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5年9月17日)——联合国独立专家阿尔弗雷德•德•萨亚斯(Alfred de Zayas)今天促请联合国系统和全球各国政府通过叫停与人权条约义务相冲突的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的方式对国际投资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完整报告*中,他还呼吁各国“在缔结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之前和之后,进行人权、健康和环境影响评估”。
“过去几十年来,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对人权的享有产生了不利影响,它们干预了各国为公共利益立法和监管财政、预算、劳工、健康和环境政策的根本职能,”首位联合国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德•萨亚斯先生表示。
专家在报告中对履行冲突的条约义务所导致的矛盾之处深感遗憾。“批准人权条约的国家也缔结了使它们无法履行其人权义务的协定。对投资条约的修订必须确保在冲突情况下,人权优先,”他指出。
“鉴于过去几十年内大量的滥用现象,大多数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所使用的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必须以违反公序良俗的理由被废除,因为它蚕食了各国的监管空间,且存在根本性的缺陷,包括缺乏独立性、透明度、问责制和可预测性,”他强调称。
专家在报告中表示:“该争端解决机制已演变成为私有化的‘正义’体系,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1)条不符,该机制允许三名仲裁员秘密推翻国家立法以及国家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且不可上诉。这是对法治要义的重大挑战。”
该人权专家还在报告中披露,民众通常未能意识到这些挑战,这仅仅是因为人民通常被排除在在这些条约的拟定和谈判之外。议会的通过必须遵循公共辩论,不能是快速达成的。“所有的贸易和投资协定——现有的和未来的——都必须体现公众在行使其公共参与权方面的民主意志,”他表示。
该独立专家的报告制定了一份“行动计划”,分别向各国、议会、国家人权机构、人权理事会和民间社会提出具体建议。
专家促请人权理事会系统性地审议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对人权的不利影响,将国际投资制度和人权制度之间的分歧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和解决。
德•萨亚斯先生还建议国际法院发布一份咨询意见,说明在人权条约义务和投资条约冲突时,人权必须优先。“此外,那些违反国家主权和自决精神等联合国宪章根本原则的国际投资协定条款必须按照宪章第103条宣布无效,并根据可分性原则删去。”他表示。
此外,专家还促请联合国系统将国际贸易和投资协定提上其议程,呼吁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召开国际会议,修订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使其符合人权条约。
“该会议应确定一个程序,推动对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逐步有序淘汰,并替之以配有常设法官和上诉分庭的国际投资法院或要求投资者遵守国家管辖,”他表示。
“是时候确保国家和国际人权法的落实了,应阻止任何试图通过贸易和投资协定限制各国履行其人权义务能力的行为,”该独立专家在报告中强调。
(*)查看独立专家的完整报告(A/HRC/30/44):http://www.ohchr.org/zh/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30/list-reports
阿尔弗雷德•德•萨亚斯先生(美国)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首位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自2012年5月开始任职。他目前是日内瓦外交学院的国际法教授。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ie-international-order
独立专家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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