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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马来西亚《煽动法案》通过对不同政见者定罪威胁言论自由

马来西亚《煽动法案》

2014年10月8日

日内瓦(2014年10月8日)——一个联合国人权专家组在收到越来越多有关批评马来西亚政府或其官员的行为被定罪的指控后敦促该国废除1948年《煽动法案》。
 
“据报道,《煽动法案》被用于防止马来西亚人自由和公开地对一系列政治观点和见解进行发言和辩论,”专家表示。

根据1948年法案可判处最高三年的徒刑(累犯可判五年),该法案对一些模糊的行为判罪,如发表“任何煽动性文字”,采取“具有煽动倾向”、煽动对政府或司法机关的仇恨或不满,挑起不同种族或阶级间的敌对或等行为或质疑宪法中规定的任何权利、特权和主权特权等。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独立专家最近收到了至少23人因在网络和传统媒体上发布或传播信息和见解而被控煽动罪的案例,其中包括当选议员、政治家、人权捍卫者、学者、律师、学生和记者等。

据报道,地方法庭已批准一名被控犯下煽动罪者关于向最高法院挑战《煽动法案》合宪性的申请。

“现在正是马来西亚调整包括1948年《煽动法案》在内的立法的时候,以使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人民有效享有言论自由权。”他们强调。

联合国专家已在多个场合提到过马来西亚的《煽动法案》。首任联合国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阿比德·侯赛恩(Abid Hussain)16年前访问马来西亚时就曾对《煽动法案》可被用于压制言论与和平集会问题表示担忧。

今年三月,马来西亚曾向人权理事会承诺解决国际社会对《煽动法案》的担忧。“我们希望在此承诺基础上与马来西亚当局就判罪和起诉似乎是合法行使言论和观点自由权的行为问题进行对话。我们已就今后的工作向当局提供了支持,”独立专家表示。

(*) 专家包括: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伊纳·吉埃(Maina Kiai),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米歇尔·弗斯特(Michel Forst)以及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加芙列拉·克瑙尔(Gabriela Knaul)。

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目前,共有38个专题任务,14个与国别和领土有关的任务,共计73名任务负责人。

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了解更多请登录: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SP/Pages/Welcomepage.aspx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国别页面 —— 马来西亚: 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MYIndex.aspx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维多利亚·库恩(Victoria Kuhn,+41 22 917 9278 / vkuhn@ohchr.org)或致函:freedex@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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