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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专家对所有参与气候谈判的国家发出警告:气候变化是对人权的全球性威胁

气候变化与人权

2014年10月17日

日内瓦(2014年10月17日)-一个联合国独立专家组在一份致所有参与目前气候谈判的政府的公开信中警告称:气候变化影响人们享受国际法承认和保护的人权。

德班加强行动平台问题特设工作组将于下周(10月20日至25日)在波恩召开会议,以讨论气候变化公约原则的应用、缓解气候变化危害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措施等。人权专家正是在此背景下发出了以上呼吁。

“我们呼吁成员国在2015年气候协议中加入规定缔约方应在所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行动中尊重、保护、促进和实现所有人的人权的语句。我们还敦促将在利马举行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0届缔约方会议(COP)与会国制订一个将人权纳入气候行动各个方面的工作方案,”他们指出。

“我们敦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承认气候变化对享受人权的负面影响,并通过紧急而具有前瞻性的缓解和适应措施来防止进一步伤害,”他们表示。

专家们呼吁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确保其庄严的人权义务和解决气候变化——这个我们时代面临的最大人类挑战的努力相符合。”

他们还提请各方特别关注气候变化对世界各地人民享受人权的不平等影响,尤其是其对弱势群体带来的不成比例的后果。“必须特别重视气候变化给贫困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的预测、预防和补救工作,包括土著人民、少数群体、移徙者、流离失所者、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并注重为妇女赋权和保护妇女权益问题,”他们表示。

此外,专家们还指出,国家有责任确保保护人权捍卫者不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因其合法活动引发的任意行为,包括在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中。

“缔约国在上述所有方面的责任都不应该仅限于其国境内,”他们强调:“气候变化是对人权的全球性威胁,这需要遵照《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一系列人权条约和宣言中所载的国际合作的原则展开全球合作才能解决。各国必须展开精诚合作,以保护支持和促进我们充分享有人权的环境。”

专家们强调,随着气候谈判达成实质性解决方案的最后期限逐渐逼近,这一问题由显紧迫。特设工作组将首先在波恩召开会议,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随后将于今年12月在利马召开会议(COP 20),以期在下一届会议(2015年12月在巴黎召开的COP21)上通过一项新的法律文书。

(*) 阅读由28名联合国人权专家签署的公开信: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HRBodies/SP/SP_To_UNFCCC.pdf

联合国人权专家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更多信息请登录: 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human-rights-council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梅琳达·秦·西蒙(Melinda Ching Simon, +41 22 917 9113 mchingsimon@ohchr.org)或致函:toieenvironment@ohchr.org

与联合国其他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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