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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鲁珀特·科尔维尔对印度尼西亚使用死刑发表声明

印度尼西亚的处决

2015年4月29日

日内瓦(2015年4月29日)——“当本国国民在其他国家面临处决时,印度尼西亚呼吁从宽处理,因而令人难以理解,它为何坚决拒绝宽容在其领土上发生的情节较轻的犯罪。这些人被剥夺生命令人极其遗憾、极其悲伤。根据国际法,如果一定要使用死刑,它只能用在最严重犯罪上,本质上即牵涉到故意杀人的案件。有关毒品的犯罪并不被认为属于‘最严重’犯罪的类别。高级专员、秘书长和其他关键的联合国实体都反复敦促印度尼西亚不要执行这些处决。我们再次极力呼吁印度尼西亚恢复死刑暂缓。”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鲁珀特·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41 22 917 9767 / rcolville@ohchr.org)、拉维纳·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41 22 917 9169 / rshamdasani@ohchr.org)或塞西尔·普伊(Cécile Pouilly,+41 22 917 9310 / cpouilly@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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