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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结束第一百一十二届会议

2014年10月31日

综述

2014年10月31日

通过有关斯里兰卡、布隆迪、海地、马耳他、黑山和以色列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天下午通过了有关斯里兰卡、布隆迪、海地、马耳他、黑山和以色列有关落实《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并在之后结束了第一百一十二届会议。

委员会关于以上六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已发布在本届会议网站上。

在本届会议中,委员会还通过了一项有关《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人身自由与安全权问题的一般性意见。一般性意见涵盖了与第九条相关的广泛议题,包括任意拘留的定义、避免非法和任意拘留的必要程序保障——例如在48小时内及时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意见中还阐明了各国在剥夺个人或团体自由方面的责任。一般性意见中还涉及根据有关武装冲突等特殊情况的安全法规,在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施以拘留等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意见强调,这种拘留造成了人们被任意剥夺自由的严重危险。一般性意见中阐明了第九条规定下必须为安全拘留提供的相应保障。

委员会主席奈杰尔·罗德利(Nigel Rodley)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在收到的52份来文中,委员会通过了50条。委员会认为这些案件中有35个违反了公约规定,有4个没有违反行为。委员会宣布对其中8个案件不予受理,3个案件中止受理。委员会还通过了有关以下缔约国的六份议题清单:委内瑞拉、加拿大、西班牙、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英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审议了六份国别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结论性建议;委员会通过了有关第九条人身自由与安全权问题的一般性意见,并借公约有关废除死刑问题的第二任择议定书通过二十五周年之际,通过一份鼓励各国批准任择议定书以保持废除死刑态势的媒体声明。委员会还决定通过有关第六条生命权问题的下一份一般性意见。

罗德利先生向六名即将卸任的委员会成员告别,他们是:沙内女士、弗林特曼先生、凯林先生、马约迪纳女士、纽曼先生和兹特拉苏先生,并指出这也是他最后一次担任委员会主席的届会。

委员会将于2015年3月16日至4月9日召开第一百一十三届会议,届时将审议柬埔寨、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摩纳哥和俄罗斯。这些报告及其相关文件请参阅委员会本届会议网站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监督已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各国落实公约情况的独立专家机构: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CPR/Pages/CCPRIndex.aspx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http://www-stage.lan.ohchr.org/CH/Issues/Documents/International_Bill/3.pdf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凯特·福克斯(Kate Fox, kfox@ohchr.org/ 41 22 917 9398 或利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ethrossell@ohchr.org / 41 22 917 9466 / 41 79 752 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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