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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强大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协议是避免气候灾难的关键——联合国专家

气候变化与人权

2014年11月28日

日内瓦(2014年11月28日)——联合国人权与国际团结问题独立专家弗吉利亚·丹丹(Virginia B. Dandan)今天敦促周一齐聚秘鲁利马全球气候变化会议的各国团结一心,真诚地致力于具有强大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排放新协议。

“全球气温升高是全世界担忧的问题——我们的大气层没有疆域边界。”丹丹强调,“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挑战,核心问题是人类生存。全球各国政府都有责任团结起来,减少排放,以使全球变暖维持在二摄氏度以下。无所作为导致的人权影响尤其会影响到全世界最弱势和最边缘化的人群,他们的权利将遭受最严重的剥夺,包括食物权。”

她警告:“随着发展中国家消耗矿物燃料的数量迅速赶上较发达国家,全球的局势正在到达临界点,可能不可挽回地步入气候灾难的轨迹。”

丹丹呼吁各国抓住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第20届)的机会,取得有意义的进步,旨在于筹备第21届会议的过程中制定具有强大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草案,这届会议将于2015年12月在巴黎举行,届时预计协议将得到确认。

专家强调,国际团结非常关键,它能确保最脆弱的国家首先从援助能力最强的国家获得最多帮助。

“这种团结是实现气候正义的根本。需要制定预防性政策,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缓解气候变化造成并延续的不平等现象。”她说,“需要用综合性人权方针解决这个明显对人权带来影响的问题。”

“气候变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都承诺要遵守和保护人权,因此它们有责任确保致力于解决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进程和结果充分符合各国人权义务。”

专家称赞了最近的突破,包括绿色气候基金的创立,关于减少砍伐森林和森林退化造成排放的进一步决策(降排加),华沙损失和损害国际机制的设立,但她还表示采取额外的措施是当务之急。

丹丹说:“必须在利马继续切实的讨论,探讨如何为新技术提供资金等问题。”她指出她希望绿色气候基金能迅速投入运作。

“我敦促各国开展合作,在利马的第20届气候变化公约会议结束时制定有意义的协议草案——它需包含缔约国的国家自定贡献预案,准确指出各国减少二氧化碳的数量。”她说。

专家说:“最重要的是,我再次呼吁各国在2015年气候协议中加入相关文字,规定缔约国应该在所有有关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尊重、保护、促进和履行所有人的人权。我敦促利马第20届气候会议上的缔约国启动一项工作方案,确保将人权融入气候行动的各方面。”*

“各缔约国之间的持续合作必须在2015年的协商中持续,并于其后在第21届巴黎气候会议上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环境协议。”

(*)阅读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波恩举行的强化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会议上(2014年10月20-25日)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发出的公开信: http://unfccc.int/resource/docs/2014/smsn/un/176.pdf

弗吉利亚•丹丹(菲律宾)在2011年6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人权与国际团结问题独立专家。她目前担任发展中人权问题的独立专家,关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规范性内容的应用。丹丹女士曾担任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成员长达20年(1990-2010),其中8年担任主席(1998-2006)。她于2000年至2006年担任菲律宾大学美术学院的院长,卸任后继续从事职业艺术家的工作。丹丹女士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了解更多,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Solidarity/Pages/IESolidarityIndex.aspx

阅读独立专家拟议的各国人民和个人享有国际团结权利宣言草案: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Issues/Solidarity/ProposedDraftDeclarationSolidarity.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玛丽莎·斯托罗祖姆(Marissa Storozum,+41 22 917 9689)或致函iesolidarity@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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