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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人权事务委员会结束第一百一十一届会议

2014年7月25日

综述

2014年7月25日

通过有关智利、格鲁吉亚、爱尔兰、日本、马拉维和苏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天下午通过了有关智利、格鲁吉亚、爱尔兰、日本、马拉维和苏丹有关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随后结束了第一百一十一届会议。

委员会关于以上六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已发布在其网站上。

委员会主席奈杰尔·罗德利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届会议的召开实属不易,其时间安排也较为紧张。民间社会代表,特别是来自爱尔兰和日本的代表提供的意见和参与令人印象深刻。媒体对委员会工作的关注值得欢迎,许多主要媒体都摘引了委员会的对话和结论性意见。昨天在万国宫举行的闭幕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结论性意见,这吸引了各方的踊跃参与。未经编辑版本的结论性意见现已公布在委员会网站上。

罗德利先生表示,为了审议来函,下届会议可能要超时一周。委员会2015年3月的会议也将超时三天半,2015年7月和10月的会议将各超时一周。

在闭幕会议上,委员会还简要讨论了工作方法问题。考虑到条约机构的工作现已获得更多的资金,委员会成员讨论了今后届会的组织问题。如果会议的用时继续增加,这将对委员会和秘书处成员都产生显著的影响。出于规划的目的,应逐渐引入这种延时做法。应在今年晚些时候考虑引入双室工作制。

委员会成员维克多·曼努埃尔·罗德里格斯·雷夏(Victor Manuel Rodriguez-Rescia)被任命为委员会首位有关报复问题的报告员。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条约司科室负责人西蒙·沃克(Simon Walker)为本次会议作开场致辞。除了审议六份国家报告外,委员会还与联合国组织、专门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就将要审议的国家状况召开了闭门会议。委员会讨论了其工作方法并继续进行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第九条一般性意见草案的第二次阅读,表示任何人都不应收到任意逮捕或拘留。委员会通过了一些段落草案,审议了第41段及之前的文本,并将在十月的会议中继续对一般性意见进行第二次阅读。

委员会还通过了有关柬埔寨、科特迪瓦、法国、俄罗斯、塞浦路斯、波兰和墨西哥这七个缔约国报告的议题清单,并将在未来审议其报告。委员会还在闭门会议中审议了38份个人来函,通过了7项不予受理的决定,26项有关案情实质的决定并宣布中止受理五项案件。

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7日至31日召开第一百一十二届会议,届时将审议布隆迪、海地、以色列、马耳他、黑山和斯里兰卡的报告。点击此处查看这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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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信息媒体使用,非官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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