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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儿童权利委员会结束第六十七届会议

2014年9月19日

综述

2014年9月19日

通过有关克罗地亚、斐济、匈牙利、摩洛哥、新加坡和委内瑞拉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在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两份任择议定书通过有关克罗地亚、斐济、匈牙利、摩洛哥、新加坡和委内瑞拉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后,儿童权利委员会今日结束了第六十七届会议。

委员会在第六十七届会议上共审议了十一份报告,其中包括克罗地亚、斐济、匈牙利、摩洛哥和委内瑞拉提交的有关主要公约的五份报告,匈牙利和委内瑞拉提交的有关《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两份初次报告,以及匈牙利、摩洛哥、新加坡和委内瑞拉提交的有关《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四份初次报告。

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于下周在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届会期间,委员会在万国宫举行了主题为“数字化媒体与儿童权利”的一般性讨论日。委员会将在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通过在线活动庆祝公约通过二十五周年,届时将由世界各国的儿童与委员会成员进行对话。点击此处查看庆祝活动方案。

届会期间开展的其他工作包括:根据2014年4月通过的第68/268号决议进行的有关加强条约机构进程的讨论。委员会决定在原则上通过一份简化报告程序,并在2015年减少待审议积压报告后于2016年向各缔约国提供这项任择程序;委员会还决定遵照主席会议建议的结论性意见格式,并努力在2015年年底之前将目前结论性意见的平均字数减少20%;并任命一名委员会成员为报复问题报告员以处理有关对与委员会合作的个人和群体进行报复的指称。

由独立专家构成的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旨在监督《儿童权利公约》各缔约国落实公约的情况。公约为各项儿童权利赋予全面的国际法保障。委员会还监督公约的两项任择议定书的落实情况: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关于来文程序的第三项任择议定书由联合国大会在2011年12月19日通过并于2014年4月14日生效。该文件将允许儿童根据公约及其另外两项任择议定书提交关于具体侵犯自身人权的投诉。

截至2014年9月19日儿童权利委员会第六十七届会议闭幕时,儿童权利公约已有194个缔约国。截至同一时间,已有156个成员国通过或加入了《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168个成员国通过或加入了《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海地在本届会议开始时批准议定书)。公约关于来文程序的第三份任择议定书已获11国批准。

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12日至30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举行第六十八届会议,届时将审议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冈比亚、伊拉克、牙买加、毛里求斯、瑞典、瑞士、土库曼斯坦、坦桑尼亚共和国和乌拉圭在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关于儿童卷入武装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规定下的报告。

工作方案、议程以及与委员会相关的所有文件请参见委员会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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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信息媒体使用,非官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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