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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拘留与虐待密不可分,儿童必须受到保护——联合国专家

儿童必须受到保护

2015年3月10日

日内瓦(2015年3月10日)——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今天促请各国通过新的儿童拘留替代办法,满足儿童的最大利益,履行当局保护儿童免受酷刑或其他虐待的义务。

“拘留儿童与儿童受到酷刑密不可分——即便法律上不成立,事实也是如此——这是因为他们被置于特别脆弱的处境,暴露在各类风险中。”门德斯先生在向人权理事会呈报其最后一份报告*时表示。

“儿童尤其脆弱的状况给各国增加了更重的尽职义务,它们需采取额外措施确保儿童的生命、健康、尊严和身体与心理健全权。”他说,“不过,对这些关键问题与原因的对策往往并不充分。”

人权专家指出,剥夺儿童自由应该是最终手段,只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用,而且必须是为了儿童的最大利益着想,仅限于特殊情况。

“不承认或未能采用这些保障措施会增加儿童受到酷刑或其他虐待的风险,牵涉到国家责任问题。”门德斯先生警告。他呼吁对“涉及儿童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惩罚分类采取更高标准”。

此外,特别报告员指出,不合适的拘留条件——包括审前和审后监禁以及机构化和行政性移民拘留——加重了被剥夺自由儿童受到的有害影响。

“在行政移民执法的背景下,目前已很清楚,基于父母的移徙身份而剥夺儿童的自由绝不会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他补充道,“这超出了必要性的需求,严重不成比例,并可能构成对移徙儿童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各国应该迅速、彻底地停止以移民身份为依据拘留儿童,不论是否和他们的父母一道。”门德斯先生说。

“那些机构中虐待儿童的一大重要根源是缺少基本资源和适当的政府监管。”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指出。“定期和独立地监督剥夺儿童自由的场所是预防酷刑和其他虐待形式的一个关键因素。”他总结道。

(*)查看特别报告员的完整报告(A/HRC/28/68):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28/Pages/ListReports.aspx

胡安·门德斯先生(阿根廷)于2010年11月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门德斯先生的法律生涯致力于人权事业,他在美洲国家拥有长期而卓越的呼吁人权的经历。他现任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的法学教授,并担任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的共同主席。了解更多,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索尼娅·克罗宁(Sonia Cronin,+41 22 917 91 60 / scronin@ohchr.org)或佩特因·莱维森(Petrine Leweson,+41 22 917 9114 / pleweson@ohchr.org)或致函sr-torture@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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