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5年3月6日)——一个联合国专家委员会发现,加拿大未能迅速而彻底地调查土著妇女受到的严重暴力,包括失踪和谋杀行为*,这构成了对其权利的“严重侵犯”。
在一份今天发布的报告中,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称,加拿大警方和司法系统未能有效保护土著妇女、问责犯罪者并确保受害者获得补救。
“土著妇女和女童比男性或非土著妇女更有可能成为暴力受害者,她们也更有可能因此死亡。然而,尽管情况十分严重,加拿大政府未能充分落实措施,确保土著妇女失踪和谋杀案件得到彻查和起诉。”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成员尼克拉斯·布鲁恩(Niklas Bruun)和芭芭拉·贝利(Barbara Bailey)说。
布鲁恩先生和贝利女士2013年访问了加拿大,对多个加拿大非政府组织声称该国土著妇女面对着严重而系统性人权侵犯的说法开展保密调查。在调查的各个阶段,委员会都得到了加拿大政府的充分配合。
委员会在报告中总结称,该国存在严重侵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载权利的情况。土著妇女及其家人遭受过严重的暴力行为,这对他们的生命权和个人安全、身体和心智健全权以及个人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加拿大因此违反了《公约》多项条款。这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的义务;在法律面前和有效补救方面的平等保护权;各国打击和消除有害陈规定型的义务;保留地内外的土著妇女享有适足生活条件的权利。
“土著妇女受到的暴力往往根植于深刻的社会经济不平等及其所在社区面对的歧视,这可以追溯到殖民时期。”布鲁恩先生和贝利女士说。
“调查期间,非政府组织向我们表示,青年土著妇女死于暴力的可能性为加拿大其他同龄妇女的五倍。土著妇女和女童也在自己的家庭和社区中以及整个社会遭受着严重的性虐待和性暴力。”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出了38条行动建议,包括对土著妇女与女童失踪和被杀案件制定一项独立的国家调查,并拟定一份国家行动计划,以应对所有针对土著妇女的暴力形式。
完整报告: http://tbinternet.ohchr.org/Treaties/CEDAW/Shared%20Documents/CAN/CEDAW_C_OP-8_CAN_1_7643_E.pdf
加拿大不同意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认为存在严重人权侵犯的调查结果。不过它接受了委员会的34条建议,但不接受制定国家调查和行动计划的呼吁。
加拿大的意见: http://tbinternet.ohchr.org/Treaties/CEDAW/Shared%20Documents/CAN/CEDAW_C_OP-8_CAN_2_7644_E.pdf
“我们欢迎加拿大发表评论,指出其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解决土著妇女和女童被杀与失踪的问题。我们敦促该国充分履行我们的所有建议。”布鲁恩先生和贝利女士说。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由23名独立人权专家组成,监督《公约》批准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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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22 917 9466 / ethrossell@ohchr.org)
背景:
贝利女士和布鲁恩先生于2013年9月9-13日访问了加拿大。他们的行程包括渥太华、温哥华、乔治王子城、温尼伯和白马市,他们与联邦、省/地区和地方各级代表、议员、土著社区和女权组织的代表、以及失踪与被害妇女的40位亲属举行了会谈。
*根据各非政府组织收集的数据,20世纪60年代至2010年间,加拿大境内有582名土著妇女和女童失踪或被谋杀。2010年至2013年9月,又有信息提供了另外约80起案件。非政府组织相信,被杀或失踪土著妇女的实际数字要远远超过这些记录在案的案例。
委员会的保密调查根据加拿大2002年批准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的第八条开展。该条款让委员会有权对严重或系统性侵犯妇女权利的指称开展调查。2011年,委员会从加拿大各非政府组织处收到了有关土著妇女失踪和被杀以及警方回应措施的信息。委员会确定了信息的真实性,随后指派两名成员开展调查并通过调查报告。
了解更多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内容,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ed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