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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儿童权利委员会结束第六十八届会议

2015年1月30日

综述

2015年1月30日

审议二十个国家根据公约及其议定书提交的二十份报告

儿童权利委员会今天结束了第六十八届会议。委员会于2015年1月12日至1月30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两个会场召开了会议,审议了柬埔寨、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冈比亚、伊拉克、牙买加、毛里求斯、瑞典、瑞士、土库曼斯坦、坦桑尼亚和乌拉圭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条款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的问题。

关于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于2015年2月4日(周三)在委员会网页公布。

会议期间,委员会除了审议缔约国的报告,还讨论了未来的工作组织和工作方法,特别是涉及关于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的内容;讨论了委员会关于条约机构强化进程的联络点的工作。委员会继续就三项一般性意见开展工作,分别关于:实现儿童权利的公共开支;青少年;流落街头的儿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数字媒体和儿童权利”的一般性讨论日的建议,该活动于2014年9月12日,即第六十七届会议期间,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委员会在第六十二届会议上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一般性讨论日,因此它还将考察2016年一般性讨论日可能的主题。

委员会是一个由独立专家组成的机构,成立于1991年,旨在监督《儿童权利公约》各缔约国落实公约的情况。公约为广泛的儿童权利赋予国际法保障。委员会还监督公约两项任择议定书的落实情况,它们分别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以及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关于来文程序的第三项任择议定书由联合国大会在2011年12月19日通过,并于2014年4月14日生效。该文件允许儿童根据公约及其另外两项任择议定书提交关于具体侵犯自身人权的投诉。

一如2014年9月19日,也就是儿童权利委员会第六十七届会议闭幕那天,《儿童权利公约》目前仍有194个缔约国。同样,《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餐与武装冲突的任择议定书》已有159个缔约国批准或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任择议定书》已有169个缔约国批准或加入(会议开始后又增加一个:海地)。第三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已有14个批准国。

委员会将从2015年5月18日至6月5日在日内瓦召开第六十九届,审议以下国家有关公约或其任择议定书的报告:埃塞俄比亚、加纳、洪都拉斯、拉脱维亚、墨西哥、尼泊尔、荷兰和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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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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