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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监狱状况侵犯残疾囚犯权利——联合国委员会

阿根廷监狱状况

2014年4月16日

日内瓦(2014年4月16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CRPD)发现阿根廷当局未能确保残疾囚犯能够与其他被拘人员平等地享受监狱设施及服务,该国有义务采取行动纠正这一状况。

阿根廷还有义务采取行动预防类似的侵犯行为,这包括应残疾囚犯要求进行充分、合理的调整,确保其能够使用监狱设施并获得医保。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在收到一名被判终身监禁囚犯的投诉后提出了意见。该囚犯曾在预审拘留期间中风,并由此导致了认知障碍、部分失明和移动困难,使其必须使用轮椅。

申诉人表示监狱环境影响了他的身心健康。他表示,由于无法自主使用浴室,他无法保持个人卫生。他还说,鉴于医生所建议的康复治疗需有救护车运送前往32公里外的专科中心进行,可能会加重他的脊椎问题,他还未接受过相应服务。

阿根廷当局表示这些指称宽泛且缺乏根据,鉴于该名囚犯仍需往返康复中心,他提出在家服刑的申请不合逻辑。

在2014年4月16日公布的意见中,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成员表示申诉人未能就医保和康复治疗事宜证明他的权利受到侵犯,委员会也无法认定往返康复中心危及他的生命。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认识到,阿根廷已经取消了一项妨碍使用浴室和淋浴设施的措施,监狱设有电梯和可以全天候呼叫帮助的按钮。然而,阿根廷当局并未展现出这些措施已足以发挥作用,它们无法确保可使用浴室的囚犯自行坐上轮椅,也无法确保其自行前往监狱的庭院。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表示,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这一状况构成了违反缔约国义务。当局未能确保无障碍环境,也未能确保被剥夺自由的残疾囚犯享受合理的拘留条件。

委员会还认为,申诉人被关押在不稳定拘留环境中的状况不符合《公约》第十七条。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表示阿根廷有义务采取行动,确保该囚犯能够平等享有服务和设施。委员会还要求阿根廷当局确保申诉人得到合理、及时的医保和定期、充分的康复治疗。

关于全体残疾囚犯问题,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表示当局还应确保缺乏无障碍设施不会导致身心痛苦,否则可能会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负责监测缔约国对《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落实状况。它根据《公约》任择议定书赋予其审查个别投诉的职权对本案(CRPD C/11/D/2/2010)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于2014年4月11日通过了其关于第2/2010号来文的意见,并于2014年4月16日在此进行了公布:
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CRPD/Pages/Jurisprudence.aspx

更多关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CRPD/Pages/CRPDIndex.aspx

《残疾人权利公约》: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RPD/Pages/ConventionRightsPersonsWithDisabilities.aspx

人权机构——投诉程序:
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TBPetitions/Pages/HRTBPetitions.aspx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0) 22 917 9434/ +41 (0) 79 752 0488 ethrossell@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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