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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听取利益攸关方有关立陶宛和中国情况的发言

2014年5月5日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今天上午与非政府组织代表讨论了有关立陶宛和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落实《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情况,以上两国的报告将于本周接受委员会审议。委员会本周还将审议亚美尼亚和捷克共和国的报告,但没有来自这两国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出席会议。

在有关立陶宛的讨论中,与会者探讨了为药物依赖治疗提供资金和为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毒检测的问题。“我能生存(I Can Live)”联盟在讨论中发言。
 
在有关中国的讨论中,非政府组织代表强调了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派权利、童工、强迫迁离、工会组织罢工的权利、为被拘留者提供医疗保健、腐败和环境保护等问题。与会者特别关注了西藏人和维吾尔人的待遇问题。会上还讨论了有关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问题。

以下利益攸关方和非政府组织在讨论中发言: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监督,司法政策研究所,微笑公益,人权文献中心,人权维护者支援小组,民生观察,西藏监察,西藏联盟,中国人权,中国劳动透视,中国残疾人联盟,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全球倡议,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国际声援西藏运动,无代表民族组织,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国际人权服务社,香港社区组织协会,香港彩虹行动,香港大学法学院,人权监察,融乐会,香港人权委员会和澳门反家庭暴力联盟。
 
委员会将于5月6日(星期二)上午10点再次举行公开会议,届时将审议立陶宛的第二次定期报告(E/C.12/LTU/2)。
 
非政府组织有关立陶宛的发言
 
“我能生存(I Can Live)”联盟表示,立陶宛缺乏为吸毒者提供以证据为基础的依赖性治疗和降低危害服务方面的可持续性融资。

艾滋病毒已在静脉注射吸毒者和监狱人群中蔓延。谈及为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毒检测的问题,发言者强调立陶宛是唯一一个政府不为这些群体提供艾滋病毒检测的欧盟国家。
 
委员会专家对立陶宛的提问
 
一名专家问及为艾滋病毒检测提供资金的具体计划。“我能生存”联盟估计,为这些服务提供资金的成本较低,尤其是与控制艾滋病疫情相比。

非政府组织有关中国的发言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监督指出,政府具有超越工会的行政权力且不允许工会形成组织。工人罢工的权利未得到尊重,参与罢工的工人通常会受到惩罚。工人相关的非政府组织不受法律保护。政府应取消限制工人罢工和集会权利的政策。

司法政策研究所表示,移徙工人等没有本地户口的公民子女不能获得全面的教育,且被排除在医疗保健系统之外。他们无法获得身份证件,也不能自由旅行。家庭在得到户口前必须花费高昂的费用。中国政府应取消歧视性的户口制度,以使更多人享有公共服务。

微笑公益指出,当局继续迫使城市居民离开家园,并勾结开发商对房屋进行暴力破坏。强迁使得人们无家可归。法规允许地方政府不征询公众意见就实施强迁。抵制强迁者会被断水断电。在一些情况下,反对拆迁者甚至被杀害。官员们经常报复受害者,而法院则通常偏袒政府。中国应对这些暴力拆迁的责任人进行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权文献中心对中国被拘留者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受到剥夺表示关切。曾有过拘留者因当局未能及时妥善地处理而健康状况迅速恶化致死的例子。现实情况则是许多患病的被拘留者得不到适当的治疗。中国政府应允许对此类案件的独立调查。

人权维护者支援小组表示,中国政府在童工问题方面进步甚微,并通常允许学校将儿童送到工厂。在家庭暴力中发起反击的女性受害者常受到起诉。中国尚未通过一项有关家庭暴力的全面法律,只有在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时才诉诸刑法。中国尚无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体罚的措施。

民生观察表示,中国政府在改善农村儿童获得公共教育机会方面行动甚少。城市学校收到的资金比农村学校更多,这导致不同区域间的教育水平出现差距,许多农村学校被迫关闭,教育因此也变得更加昂贵。流动儿童的父母不得不付出高昂的费用,他们的学校设施不足,并随时面临被当局关闭的危险。所有儿童都应享有获得公共教育的平等机会。

西藏监察表示,政府推动汉族人迁移到藏区以推动其经济,但这并未改善西藏人的经济状况。西藏人不能用自己的语言参加公务员考试,其宗教机构也不断受到打击。任何企图抗议者都受到暴力镇压。中国应保护所有少数族裔的文化权利并确保宗教言论自由。应对暴力镇压西藏人的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刑事责任。 
 
西藏联盟表示,2009年以来已有100多名西藏人自焚。中国政府对游牧生活方式持蔑视态度,并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强制迁移。因此,政府剥夺了他们适足的生活水平。针对藏族艺术家和推动用藏语教学者的行为屡见不鲜。僧尼的生活质量严重降低。
 
中国人权表示,广泛的腐败现象严重地阻碍了受教育、可负担的医疗和就业等机会。最近有关对呼吁增加官方资产透明度的公民审判和定罪的报道引发了对推动和参与反腐措施的民间社会行为者受到报复的严重关切,这些民间社会行为者大多是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这种政治化的起诉和对温和派观点的打压传递了一项危险的信息,即更具建设性的行动将不被容忍。  
 
中国劳动透视继续了一些化学中毒的案件,尤其是苯中毒。职业病是享有公正而有利工作条件的权利受到侵害的铁证。一些雇主提供的所谓“保护设备”仅仅是纸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无数工人无法获得基本治疗,更不用说提出赔偿要求。 
 
中国残疾人联盟表示,中国已修订了有关保护残疾人的法律,并制订了有关创造无障碍环境的规定。中国在创造条件和保护残疾人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例如减贫等方面。残疾人获得公共服务和城乡地区间的差距是仍存在的重要问题。政府应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并努力搭建一个有关此问题的数据系统。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全球倡议提出了中国在《公约》下的境外义务问题。中国有义务采取措施确保其国内实体不影响或损害境外群体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该组织指出,中国应通过规范其国内商业实体(包括国有实体)的活动来落实其尊重和保护《公约》权利的境外义务,并敦促委员会予以赞同。中国的官方发展援助也应尊重《公约》中规定的权利。 
 
中国人民争取和平和裁军协会重点讨论了保护少数民族权利问题,并表示政府在此方面进步显著。中国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和宗教上享有平等权利。与此同时,政府还出台了旨在保护少数民族与宗教少数派和加快其发展的优惠政策。近年来,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经济发展显著。西藏的文化和风俗都受到保护和促进。 
 
无代表民族组织对蒙古族、维吾尔族和藏族人受到的歧视表示关切,包括缺乏平等就业和教育等基本服务。少数民族的机会极其有限,这导致了长期贫困的后果。中国当局还将数百万少数民族从其历史聚居地强行迁离,且未提供适当赔偿。藏族牧民古老的生活方式目前正遭到蓄意破坏。中国应确保任何经济开发都应征得受影响者的事先同意。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对西藏近年来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状况恶化深表关切。中国在事实上已剥夺了西藏人民的自决权。搬迁对西藏牧民的生计和传统造成威胁,对其造成很大影响。当地人民无权在独立的法庭中挑战政府的决定。由于学校用大多数西藏人不使用的普通话授课,教育质量很少惠及西藏儿童。虽然中国声称支持宗教自由,政府却对西藏的宗教活动进行严密监督。建立一个保障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独立司法机构至关重要。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对中国侵犯维吾尔族人权利深感关切。维吾尔族人不能在行政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其就业状况通常十分恶劣。中国有超过90%的维吾尔族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中央政府未向该地区提供足够的医疗设施。由于在维吾尔族地区进行的核试验,他们的癌症发病率比普通民众更高。近年来有成千上万的维语书籍被烧毁。   
 
国际人权服务社提及了人权活动家曹顺利的案件,她在前往日内瓦的途中被逮捕入狱,之后因缺乏适当医疗护理而身亡。委员会应要求政府提供有关此案的更多信息,并确保为被拘留者提供适当医疗护理。委员会还应要求缔约国不得骚扰或逮捕前往日内瓦探讨中国人权状况者。 
 
与专家的讨论
 
当被问及人权机构能够承担哪些目前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不能胜任的工作时,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表示他们目前不能处理四项法律之外的任何事务,而人权机构则将具有更广泛的活动范围。
 
一名专家询问了非婚生子的妇女状况。
 
论及强迁问题,另一名专家问道中国是否有任何有关迁离条件的法律法规。
 
是只有政治犯不能获得医疗护理还是所有囚犯都不能获得?

论及独生子女政策,一名专家表示,据他了解,这项政策最近已被废除。
 
强迁问题方面有哪些进展?被迁离者是否受到刑事起诉?是否获得赔偿?

司法政策研究所表示,几乎所有中国公民都受到户籍制度影响,但2.5亿移徙工人所受影响最为严重,因为他们没有本地户口,不能享受公共福利。  
 
独生子女政策方面,虽然该政策近年来出现松动,但并未被废除。超生者仍需支付高额罚款。
 
强迁问题方面,人权文献中心表示中国已有相关法律和法规,但未被实际执行。一些受害者被迁离后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中国人权维护者指出,剥夺使用医疗护理的权利多用于政治犯和被拘留者,他们往往会遭受酷刑。
 
论及初等教育是否免费的问题,民生观察表示,国家具有提供免费教育的义务,而地方官员和教师则通过各种途径收取考试费用。地方和地区政府应负责提供初等教育。

一名专家询问西藏的教学语言有哪些。西藏监察表示,自2009年以来,西藏地区的学校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用汉语教授的课程增加,用藏语教授的课程减少。西藏联盟表示,名牌大学都不会使用藏语或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另一名专家问及学校遣送儿童去工作的例子,并询问这是否是一项新的做法。发言者解释道他们的工资比成年人低很多。
 
利益攸关方和非政府组织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发言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表示,应尽快在香港成立人权委员会。香港目前没有关于基于性倾向的歧视的法律。香港没有针对年龄歧视的保护,而这在就业等领域被认为十分严重。平等机会委员会目前权力十分有限。法律只为就业和教育领域的性骚扰问题提供保护,这应该得以扩展。由于汉语很难学习,少数族裔学生的教育问题仍然存在。全纳教育的质量仍显不足。

社区组织协会表示,香港社会对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普遍存在歧视。具有混合背景(香港和大陆)的儿童父母需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前往香港探访或回到大陆的许可证。该问题尤其影响到单亲家庭。该组织要求香港政府增加新建住房的供应量,增加单身人士的配额并取消扣分制。

香港彩虹行动表示,香港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十分严重且正不断加剧,政府的教育政策是失败的。香港现在应制定法律,禁止基于性倾向的歧视现象。该组织敦促香港政府废除有关完成性器官摘除和性别重置手术是变性者的新性别获得法律承认的前提的规定。

香港大学法学院表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未获得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同等的待遇。香港的二元原则表明,国际条约在被纳入国内立法之前并不能赋予个人权利,这也是应该鼓励政府将《公约》规定纳入国内法律的原因。

人权监察指出,政府的政策和服务有碍残疾人参与社区活动和享受家庭护理。移徙家庭佣工面临的“两周制”等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香港目前处于民主改革的关键时期,但所有迹象都表明,北京希望阻止政治反对派获得选举提名。对大众媒体和新闻自由的打压也是影响《公约》落实的重要因素。

融乐会指出,政府目前尚未提供有关如何将少数族裔儿童融入主流教育系统的导则或帮助。香港几代少数族裔群体都敦促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公共教育系统中事实上的种族隔离现象,并确保有关中文教育的措施能为少数族裔提供以其易接受的方式学习中文的平等机会。

香港人权委员会表示,虽然香港仍是中国的一部分,它却保留了独特的法律和经济体系。由于存在的问题不同,委员会应将香港与中国大陆区别对待。新移民受到歧视,来自中国大陆的人们的权利也应受到尊重和保护。1997年主权移交后,香港贫困人口的比例显著增加。 
 
与专家的讨论
 
一名专家问及香港的少数族裔是否有机会选择通过自身语言或普通话接受教育。融乐会表示,少数族裔者在早些年是不能选择教学语言的,之前也没有广东话教学。即使是在今天,综合学习也不被提倡。

非政府组织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言
 
反家庭暴力联盟表示,澳门当局即将提交立法会的法案中仍保持家庭暴力是微观公共犯罪的现有规定,这意味着在受害者只有一人的情况下才能起诉施暴者。如果将其定义为公共犯罪,国家就会接管这项责任。该联盟要求委员会对澳门当局施加影响,推动其制订一项不仅能保护受害者、还能对施暴者问责的公正法律。 
 
与专家的讨论
 
一名专家询问目前的法规是否意味着受害者必须举报施暴者,以及这是私罪还是公罪。反家庭暴力联盟回答道,受害人在举报袭击事件之后需前往医院验伤,之后会被询问是否愿意起诉。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虐待的妇女都会说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机构就不会采取后续行动,这意味着肇事者未承担任何后果。 
 
主席表示,与民间部门讨论的公开性质具有其独特价值,但委员会将在情况需要时随时审议其特别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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