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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专家敦促各国在其人权政策中兼顾人权义务

环境与人权

2014年3月11日

日内瓦(2014年3月11日)——联合国专家约翰·诺克斯表示:“人权法中包含与环境相关的义务已是不争的事实。”他敦促各国“在制订和落实其环境政策时兼顾这些义务。”

诺克斯先生在向人权理事会提交其首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人权义务的全面报告时发出了这一呼吁。

该义务要求各国评估环境对人权的影响、公布环境方面的信息、提供获得有效补救的途径并促进各方参与环境方面的决策。

他表示:“促进公众参与这一责任意味着各国必须加倍努力,以保障言论和结社自由、不受威胁、骚扰和暴力。捍卫环境者通常冒着很大的个人风险。”

该独立专家强调:“环境方面的人权维护者应受到与其他人权维护者同等的保护。”

诺克斯先生在其报告中指出,国家职责不应局限于确保足够的程序保障。人权法还要求它们通过使人们免受影响人权享有的环境危害的法律和体制框架。

该专家表示:“保护人权免受环境危害的义务并不要求各国禁止所有可能导致环境退化的活动。各国具有在环境保护和其他合法社会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的自由裁量权。”

他强调:“然而,平衡不应不合情理,或造成对人权不正当和可预见的侵犯。”

此外,诺克斯先生还强调,各国有保护妇女、儿童和土著人民等特别易受环境危害的群体的特殊职责。

独立专家在其报告中强调,进一步说明这些义务的工作有待完成,包括跨界环境危害等。但他表示:“各国具有参与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危害密切相关的国际合作的义务,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份报告基于一项为期一年的研究项目,其中收录了来自人权条约机构、区域人权法庭、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国际环境文书和人权理事会自身等多方的声明。

诺克斯先生目前将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审议有关如何将环境方面的人权义务付诸实践的经验证据,并整合为将于2015年3月提交人权理事会的良好做法汇编。

(*) 点击阅读独立专家的报告全文:  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25/Pages/ListReports.aspx

约翰·诺克斯于2012年7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人权与环境问题独立专家。他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了解更多,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Environment/IEEnvironment/Pages/IEenvironmentIndex.aspx

问询或发送媒体请求,请联系黄秀英(Soo-Young Hwang,+41 22 917 9325 shwang@ohchr.org)或发送邮件至ieenvironment@ohchr.org

发送与联合国其他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
人权高专办 - 传媒科萨维耶· 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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