org)或致函eje@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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