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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人权专家称,埃及的大规模死刑令其颜面扫地

埃及 / 大规模死刑

2015年2月9日

日内瓦(2015年2月9日)——一组联合国人权专家*对一家埃及法院维持183人死刑的判决表示愤慨,并呼吁埃及遵守其在国际人权法之下的义务。

“埃及法院在过去两年中多次判处大规模死刑,这反映其完全无视国际法所保障的生命权。”专家们说。这是2014年1月以来的第三次大规模判决,其中大多数被告被指为下台的前总统穆罕默德·穆尔西(Mohammed Morsi)的支持者。

“我们曾警告当局,通过判处大规模死刑,埃及法院给本国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在专家们发出本次声明之前,一家埃及法院于上周一决定维持此前对183人的死刑判决,他们被指于2013年8月袭击了开罗郊区科尔达萨(Kerdassa)村的一个警察局,导致13名警察身亡。

“这些最新的事态发展显示了埃及一直未能遵守其国际人权法律义务,特别是在正当程序和公平审判保证方面。”独立专家们补充说。

司法独立且不受法律之外任何权力影响的说法不能成为埃及当局不作为的理由。“作为政府三大部门之一,司法部门必须遵守本国的国际人权义务。”专家们强调。

人权专家们忆及,根据国际人权法,判处和执行死刑前必须先经过审判,它应遵守最严格的正当程序和公平审判保证,包括在恐怖主义相关的案件中。

“如果未能确保正当程序和公平审判保证,死刑就会构成任意处决,这是国际法严格禁止的。”他们强调。

“我们向埃及当局和司法部门重申,要立即应对我们所关切的问题,重新根据其国际人权法律义务考虑死刑案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违反正当程序和公平审判的情况不会在未来重演。”他们总结道。

(*)专家名单: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马德斯·安迪纳斯先生(Mads Andenas);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伊纳·吉埃先生(Maina Kiai);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先生(Christof Heyns);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本·埃默森先生(Ben Emmerson);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先生(Juan Méndez);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加芙列拉·克瑙尔女士(Gabriela Knaul)。

联合国人权专家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SP/Pages/Welcomepage.aspx

联合国人权国别页面——埃及: 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MENARegion/Pages/EGIndex.aspx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约赫·多米尼克(Johel Dominique,+41 22 928 93 98 / jdominique@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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