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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报告

2014年5月8日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今天审议了中国的第二次定期报告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报告,报告内容关于中国如何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载条款的情况。

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代表吴海龙在开场发言中概述了中国自上次报告以来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进步。确保中国13亿人的生存和发展权是中国的优先任务。2003年至2012年间,中国经济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中国是第一个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国家。中国取得的重大成果包括全民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和全国医保体系。尽管中国是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按照联合国标准,仍然有1亿多人生活在贫困中,城乡发展也存在差距。中国的目标是在本世纪中叶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拥有繁荣、民主、文明与和谐。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表示,香港正在加强公营医疗服务,扩充公营医疗的基础建设,以配合人口发展和老龄化的需要,公营房屋数量和其他社会福利也已大量增加。面向所有儿童的免费义务教育已扩展至12年,公众还能免费进入图书馆、文化中心、博物馆、画廊和社区文化设施。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副局长陈轩志简要概述了立法改革和政策执行状况,并表示已取得可观的结果。一项新的法律帮助确保了移徙工人的权利。一个完整的基本社会保护体系、提供医疗补助、15年免费教育和增加公营住房等是其他新近施行的措施。
 
在互动对话中,委员会专家对中国令人印象深刻的代表团表示称赞,并赞赏中国在审议期间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帮助那么多人脱离贫困,提供了几乎包括全民的初等教育并改善了保健设施。互动对话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差距,腐败问题,就业权,保护人权维护者和反歧视措施(尤其针对残疾人)。移徙工人权利、少数民族状况和宗教或信仰自由也被提及。
 
在总结发言中,吴先生对委员会致以感谢,并表示公约为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留出了充足的政策空间。世界上没有通用的发展模式,但中国希望已经向世界展示,在追求和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国家能够沿着自己的道路前进。
 
担任国家报告员的委员会成员尼古拉斯•施瑞瓦(Nicolaas Schrijver)称赞了中国的坦诚态度,并希望中国能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他遗憾地表示,委员会收到了太多关于人权维护者在开展工作时受到限制的报告,尤其是人权律师,并感谢民间社会成员,尤其是来自中国的民间社会成员作出贡献。
 
委员会主席兹齐斯瓦夫·凯吉亚(Zdzislaw Kedzia)在总结发言中感谢代表团为此次极富建设性的会议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合作,并感谢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开展工作并能在今天到场。
 
中国代表团包括来自以下部门的代表:外交部、民政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秘书处、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文化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际司、条约法律司和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代表团。
 
代表团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劳工及福利局、劳工处、教育局和律政司的代表。

代表团中还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保安司司长办公室、社会工作局、劳工事务局和教育暨青年局的代表。   
 
委员会将于5月9日(周五)上午10点举行下一次公开会议,届时将开始审议捷克共和国的第二次定期报告(E/C.12/CZE/2)。
 
报告
 
委员会正在审议中国的第二次定期报告(E/C.12/CHN/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报告(E/C.12/CHN-HKG/3)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报告(E/C.12/CHN-MAC/2)。 
 
介绍报告
 
中国代表团团长兼代表的开场发言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吴海龙介绍了由来自中央政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组成的代表团。他指出,共有约20个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参与报告的起草,这对中国非常重要。他还概述了中国递交上一份报告以来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中国在法律体系方面取得了进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这是中国在人权保护事业中的里程碑。中国分别于2009年和2012年启动两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把保障13亿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2003年至2012年期间,中国经济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中国保持了这一增长势头,2013年增长率为7.7%。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净收入分别上涨7%和9.3%。中国是第一个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国家。
 
中国目前已经落实了覆盖全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农村和城市地区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使1.5亿学生受益。在过去十年内,粮食产量不断增加。《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使得监管力度更为严苛。城镇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落实满足了3600多万户家庭的住房需求。下一步要实现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所谓的“城中村”的改造以及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中国目前的劳动人口超过7.6亿。2007年通过的《就业促进法》包括一系列的就业援助。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出台四万亿规模的投资项目,其中65%用于维持和改善民生。中国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并正在改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作为通过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大量行动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全面处理各个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2010年以来排放量已开始下降。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污染的惩处,饮用水的质量有所改善。中国目前已经落实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2009年甲型H1N1流感爆发时,中国是最先注册并生产疫苗的国家。中国已经落实控制和医治H7N9禽流感的措施。中国政府旨在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该体系每年的扩张率为82%,2003年至2011年期间共获投资580亿人民币。 
 
所有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且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载的权利。中国已落实法律明令禁止基于性别、年龄、残疾或任何其他原因的歧视。中国大力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事业;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达到77.37岁,妇女占劳动人口的46%。中国保障残疾人的教育权,并出台促进其就业与脱贫的政策。截至2013年,入学残疾儿童达到71.9%。中国已落实一项国家发展项目来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健。地方族裔团体在地区和国家权力部门都有代表。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多种优惠政策,涉及财政政策、税收和入学等。 
 
中国积极参与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与联合国组织保持紧密联系,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和技术援助以帮助它们实现发展权。中国是26项国际人权文书的缔约国,严肃履行条约义务。人权领域总存在改善的空间,虽然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约仅为全球第80位。中国城乡和各个区域的发展仍不平衡,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但按照联合国标准,中国仍然有1亿多人生活在贫困中。他总结道,中国的目标是在2020年前将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本世纪中叶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拥有繁荣、民主、文明与和谐,由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的开场发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LAU KONG-WAH)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世界上平均预期寿命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正在加强公营医疗服务,扩充公营医疗的基础建设,以配合人口发展和老龄化的需要。香港还会把长者医疗券金额增加一倍至每年2000港币。公营房屋总量将大大增加。香港自2011年起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并在去年制定贫穷线。香港推出了2014年“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估计有二十万户低收入家庭受惠。 
 
教育改革包括将免费教育扩展至十二岁及以下儿童,并推出新学制。香港将会全面支持少数族裔学生学习中文,包括提供“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以及其他资源。香港致力于提供广泛参与文化艺术的机会,并让有潜质的人士发展他们的艺术才华。香港正在推展西九文化区项目。公众还能免费进入图书馆、文化中心、博物馆、画廊和社区文化设施。更多的教育资源正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的开场发言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副局长陈轩志(CHAN HIN CHI)表示,自从委员会的上一次审议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一直致力于落实委员会的建议,包括立法改革和政策执行,并已取得可观的结果。《聘用外地雇员法》进一步确保了劳动者的权利。改善民生的措施包括:设立一个完整的基本社会保护体系、提供医疗补助、实行15年免费教育和鼓励学生继续接受教育的补贴政策、建造公营住房。委员会关于人权教育以及向公众、公务员以及执法人员宣传人权保护意识的建议也已落实。
 
国家报告员的介绍和提问
 
担任国家报告员的委员会成员尼古拉斯•施瑞瓦(Nicolaas Schrijver)对代表团表示欢迎,并对代表团包括了如此多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代表表示感谢,这证明中国的大量政策都认真考虑了公约所载权利。他还感谢民间社会组织为委员会工作作出了十分宝贵的贡献。施瑞瓦先生对中国提供的大量文献表示称赞,并表示委员会很乐意了解中国的情况,他们都从中国悠久的文明中获得大量启示。
 
施瑞瓦先生对中国在接受审议期间内取得的成就表示敬佩,尤其是在让大量中国人脱贫,提供几乎覆盖全民的初等教育以及改善医疗保健设施方面的成绩。中国为2015年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出了引人瞩目的贡献,使得许多具体的子目标有望实现。施瑞瓦先生赞赏地提到了中国在2013年做出的主要政策改革决定,比如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并放宽“独生子女政策”,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但国家报告员表示,委员会仍有一些关切问题。委员会对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差异问题表示关切,比如城乡差异、东西部差异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差异。迅速的经济发展与充分且平等地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之间的差距也是一个问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和政治权利也被一分为二地看待,而目前已明确规定,所有人权都是普适、不可分割且相互依赖的。 
 
国家报告员询问代表团如何看待公约所载权利与一些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比如生命权、组织工会的权利以及包括宗教自由在内的文化身份权。他还询问中国是否计划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变为批准国。 
 
他对中国在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方面的努力表示欢迎,但该机构尚未符合《巴黎原则》的要求。他询问中国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并提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平等机会委员会的任务授权有限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未设立任何国家人权机构的问题。
 
委员会意识到中国的司法体系庞大,共有20多万名法官,在中央级别设有最高人民法院,省级层面设有32个高级人民法院,市级层面设有409个中级人民法院,县和地区层面设有3000多个基层人民法院。委员会对中国进行的全国司法考试以及职业行为守则等方面的司法改革表示赞扬,并询问中国将如何改善对法官的培训以及是否会将人权教育补充到法官和检察官的课程设置中。 
 
国家报告员表示,腐败是一个问题,甚至在司法机构也有腐败现象破坏司法体系。他感谢代表团提供了中国在打击腐败方面的信息,腐败极大地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他还要求代表团评估中国在有效落实反腐政策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阻碍。 
 
中国的劳动力人口庞大,约有8亿,他们的工业生产能力惊人。中国政府在十二五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中宣布,中国将不再只聚焦于经济增长,而将重点关注社会和人类发展。该议程是否可以纳入给予工人更多自由的内容?委员会要求中国更好地尊重并保护人权维护者,因为中国经常压制他们的活动;代表团可否对此予以评论?

他表示,中国要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少数民族失业率高,因为他们通常居住在农村地区而非城市,其可以获得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往往有限。中国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
 
国家报告员最后表达了委员会对移徙工人命运的关切。在中国和特别行政区,各地移徙工人在劳动权方面的地位都不高。他们在获得居住证方面面临着重重困难。他们经常被排除在社会福利体系之外,他们的子女可以就读的学校和参与的医疗体系有限。中国政府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改善这一现状?
 
委员会成员的提问 
 
一位专家将代表团形容为“强大”并对其表示欢迎。该专家表示,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鉴于第一大经济体美国并不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因此中国做出了榜样并在落实《公约》规定发面起到了带头作用。私营经济的发展如何影响人权?
 
另一名专家对这一意义非凡且令人印象深刻的代表团表示欢迎,并表示中国是一个令人景仰的国家,是一个拥有灿烂文明的历史古国,拥有13亿人口,位列全球第一。中国在经济增长和国家发展方面的努力也值得景仰。然而,差异仍然存在,减贫之战尚未结束。中国是否有计划让国内的法院可以直接援引《公约》的规定?中国是否计划批准任择议定书?
 
中国在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问题也被提及。中国向12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农业、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援助。此外,中国已经免除或减轻许多国家的债务,包括最不发达国家,以改善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景。这一领域的成果如何?关于2006年的北京峰会和中非合作论坛,专家表示,目前中国通过发展援助与非洲保持紧密联系;中国在非洲的长期战略和利益为何?比如,中国是否正在寻求从非洲获得增长和能源所需的原材料,亦或是试图与西方国家在非洲展开竞争?中国的援助是否对受援国居民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产生了影响?另一名专家提及中国的域外义务问题,并问道中国是否对其官方发展援助进行了人权影响评估。 
 
委员会之前的一条结论性意见要求中国在公众中广泛宣传结论性意见,尤其是在司法机构、立法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中。中国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如何开展这方面工作的?
 
与非政府组织的磋商受到了欢迎,但鉴于中国国家规模庞大,20个非政府组织不值一提。非政府组织参与联合国受到联合国宪章的保障,中国与民间社会的建设性合作能够衡量中国的开放性。 
 
一名专家对中国的人权行动计划只用两页来探讨性别平等和妇女权利问题表示失望。据说妇女是中国的半边天,是否真的如此?专家问道,统计资料和收集的数据是否按性别分类?中国将如何让更多的妇女担任领导? 
 
中华文明的印记遍布全球。一名专家引用戴高乐的话称,中国是“一个比历史更悠久的国家”。中国经历了殖民和极端剥削等种种苦难。中国是一个巨大的经济体,但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得以实现高速增长是因为它行使了自己的发展权,发展权对其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下的义务至关重要。约由40人组成的代表团是委员会见过的规模最大的代表团,但对于占全球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来说这一规模并不算大。他表示,牢记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十分重要。
 
中国正在采取措施降低失业率,其首个国家促进就业五年规划已经落实三年。从硬性数据来看,该国家规划的成果如何?专家表示,2012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和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填补了城乡养老体系制度全覆盖的最后一块空白。她还询问了户口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差异问题。
 
中国在2008年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值得赞扬的一步。2008年,国务院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落实了强制雇佣残疾人的配额制度。配额制度在中国落实的成效如何,雇佣残疾人的实际比例是多少?2009年,城镇失业残疾人人数达到440万,而农村失业残疾人人数为1750万。 
 
代表团对中国相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中国加入个人投诉相关任择议定书的可能性,一名代表回复称,落实《公约》法规的主要责任在于政府,如果公民要进行投诉,他应该首先找政府。中国的法律体系完全符合公约的要求,并将处理任何侵犯公民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行为。 
 
关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问题,一名代表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差距确实存在。难点主要在于城乡差异,以及区域差异。中国已经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比如中国政府决定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给这些地区带来经济繁荣,特别要惠及小型少数民族群体。各省和五大自治区都制定了各自的计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政策,这些计划目前正在落实中。东部省份将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总收入并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西部省份。
 
关于少数群体问题,一名代表明确表示,中国所有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平等的一员,国家保护其权利与利益,禁止任何歧视或压迫少数民族的行为。中国通过了许多政策来落实这一原则。比如,中国在就业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来确保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在任命高级官员时也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学生在参加考试时也获得额外的支持。在西藏和新疆自治区民众的努力下,当地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较高,教育和公共卫生也有所改善。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中存在所谓的基于宗教的歧视问题,一名代表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和多宗教的国家。中国政府一贯肯定宗教或信仰自由。国家始终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习俗和习惯。在中国,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宗教信仰者和无神论者互相尊重并和平共处。比如,一些地区的地方性宗教节日始终受到尊重。
 
中国政府广泛开展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支持。宪法明确规定,所有中国公民都是平等的。中国在2008年修订《残疾人保护法》,直接援引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所有公民和省份都需要遵守为禁止歧视残疾人而通过的60多项法律法规。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系统性的巡查,调查歧视案件。如果发现歧视案件,它们将予以跟进。 
 
中国已经设立了一项关于残疾人就业问题的配额制度。到2020年,中国各省级机关的官员中必须至少包括一名残疾人。在录取公务员时,同等情况下必须优先考虑残疾人。按照法律规定,工人们必须享受同工同酬,虽然这在实践层面并未完全实现。未能完成配额目标的机构已被罚款。 
 
一名代表表示,中国确实没有制定禁止歧视的综合法,因此并没有关于歧视的法律定义。关于户口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问题,一名代表证实称,基于出生地支付薪酬等难点和不平等现象都已被消除。截至2013年12月底,城镇共有2000万人受益,农村共有5300万人受益。2014年5月1日采取了一项临时措施来解决户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难点和差异。 
 
代表团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问题的回复
 
一名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提及香港在保护人权方面的规定,特别是香港政府为保障男女机会平等而采取的新措施。他还提及一项新裁定,涉及保护私人数据方面的隐私权。他指出,通过定期向联合国报告,香港政府在促进人权方面的表现公开接受监督。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局定期咨询包括民间社会、学界以及媒体界在内的其他利益攸关方,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在回应关于《巴黎原则》的评论时,一名代表强调称,全面载有各项保障的香港法律充分保护人权。香港政府认为现行保护人权的机制运行良好,没有必要设立可能与现有机制重合的新功能,无论如何,现行机制大体上都是符合《巴黎原则》的。  
 
移徙工人可以平等地以法律投诉等途径获得国家系统服务,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香港政府不容忍虐待移徙工人的行为。 
 
关于为最需要帮助群体提供社会保障金的问题,一名代表表示,残疾人可以获得免费的医疗以及额外的补充性社会保障金。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家庭津贴,香港政府还努力解决代际贫困问题。香港政府还保护移徙家庭,通过一些信托基金来支持他们的需求,不论他们是否为香港公民。 
 
中国已经批准《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从1988年以来共为约30万印度支那难民提供庇护。一名代表表示,不驱回申请者被禁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业,不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工作权,不过香港政府会视各人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关于移徙工人问题,一名代表指出,除了一些例外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籍家庭佣工必须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两周内离开香港,以防止其跳槽或非法逗留香港。 
 
来自大陆等中国其他地区的个人必须获得特别的许可证才能定居香港特别行政区,比如以家庭团聚为由。对于那些有特殊情况的个人,比如想要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母亲,大陆当局会积极处理其请求。 
 
专家提问
 
一名专家表示,委员会之前曾收到证据,其记录了未提前警告且不提供赔偿和法律援助的迫迁行为。委员会还获悉,地方当局任由开发商剥夺当地房屋所有者的财产。迫迁受害者有时还会遭受暴力、威胁和恐吓。中国政府是否有对非法迫迁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进行调查?是否有任何官员因为这类案件被起诉?是否有关于每年迫迁数目的统计数据?中国是否会考虑基于国际标准,尤其是委员会关于迫迁的第7号一般性意见所载准则,通过关于迫迁的国家准则?另一名专家提到,纽约一起上诉事件中的一幅标语这样写道:“上海居民强烈呼吁联合国关注迫迁问题。请帮我们要回房子。”
 
那些会对少数群体的土地和权利产生影响的发展项目,尤其是关乎祖传土地的项目,在实施前是否有进行事先协商?中国在评估一个项目时是否将少数群体的存在考虑在内,是否承认了他们的个人和集体权利,是否帮助他们维系其族裔身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住房问题也是令人担忧的一大领域,据称约有20万人无法获得适足的住房,包括蜗居、隔间公寓以及工业厂房。公屋短缺,一户四口之家平均要等六年才能获得公屋,单人的等待时间超过十年。即便是老年人申请,也要通过评分系统,等待公屋分配。香港政府不再管控公屋出租,因此,由于公屋供给不足,租金大幅走高。香港政府在住房领域采取了哪些纠正措施? 
 
一名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正在考虑制定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她指出,她分别于2011年6月和2014年4月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关于家暴立法的国际会议,许多国际专家都参加了这两次会议。中国政府是否制定了关于通过该立法草案的时间表?她补充道,该立法必须包含三个首字母为P的概念,即惩罚肇事者、保护受害者和预防。 
 
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正在考虑起草家庭暴力法,但该家暴法并不恰当,因为它未把家暴视为社会犯罪,而是将其视为“轻微”的公共罪行。澳门政府应更多地考虑受害者的人权,而非肇事者。 
 
母亲和子女分离的问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十分严重,影响了数千名儿童,这是因为没有立法保障母亲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因为偏好男孩,香港也存在产前性别选择的问题,还有强制堕胎的问题,甚至是在晚期妊娠阶段。国外父母收养中国婴儿也是一个问题,基本百分百均为女孩。是否为控制这些问题采取了任何措施? 
 
一名专家询问中国是否为解决贫困问题采取了贯穿各方面的综合项目。旨在涵盖所有中国公民的国家健康保险体系值得称赞,但该体系是否也包括移徙工人和少数群体?
 
水污染问题影响到许多权利,包括人们的健康权。这名专家指出,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控制工业污染物排入河流和湖泊。他还表示,中国的南水北调计划正在进行。中国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来研究调水计划对相关地区的水质和健康问题的影响? 
 
关于粮食安全问题,一名专家询问了粮价调节机制,在该机制下,中国政府似乎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决定粮价。
 
据称,中国有一个完全用来容纳中低收入家庭的城市。全球有许多城市都专门安排低收入居住地段,日内瓦也是如此,但从未听说用整个城市来容纳中低收入家庭的。代表团能否就此提供更多的信息?
 
中国已不再采取忽视艾滋病/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政策,并开始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通过干预予以解决,这很重要也值得称赞。然而,艾滋病/艾滋病毒感染者经常面临着成见和歧视。政府的反成见运动和为艾滋病毒感染者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已广为人所知,但是政府为改变陈规定型并解决歧视问题正在采取哪些措施?

一名专家询问,中国是否存在关于领土完整和自治的立法,该立法是否涉及文化和领土自决?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也被提及,尤其是大学中的相关情况。

关于西藏自治区的问题,一名专家提及将藏民迫迁出祖传土地的问题,藏民的土地权以及他们享受其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活的权利。代表团可否谈谈少数民族友好型战略的发展,这类战略还充分尊重游牧民族的权利?

代表团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对公约以及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传播问题,一名代表表示,这方面的工作正在与提升公众对人权的普遍意识和人权教育一同开展。执法官员、检察官、立法和司法机构都已收到结论性意见和公约的纸质复印版。公约和结论性意见也已经发布在政府网站,并通过学校教科书和比赛进行宣传。

关于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问题,一名代表回应称,澳门特别行政区一直独立保障人权,并通过特设办事处接收该领域的投诉。澳门还设有处理隐私数据的办事处,隐私数据需要接受独立调查。

移徙工人享有权利并可以获得赔偿。2010年至2013年期间,约共收到6000起劳工投诉,绝大多数涉及工资、加班费和休假问题。大多数案件都圆满解决。雇主可能因为没有遵守雇佣外籍工人的相关规定而遭到罚款。澳门也设有居住条件的最低标准(不小于3.5米)和卫生标准(每8平方米设有一个浴室)。

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移徙工人越来越多——来自大陆的约有8万名,占所有移徙工人的百分之六十。因此当局为他们签署了一份关于养老金以及其他规定的联合协议,包括在他们到达后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区等方面的支持。

代表团对中国相关问题的回复

中国已采取严苛的措施来防范并惩处腐败。代表指出以下五点:第一,通过2013年新设立的体系来更好惩处腐败行为;第二,下放政府权力打击腐败;第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让所有司法程序和决定透明;第四,通过媒体打击腐败,特别是通过十分流行的社交网络,比如拥有6亿用户的微博——所有政府机关都有自己的微博账号,年轻人很容易联系这些账号,并举报贪腐案件;第五,起诉肇事者。代表表示,2013年共有29000余起贪污案件接受审理,31000名罪犯被定罪。

在回应中国是否有根据《巴黎原则》设立一个国家人权机构时,一名代表回复称,许多政府机关根据《巴黎原则》共同履行国家人权机构的原则。中国已经启动了一项人权行动计划,一个由许多委员会和部委代表组成的人权理事会负责协调工作。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立场坚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修订相关法律来减少国内法与公约之间的分歧,以为批准公约奠定基础。

中国并未采用海外开发援助(ODA)这一术语,但遵守互相尊重、平等待遇、互惠互利、形式多样以及关注实效的原则。中国在南南合作的框架下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外部援助。在过去的十年内,中国约提供了1700亿元。此外,中国又取消了50个国家的债务,共计300亿人民币。中国对95%来自贫穷国家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中国为173个发展中国家和13个区域性组织的约6万人提供了培训,以增强其自主发展的能力。

关于海外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尤其是对雇员的保护以及在使用自然资源时对地方环境的保护问题,一名代表回复称,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南南合作中遵循上述原则。大多数海外项目均为有当地基础的基建和农业项目,将惠及地方经济。中国要求中国企业严格遵守地方法律,雇佣当地人并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障和保险。中国正在签署关于技术和劳工合作的双边协议。中国总理目前正在访问非洲,事实上,从2013年至2015年,中国将为非洲提供200亿美元的贷款,截至目前,已向非洲提供100亿美元的贷款。中国也通过公共外交、和平建设以及合作的方式为其提供帮助。

根据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歧视艾滋病/艾滋病毒感染者。 

关于歧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问题,一名代表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国社会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中国政府正在密切关注这一话题。

让妇女“撑起半边天”不单单是中国的目标,也是整个世界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将性别平等纳入国家政策,这是中国领导人于1995年在北京的世界妇女大会上首次提出的目标。自从2004年以来,按性别分类数据已经成为了一种规定。中国共进行了三次调查来评估妇女的状况。许多省份都日益关注评估政策对性别平等问题的影响。

中国政府旨在在2015年前百分百落实所有安全标准。化工以及烟花等产业需在2015年前达到一定程度的安全生产。交通、生产以及矿产等产业必须实现其安全目标,并减少事故的发生。中国为揭露或报告事故开通了热线(号码为12350)。

就业是中国人民生计之本。2007年,《就业促进法》旨在降低失业率,增加培训机会并保持稳定的就业水平。代表提及了社会保障金方面的改革,旨在为家庭生活和老年人提供支持。

一名代表表示,2013年中国共有2.6亿农民工,其中的900万在当年接收了培训。2013年,他们的月工资为209元。中国政府巡查了500家用人单位,并向150万农民工支付工资

一名代表表示,一些委员会成员认为报告起草过程咨询20个非政府组织数目过少,但中国的社会机构是由旨在实现某一共同目标的公民自愿组成的。这些社会机构合法注册,根据法规,政府对这些社会团体依法开展的工作予以保护。截至2013年9月,中国共有54万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 

专家的后续提问
 
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性别收入差距问题?工薪家庭需要支付多少儿童护理费,国家儿童护理设施不足的现状如何?
 
代表团的回复
 
最近,更直接地对社会中最富有成员的收入进行征税以再分配财富的建议已经成型,包括进一步缩小已降至百分之三的工资差距。一名代表在回应性别收入差距时表示,中国保障同工同酬原则。在谈及工会和罢工权问题时,一名代表说到“无罢工的权利”,并称中国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就业冲突。
 
设立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的措施已经落实,旨在增加儿童护理服务的覆盖面。中国也正在采取改善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特别措施,特别是针对孤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措施。教育局已经将人权教育纳入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案。公民教育委员会非常积极地组织活动并推广宣传项目。
 
一名代表表示,存在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进行迫迁的极端案例。中国目前已经加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赔偿和救济措施,希望能减少极端案例的发生。被迫迁离者可以通过法院寻求法律补救。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许多家暴案,情节严重的家暴案被视为严重的公共罪行,特别是在受害者受伤严重的情况下。在审判期间,法官可以下令对被告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重点是要维护受害者的权利。中国也在进行意识提升工作。
 
《计划生育法》禁止强制堕胎,并规定性别选择或堕胎均为非法。经过多年的努力,男婴比例走高的趋势已经开始下降。收养法允许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2013年,约有2000例外国人收养案例,中国是《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缔约国,该公约考虑被收养儿童的最佳利益。
 
一名代表提及为增加清洁水源供给而开展的南水北调试点项目,该项目显示中国的供水能力有所提升。中国进行了一项综合评估,该评估表明,如果采取特定措施,比如补充湖泊水和保护地下水储备,可以避免生态问题。 
 
中国为识别不同少数民族团体,以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文化、生活方式和传统而进行了三次调查。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的政治状况使得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拥有广泛权利。比如,各个地区可以选择自己的经济发展项目,决定学校的运营方式、课程设置以及招生制度。中国鼓励各民族共同繁荣,并已取得瞩目的进步。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有53个民族拥有自己的语言,另两个民族拥有自己的书写文字。约有1万所学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传统药物也在流通。比如在西藏,藏语书籍占所有出版物的百分之七十。
 
总结发言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吴海龙感谢委员会公正且客观地看待中国落实公约的情况并对中国取得的成绩给予积极的评价。被提及的核心议题包括预防家暴,艾滋病/艾滋病毒,保护少数团体和环境,中国将根据国情对这些议题进行研究。公约为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留出了充足的政策空间。世界上没有通用的发展模式,但中国希望已经向世界展示,在追求和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国家能够沿着自己的道路前进。13亿中国民众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中国愿意稳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梦,并探索促进人权的新方式。

担任国家报告员的委员会成员尼古拉斯•施瑞瓦(Nicolaas Schrijver)称赞了中国的坦诚态度,并指出今年是中国修订宪法以写入人权以及之后接连两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十周年纪念。委员会很高兴听闻中国正寻求逐步缩小国内立法与实践和公民与政治权利之间的差距,这让人看到了中国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希望。施瑞瓦先生遗憾地表示,委员会收到了太多关于人权维护者在开展工作时受到限制的报告,尤其是人权律师。他感谢民间社会成员,尤其是来自中国的民间社会成员为委员会工作作出的贡献。施瑞瓦先生表示,中国的谚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并不一定适用,因为中国早已开始了征程,但无论如何,中国都“不应该害怕进展缓慢,而要警惕裹足不前”。

委员会主席兹齐斯瓦夫•凯吉亚(Zdzislaw Kedzia)表示国家报告员对对话的评价颇具建设性。他感谢代表团为开展会议会议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合作并对问题进行回复。他还感谢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开展工作并能在今天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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