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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第六十一届会议

2015年7月24日

综述

2015年7月24日

通过关于塞内加尔、西班牙、冈比亚、越南、玻利维亚、克罗地亚、纳米比亚和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还通过了关于妇女获得司法救助的一般性意见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今天结束第六十一届会议,会上通过了关于塞内加尔、西班牙、冈比亚、越南、玻利维亚、克罗地亚、纳米比亚和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关于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条款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对八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于7月27日下午在 这里公布。关于八个国家审议情况的新闻稿请见 这里。会议相关文件请见 这里

在总结发言中,委员会主席林阳子(Yoko Hayashi)表示,委员会已经审议了八个缔约国的报告,并与非政府组织举行了非正式会议,还从联合国实体和其他政府间机构收到了关于八个国家的信息。她很满意委员会在落实有关条约机构强化进程的大会第68/268号决议方面的进展,特别是对有关报复问题的圣何塞准则的决定。届会的一大亮点是通过了关于妇女获得司法救助的第33号一般性建议(尚未在网上公布)。 委员会还对关于农村妇女的第34号一般性建议进行了一读,并就更新有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第19号一般性建议取得了进展。另外还通过了四项关于个人来文的决定和八项后续评估。

委员会的 第六十二届会议 将在10月26日至11月20日举行,届时将审议俄罗斯、葡萄牙、利比里亚、斯洛文尼亚、黎巴嫩、乌兹别克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马拉维、马达加斯加、东帝汶和斯洛伐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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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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